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是,据警方的案卷中所述,刘历文的死亡时间已经确定为11月13日晚上8点半至9点半,而那段时间胡玉明正与本公司的两个女同事在《金满屋》酒吧消磨时光,并且在那儿一直逗留到晚上11点才一齐离开。而且,这一点已经得到了那两位女同事的证实。因此,从表面上看来,她根本没有犯罪时间。倘若她真的是凶犯,那么她又是如何做到既杀了人、又能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呢?
第二个问题是,刘历文是处于被捆绑状态而死亡的。如果胡玉明是凶犯,她又是如何控制住刘历文的呢?据案卷中所述,刘历文虽然比较干瘦,但是他颇懂得些拳脚,即使是一、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也未必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胡玉明区区一个弱女子,又怎么能够轻易地使他就范呢?而且死者的体表并未发现任何打斗的痕迹。唯一的可能是,她会不会在吃晚饭时让他吃下了某种安眠药或者是麻醉药?如果的确是那样的话,从吃晚饭的时候算起,到他死亡时,只有两个多小时的间隔。对于绝大多数常用的安眠药或是麻醉药而言,它们在人体内总有一段滞留时间,不至于消失得太快,而现在的仪器检测方法又非常先进,因此在死亡后理应能够在死者的血液中发现上述那些药物的痕迹。可是,据法医的检查报告,在死者的血液里根本不曾发现任何种类的安眠药或是麻醉药的一点点成分!甚至于连酒精成分也不曾检测到!这又是为什么呢?
明老师猛然想起了前些时候本市出版的临渝法制报上曾经刊载的一篇文章,该文介绍了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曾经发生的一起案例。在该案例中,麻醉科医师科普里诺使用了一种特殊的药品将自己的妻子卡梅拉杀害。那种药品叫做琥珀酰氯化胆碱。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肌肉松弛剂,它能够使人全身的肌肉麻痹,但又毫不影响人的意识和思维。倘若剂量过大,则会使人呼吸肌麻痹而死于窒息。琥珀酰氯化胆碱一旦进入人体,一分钟就会发挥麻痹肌肉的作用,两分钟内其麻痹作用达到高峰,五分钟后作用消失。最最关键的是,本品在血液中几分钟内就会被血液中的酶系所分解,迅速变成多种很小的小分子化合物。况且其代谢产物非常复杂,所以在一般的尸体检查中很难找到中毒的证据。
难道她也曾读到过那则报道,而且是使用了那种特殊的药品?子明老师不禁立即感到有些儿毛骨悚然了,她一个大学刚刚毕业才两年的年轻女孩儿,怎么会敢于使用那种药品呢?不过,她是化学专业毕业的,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但是,据法医报告,死者明明是死于氰化钾,再使用琥珀酰氯化胆碱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是首先使用小剂量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并不至于使刘历文死亡,但却足以使他全身肌肉麻痹而失去反抗能力,这样,她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对犯罪现场进行布置,然后再使用氰化钾使其死亡?
可是,琥珀酰氯化胆碱一般是通过注射进入人体的。如果是口服,则会被消化系统所分泌的各种酶所破坏而失去其麻痹肌肉的作用。可是跟据法医的报告,在死者刘历文的身体上,并未发现任何针头戳过的痕迹。这就大体上否定了凶犯使用这种药品的可能性。
如果不是这种药物,会不会是其他的某种药物呢?甚至于是目前尚不为人知的某种草药?中国地大物博,当然不能排除在某些深山老林里可能存在着既具有麻醉作用然而却无法检测其成分的某种草药。可是,谁又能知道那些迷幻药是什么东西呢?
此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他知道,那是李毅然。
李毅然一眼就看到了子明老师脸上微蹙的双眉,她知道,老师已经在本案中发现了较大的疑点,他大概已经决定参与此案的调查了。
“这将是一桩很有趣的案子,你现在可以通知你的同学,告诉她,我们决定调查此案。”子明老师说道,他的双眼中散发出深邃而智慧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