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们俩考虑的第一个问题便是,此事要不要报警?
但在决定是否报警之前,首先要弄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
由于事发仓促,他们俩当时已经处于极度的恐慌之中,并不曾察看那被弹簧刀刺中的劫匪是否已经死亡,就匆匆忙忙地逃离了现场,所以根本就不知道那劫匪后来是死是活。那弹簧刀是否刺中要害了呢?倘若刺中要害部位的话,那劫匪究竟会不会死呢?倘若是死了,钱茂昌有没有责任呢?当然,他的行动应该属于正当防卫,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但是,这儿还存在一个防卫是否过当的问题。倘若法官认为防卫过当,钱茂昌还是会有一部分责任的。
即使钱茂昌要负一部分责任,那责任也应该是很小的,至多只不过是赔一些钱而已,总不至于坐牢。况且,如果那名被刺劫匪真的死了,第二天尸体势必会被人发现,万一警方查明是钱茂昌所为,就可能追究他们俩知情不报的责任,这样恐怕不太好吧?
因此,似乎应该报警。
但是,倘若那劫匪不曾死,如果他日后知道了自己是被谁捅了一刀,岂不是要设法报复?他们俩在明处,劫匪在暗处,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如果他们报警,警方未必能够给他们俩保密,时间长了,那劫匪或许能够打听到他们俩的下落,他们俩今后岂不是要长期处在那劫匪的威胁之下?
因此,不能报警!如果不报警,即使那被捅了一刀的劫匪仍然活着,他也不大会知道他们俩的下落,又如何能够报仇呢?
但是,他们俩立即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当晚他们遇到的是两个劫匪,另一名小个子劫匪已经迅速逃走了。倘若那逃走的小个子劫匪日后设法打听到他们的下落,会不会来报仇呢?
因此,司徒云芳还是打算报警,倘若警方能够迅速抓住那小个子劫匪,岂不是永久性地解除了他们俩的后顾之忧?
然而,钱茂昌坚决反对报警,他安慰她道:
“那名被我刺中的劫匪未必就会死,说不定他现在已经爬起来逃到什么地方养伤去了,所以现在暂不必考虑我们会承担什么杀人责任。而关于那另一个劫匪,你更是大可不必担心的。首先,他当时已经逃得无影无踪,怎么会跟踪到我们的住处呢?况且当晚虽然有月亮,但在周围茂密的树木阴影下,根本看不清我们的容貌特征,他又到哪儿去找我们报复呢?而且,像这种下三滥的乌合之众,犹如一盘散沙,一切都是为了个人的私利,那个小个子劫匪怎么会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同伙而铤而走险、报仇杀人呢?”
因此,在经过整整一夜的讨论之后,他们俩最后决定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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