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儿12(3)
丹芙抓住宠儿的裙角。“我以为你离开我了。我以为你回去了。”
宠儿微笑着说:“我不要那个地方。这儿才是我待的地方。”她在草荐上坐下,然后大笑着躺倒,看着上方的光束。
偷偷摸摸地,丹芙把宠儿的裙角捏在手里,一直不松开。她做得有道理,因为突然间宠儿坐了起来。
“怎么了?”丹芙问。
“看。”她指着阳光的碎片。
“什么?我什么也没看见。”丹芙顺着她的手指望去。
宠儿放下手。“我就像这样。”
丹芙看见宠儿弯下身去,蜷缩成一团晃动着。她的眼里空洞无物;她的呻吟这样轻,丹芙几乎听不见。
“你没事吧?宠儿?”
宠儿调整着眼睛的焦点。“在那儿。她的脸。”
丹芙跟着宠儿的眼睛走;除了黑暗什么也没有。
“谁的脸?是谁?”
“我。是我。”
她又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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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13(1)
最后一个“甜蜜之家”的男人,被如此命名、而且被相识者如此称呼的那个人,曾经笃信这个名字。其他四个也曾经笃信过,可是他们早已不在了。卖掉的那个再没回来,丢掉的那个再没找到。有一个,他知道,肯定死了;另一个,他希望也死了,因为牛油和酸奶疙瘩不是生活,也不是生活的理由。他从小到大,一直有这个想法,那就是,在肯塔基所有的黑人当中,只有他们五个是男子汉。加纳允许和鼓励他们纠正他,甚至可以反对他。他们能够发明干活的方法;看看需要什么,不用批准就着手去办。可以赎出一个母亲,挑选一匹马或者一个妻子,摆弄枪支;要是他们愿意的话,甚至可以学习读书———可他们并不愿意,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任何重要的事情都不能写在纸上。
就是那么回事么?那就是男子气概么?让一个据说明白的白人命名一下?让那个不是仅仅派给他们活干,而是给了他们决定怎么干活的特权的人给命个名?不。他们和加纳的关系是最铁的:他相信并信任他们,最要紧的是他听他们说话。
他认为他们说的话有价值,他们的感觉也是严肃的。听从他的奴隶的意见并不会剥夺他的威严和权力。“学校老师”教给他们的却恰恰相反。一个像黑麦田里的稻草人一样左右摇摆的真理:他们只在“甜蜜之家”才是“甜蜜之家”的男人。走出那块土地一步,他们就是人种中的渣滓。是没有牙的看门狗;是没有角的公牛;是阉割的辕马,嘶叫声不能翻译成一种重任在肩的人使用的语言。他的力量曾经表现为知道“学校老师”是错的。现在他糊涂了。尽管有过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有过特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