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们已经能够成功地将杀人动机转移出去,但是为了小心起见,还必须为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这一点又如何才能够办到呢?
倘若法医认定死亡第一现场在碧水溪,而他们夫妇二人当时又远在别处,那么他们岂不是有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
吴纪平在大学里是学生物学的,他理应知道,法医对于溺水第一现场的判断主要是依据对死者肝、肾以及心肌中硅藻的鉴定,并与现场的水样进行比对。因此,如果他们用自来水将老爷子溺死,而后再抛入碧水溪,则碧水溪中的硅藻只能进入死者的胃与肺中,而不能进入肝、肾以及心肌。所以,他在采取杀人行动前必须预先到碧水溪去取水,要用碧水溪的水将老爷子淹死。在被附近的农户看见时,便假称是为了养金鱼,这样就不至于被人怀疑。他将那两大桶碧水溪的水运回城内的公寓,倒在浴缸之中。这样,一切准备就绪,便可以动手了。
先,他们必须将老爷子骗进城。6月13日下午1点钟左右,他们可能捏造了一个理由,然后开车请老爷子进城。因为是白天,为了防止被什么人看到他们的车辆,所以他们没有用自己的桑塔纳,而是向什么熟人借了一辆黑色雪弗莱。他们将老爷子带进自己的公寓后,一起吃了晚饭,同时让老爷子喝了一些绍兴酒。让他喝酒的目的就是诱导警方怀疑他是酒后不小心落水而亡。
饭后,在晚上7点钟左右,他们夫妇二人合力将老爷子淹溺在自家的浴缸之中。由于那浴缸中的水就是从碧水溪取来的,所以其中所含的硅藻当然与碧水溪中一模一样。
在将老爷子溺死之后,他们夫妇二人立即前往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保姆林桂英。这样,就为自己提供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林桂英当时还对那夫妇二人心怀感激,又岂能知晓那人面兽心的鬼蜮伎俩呢?
从医院回来之后,等到夜深人静之时,那夫妇二人将老爷子的尸体搬上黑色雪弗莱,朝着碧水溪方向疾驶而去。当然,在靠近碧水溪时,他们肯定减慢了速度,以免引起附近居民的注意。在将尸体抛入溪流之后,他们又悄悄地潜入周志远的别墅,将那张假遗嘱放在保险箱之中。
至此,他们自认为百密而无一疏的计谋宣告完成。而接下来的,在静候一段时间之后,就可以安安全全地接收死者的遗产了。
然而,子明老师清楚地明白,以上这一切还仅仅是自己的推理分析,还需要一系列确切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推理的合理性。
作为警方,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先,应该从吴纪平借来的或是租来的黑色雪弗莱入手。现在基本上已经可以肯定,6月13日下午碧水溪畔那家姓刘的农户所看见的黑色轿车理应是吴纪平驾驶的。他当时也许是捏造了一个借口将老爷子接到城内,以便下手。可以猜测,他当日夜里将老爷子的尸体送回碧水溪时也同样是驾驶着那辆雪弗莱,因为他自己的桑塔纳是米白色的,过于显眼,况且说不定附近的农户能认出他的车辆。既然老爷子的尸体是用那辆黑色雪弗莱运回碧水溪的,而那尸体又是刚刚从浴缸中取出,则尸体上必然有许多水会流到那车内。只要检查那车内是否存在碧水溪水中所特有的硅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