我手忙脚乱操动着鼠标:“灏哥你带着脚烤的吧,我快被一群骷髅围剿了!叫你送点红来,你怎么比猪都慢。”
我最好的哥们孙景灏,那是一老交情的好。从幼儿园到大学都形影不离,如果他是一女的,估计我还真考虑娶了他,因为已经习惯到离不了的程度。他也说过要娶我,你看我们不只是青梅竹马,还心有灵犀呢。
就我娶他还是他娶我这个话题我们俩开展了个小辩论。我说,我比你有钱,我娶你(我钱包里有570块)。他说,你比我白,我娶你。我说,谁说皮肤白就必须当女人了。他说,谁说有钱就必须当男人了。我急眼了,男人养家不是得有钱嘛。他也急眼了,老子只是比你少87块6角,四舍五入也就是90块。末了还补充一句,我黑的跟李逵似的,做你媳妇还不被你家人活活耻笑死。最后被我上铺的吴用一句话做出胜负,你们吵个鸡8,俩大男人在这里假设来假设去也不嫌丢人,世界上女人绝种啦?
总之一句话,我们那关系不是一般的好。
孙景灏嘀嘀咕咕在那胡言乱语:“思哥可不是凡人呢。被女朋友甩了才三天马上就跟没事人一样,真不知道是没心没肺,还是气傻气憨掉。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在那夸我传奇打的好,后来越听越不是味道,这小子简直就是大脑在养热带鱼。不是小发烧,是烧坏脑子。我斜视着他:“你有完没完,不值一提的小破事在你那里还生根发芽了?我这样的极品好男人还愁找不到妞?脱线!”孙景灏逼视着我:“哈!我记得某人三天前还拿着望远镜去偷窥,还不值一提?”
揭我伤疤?揭吧。随便揭。淼淼这样的女人街上一抓一把,见钱眼开的女人有什么可值得交往的。前几天淼淼给我摊牌,我还以为闹情绪呢。他妈的,那妞才叫没人性,说的话更是没人性:“钟思,谁都说你家有钱,你有个屁!大骗子。”我掏光所有的口袋,一堆花花绿绿的钞票砸的空气支离破碎:“老子就400块,你想怎么样。”淼淼很直接:“靠!分手。”
靠,分,手,这仨字就在那个夜晚炸雷一样摧残着我的耳朵。
我日,我家是有钱,可我没钱。有本事就嫁给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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