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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轩,十八岁,一个误入歧途的放荡少年,十七岁那年加入了黑社会,因为自己脑袋聪明,经常出色的完成任务,加上口吃伶俐,又哄的老大十分开心,很快就成为了组织的重要成员,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大家都是“轩哥,轩哥”的叫着!
这天,相传会出现五百年一遇的天狗吃日,刘轩剃个假光头,准备趁机去泡个妞,没想到一大早,就被老大布置了任务,要去完成一桩军火交易。
刘轩不情愿的来到交易地点,这是一处废弃工厂的空地上。来到场地中央后,刘轩一只脚踩在装着军火的箱子上,一边还用手摸着自己的假光头,等待对方的到来!
忽然,天空中一个光亮的火球,不偏不移的朝着刘轩飞来……
不知过了多久,刘轩才恢复了意识,张口就是一句,“奶奶的,想黑吃黑啊!”
刚说完话,刘轩就发现情况有点不对,虽然脚下还是踩着一个木箱,可是身边却不是空地,而是一片树林,再仔细一看,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还在着着火。
刘轩一边破口而出,“妈呀,救命啊!”,一边还用力的拍打身上的火苗,好一会功夫后,火总算是扑灭了,但是衣服已经面目全非,甚至连鞋子都烧的不成形了。
刘轩脱掉烧毁的衣服和鞋子,然后开始打量着四周的环境,这里荒芜人烟,除了树,还是树。刘轩摸索着向远处走了一会,可是依旧走不到尽头。
这会,刘轩心中才感到恐慌,实在是弄不明白自己这是咋回事。无奈之下,只好回到原来的地方。
冷静下来的刘轩,开始回忆事情的整个过程!……像是想起什么的刘轩,突然自语道,“奶奶的,我是不是穿越了?”
这时刘轩想起来,有人曾说过,日全食当天,时光通道会打开,如果不小心进去的话,可能会回到过去或者去了未来。
刘轩越想越害怕,但是这里空无人烟,根本无法证实自己的想法。
思绪之中,刘轩听到自己肚子,发出阵阵叫声,本来早上就已经没吃什么东西,这会太阳又已经到了头顶上,刘轩感到实在是饿的难受。
环顾四周,刘轩想起自己还带着军火呢,急忙打开木箱。
木箱里面有三把ak-47,子弹一千发,四把手枪,子弹也是一千发,还有一把狙击步枪,这把枪的子弹和ak是通用的,共有两千发子弹。
确认完枪弹的数量后,刘轩取出狙击枪,想在林子里打点野味来充饥。
忙活半天后,刘轩找来一些树叶遮在自己身上,然后又把剩下的枪支藏了起来,这才向林子里面走去。
好在自己曾经参加过野外生存训练,刘轩很快就打了一只兔子回来,又在一条小河边,把兔子洗干净,还用手枪射击干草,才点燃了火……
也不知道忙了多久,刘轩终于是吃上了烤兔子肉,一边吃着肉,心中却是忐忑不安,毕竟无缘无故被火球砸到一片树林里,看起来跟小说中的穿越现象,相似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