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朔迷离的谋杀-十七.离婚条件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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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离婚条件(2 / 2)

“什么?你们已经分手了?”刘淑贞倒是吃了一惊。“这么说你又有新欢了?”

“是的。”史健回答的也挺爽快。

“你们好了多久了?”

“刚认识几天,还没有好上。但我相信只要我一离婚成了自由身就会很快把她追到手。”

见史健要结婚的人不是洪兰刘淑贞心里多少有点高兴。虽然史健在外面找过很多女人,但这些女人毕竟没有和她发生直接冲突,而且没有在她面前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不过洪兰在女人中已算是美艳绝伦了,而且和史健已经同居。连这样的女人史健都没有狠下心来和她结婚,那个尚没有让史健得手却能让史健不顾一切去追求的女人不知又是个什么样的尤物。于是,她淡淡地笑了笑说:“能让你如此不管不顾地去追求的女人一定很美了?”

史健也淡淡地笑了笑说:“她是一个绝色的女子,无论是长相和人品都无可挑剔。今生若不能和这样的女子结成夫妻我死不瞑目。”

刘淑贞见史健竟然当着她的面用这样的口气去评价另一个女人,心里自然是酸酸的。但面对一个早已变心的男人,她知道无论是眼泪、是哀求还是哭骂都是浪费时间和表情。史健现在心早已不属于自己。一个心不属于自己的男人迟早是要离自己而去的。于是她很干脆地说:“好吧!既然你已决意离婚,那我就成全你。不过,我有两个条件。”

“什么条件?”史健见刘淑贞这次没有和他死搅蛮缠地闹着不离婚,心里大喜过望,忙迫不及待地问。

刘淑贞不慌不忙地说:“第一,按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夫妻两人共有,因此,离婚时所有的财产我们要平分。”

“这一条我答应你。在感情上我辜负了你,在经济上我决不让你吃亏。”

“那好。第二条更简单:离婚前我要看看那个女人。”

“这……”史健迟疑了一下。“我看就不必了吧。常言道:眼不见心不烦。你何必要去看一个把你丈夫抢走的女人。”

“我的丈夫被别的女人抢走了,而我却连这个女人长得什么样都不知道,我这不是太亏了吗!我要看看那个能让你不管不顾地要离婚的女人究竟长得有多美。我要心服口服地成全你。否则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离婚。”

见刘淑贞态度坚决,又想想自己确实对不起她,如果在离婚前连她要见一见黄秀珍的的请求都不答应未免有点太过分,于是他只好极不情愿地说:“那好吧,你愿意见就见她一面吧。但我要警告你:如果你要去闹事,离婚时别想从我这里拿到一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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