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皇寨在付出一定程度的低头后,魏辽终于带着人大摇大摆,纵船而去。
集聚在张皇寨的各寨扛把子都松了气,颓废地回到各自的寨子,收拾自己的残砖瓦砾。
“上船,起锚啦。”
“走勒。回家勒。”
魏辽又拉着一船张大炮进贡上的金银兴奋地,连同缴获的马匹,飘荡在湛湖广阔似无边际的湖面。
回家迫似乎显得很漫长,所有的人都不及待地要回家乡展示自己的缴获,更重要是自己的英雄气概,男人重于杀戮,且成于杀戮。这是一种天性。
原来看似强大的力量在遭到击破后,回头再看,那种强大竟似一种玩笑。
人们或许只是惰于破坏心中那貌似无敌的强大。
从来先人定下的秩序,少人去破坏。人爱安享其成。
但是秩序一次次会被打破,又会重新被立起。
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隋唐宋后,更有蒙古一统中原;明后,且有这遗祸百年的满清。
所有的人都愿意理解这为天命。
“好吧,乱世方出英雄。”魏辽叹道。
魏辽幼年常住在远桥这个渔村,深深感受到终日在水上讨生活的穷苦,相对于平静,不事生产,富有秩序的城市来说,穷山恶水出刁民。
刁民们爱斗爱闹事,朴素下有着凶悍野蛮,却不知道一口吃食对他们来说,是如何的重要。
肉食者鄙,真英雄必出身草莽。
不食人间苦,那知世事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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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船从步。
魏辽的人马衣裳褴褛,满身风尘血气,这帮高傲不可一世的质朴杀神,从船上笨拙的爬下,倔强地高昂着头颅进入远桥村,在欢畅地接受这姑娘们的尖叫与敬仰。
良家子从来是最好的兵源。
这是为什么戚继光弃明军,而招募农民和矿徒,组成新军而百战百胜的重要原因。
兵之悍勇取决于将。
魏辽无疑有这种潜质。
江贵带着自己还在手中握着的五十名兵将,下马鸣枪,欢迎魏辽的到来,此前他早已接到老墩率来的金银伤兵船。
在此之前,面对好几船金银,他愣了,他的手下也疯了,几乎想将之据为己有,与死死守着金银的老墩灯笼等人,并发生摩擦,有江贵的士兵开过枪,恐吓过。
那是一笔大的不可想象的财富,没有谁在满舱满舱的金银面前不会疯狂。
湛湖三十三家几乎被魏辽洗劫一空。
这个年轻人究竟有怎样的胆识?率着五百仓促组将的乡兵,竟敢洗劫让两千清兵水师为之折羽的,拥有着三十三家匪窝的湛湖。
这个年轻人究竟想干什么?他是不是有着滔天的企图?
江贵想不明白,或许江贵永远也不会明白。一只呱呱叫的鹦鹉永远不会想明白一只低头舔羽的老鹰。
从来为了出人头地而加入湘军的江贵,以前在战场上拼命索取他人的人头,只是为了钱财;如今做了官,又怎样不是为了钱,江贵觉得自己想的很明白。湘军劫掠成性。
他身上的血已经是冰冷冰冷的,再无半丝热气,他的思想是如此的现实,以至自己晚上睡女人的时候,都不能轻松快意。
“好一个少年英雄!听了你手下的话,我起初不敢相信,现在看到你一身血染的风采,却是如此了得!”
江贵看到诸人身上的血,都想吐了,他不再是年轻时候那个战场拼命索魂的斗士。那种感觉太遥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