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亦虎又观察那北窗,见窗台上有脚印的痕迹,而窗下的地板上也有同样脚印的痕迹,他伸头向窗外的花圃看了一眼,发现那花圃的泥土地上也有同样的脚印。那脚印在屋内分布的范围很广,在楼梯上及二楼也有分布,最后延伸到客厅门口。初步判断,凶徒是翻窗而入,作案后由大门离去了。
进行细致的勘查、照相、提取指纹等一系列工作之后,秦亦虎等人回到了西市区公安分局。而死者尸体当然也被带回警局进行进一步法医学检查。
10月13日下午五点,刑警大队召开了桃花镇命案的案情分析会议。首先由法医及刑侦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报告了有关检查结果,继而大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后达成以下共识:
根据尸体体表尸斑分布及特征、眼角膜变化情形、肛门温度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死亡时间推定为10月12日下午7时至8时。
死亡原因为重物击打头顶部致使颅骨顶端下陷、流血致死。对伤口情况进行仔细的观察之后,初步认为凶犯对受害人的头顶进行了至少三次击打。这也同时说明,每次击打的力量并不是很大。这就令人联想到,凶手会不会是力气较小的男性,或者干脆就是一位女性。
从死者静脉内抽取的血样与案发现场地面上血泊取样已经进行了同一性认证,因此,案发现场地面上的血泊应该是由死者体内流出而形成的。对该血泊的仔细观察表明,该血泊呈椭圆形态,具有明显的中间厚、边缘薄的特征。在那椭圆型血泊的四周,还有一些点状血渍,那应当是在血液从死者头部流下时,落在地面上而溅开的痕迹。而且,由于重力和沉析的作用,可见到血泊中血清和有形成分分离所形成的中间暗红、边缘淡黄的特点。根据以上种种情况,基本可以断定,该别墅的案发现场就是杀人第一现场。
鉴于前些时某城市曾发生的‘元青花窃案’中,犯罪嫌疑人曾狡猾地使用抗凝剂来伪造杀人第一现场,法医对本案中地面上的血泊也进行了抗凝剂的检查,断定该血泊中不存在任何种类的抗凝剂。此一结果也支持该别墅就是杀人第一现场的结论。
根据客厅北边窗台上的脚印以及室内广泛分布的脚印,基本可以断定,凶徒是由北窗翻窗入室,行凶之后又由大门逃出。
室内有些橱柜的柜门及抽屉已被打开,但是,由于房主尚未正式入住,所以那些橱柜及抽屉里几乎没有什么东西。然而死者随身带的手提包、手机等物品皆不见踪影。根据这些情况,判断为入室抢劫杀人的可能性较大。凶犯也许只抢得死者随身的一些钱物等等。当然,至今为止尚不能排除其他的可能,比如:情杀、仇杀或是为夺取遗产而杀人等等因素。
由于房屋刚刚装修完毕不久,所以屋内的指纹分布比较杂乱,大多数应为装修工人所留下的指纹。但是,在几个关键部位,比如说客厅北窗的窗框上以及大门的把手上,可以看出指纹被抹去的痕迹。有可能是凶犯故意抹去了自己的指纹,也可能是凶犯作案时一直戴着手套。对死者嘴上的宽胶带也进行了详细检查,但也不曾发现任何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