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现在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呢?或许,梅香的尸体仍然浸泡在解剖教研室的福尔马林池子里、仅仅是其脚踝上换上了另一个号码牌而已。因此,倘若现在立即对解剖教研室进行全面搜查,或许就能够使得真相大白于天下。然而,这种搜查必须警方出面才行,可是现在有什么理由能够说服警方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搜查呢?况且是针对一个著名的学术机构!
李毅然十分清楚,自己的所有推测大多数是基于自己的直觉,而缺乏确凿的证据。她明白,在以往许多案件的侦破过程中,直觉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觉可以产生灵感,可以引导自己沿着最直接的路径去接近真相。但是,直觉只能帮助我们探寻真相,而不能够直接证明真相,真相的证明只能依靠确凿的证据。正规的司法程序所相信的并非是直觉,而是证据!倘若没有确凿的证据,警方是不可能轻易立案的,法官也决不会作出判决的。
李毅然再次回顾了李玉蓉和梅艳所描述的每一个细节,其中究竟有多少成分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呢?按照李玉蓉和梅艳所描述的情况,范雨田的确具有犯罪动机,他同时也具备了犯罪条件。但是,具有犯罪动机和犯罪条件并不等于就已经实施了犯罪!李玉蓉与梅艳的所有怀疑仅仅是基于她们俩自己的感觉,她们觉得是范雨田杀害了梅香,并将其遗体转变成解剖教研室的127号尸体标本。李玉蓉认为那具127号尸体标本似乎就是她的堂姐,也仅仅是凭着她自己的感觉,而感觉是缺乏客观性的,是难以让人信服的。况且,在解剖教研室的记录档案上记载的有关姓名是周桂芳,警方凭什么相信如此一个天方夜谭似的猜测呢?
虽然李玉蓉的同学王新可以证明,127号尸体标本可能被人调换过了,但是那也不能表明其背后就一定隐藏着一桩谋杀案,更不能证明原先的127号尸体标本就是李玉芹。倘若那号码牌真的被调换过了,那也存在着其他的可能性,比如说,或许是因为该尸体原本就是一具无人认领的无主尸体,解剖教研室的某个职员担心该尸体的家属在认出尸体身份后可能会来医学院闹事并索取钱财,因此才有意地调换了号码牌,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几年前不就曾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吗?
因此,在‘至今所掌握的所有情况’与‘范雨田涉嫌杀害梅香’这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既然如此,警方是不可能同意立案的。
既然现在不能报警,又该如何办才好呢?李毅然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深夜私自闯入医学院的解剖教研室,查看所有尸体标本,说不定能够寻找到梅香的踪迹!但是,她几乎是立即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她知道,那是犯罪!她身为警院教官,凭什么可以私自闯入一个著名的学术机构呢?如果不小心而被医学院的保安发现,势必会有损于警察学院的声誉,也会使得子明老师脸上无光!
左也不行,右也不行,究竟怎么办才好呢?
突然,李毅然想到了一个可行的办法。
既然她认为刘守元原本并不知道范雨田的犯罪行为,他是在和李玉蓉谈话之后才得悉127号尸体标本背后的秘密、从而成为范雨田的同谋的,那么,就沿着这个思路推理下去。刘守元凭什么愿意充当范雨田的帮凶而调换了127号尸体标本的号码牌呢?他肯定是为了钱,而且是足以令他心动的一大笔钱!既然如此,范雨田在近日之内必定去某个银行提取了大额现金,为什么不到附近的几家银行里去查看一下监控录像呢?
李毅然立刻兴奋起来,她拿起电话,拨通了城北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赵天成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