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去银行。每次去的时候,那队长得跟带鱼一样,虽然里面的银行妹妹笑脸如花,然而每天只有二十四个小时,排个队什么的就要快一个小时,我宁可把时间花在tv或是游戏里面。我正常喜欢去atm,几分钟就可以解决问题。
穿过两条街,在超市旁边就有台atm机,我去的次数最多的。
快到的时候,三步并作两步,赶紧冲了上去,尽管这会又没人用。来到机器面前,我把放在衣服里面的卡取出来,很小心地放进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机器还是以前那部机器,表面蒙了一层淡淡的灰,数字键有几个都已经不太看得清楚了。然而今天我感觉它特别亲切,甚至于有点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当机器吐出那不太厚的一小沓人名币的时候,我心终于可以放下了,毕竟老子我现在又有钱了。
把钱很小心地分成两份,一份外套里面口袋,一份连同银行卡放在里面。做完一切,嘘了口气,这刻肚子冲动起来了。看到就我旁边两米,刘姥姥眼光看我的赵慧,我忍,一溜小跑跑开了,丢下句“你等我一下,一会就来。”
妈妈的,什么时候来不好,现在要来。最后终于在一个无人的角落,尽情地释放自己。一声脆响之后,浑身轻松,真是舒坦。我看这感觉堪比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了。
转身想去找赵慧,然而想到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去,她万一问我什么事怎么办?干脆,吃亏点吧。
去超市买了两个“好乐滋”,两根居然要要八块钱。真不愧为超市――价格超过市场,所以叫超市吧。
把“好乐滋”递到她手上,她也不客气,接过扯开纸就吃了起来。好像以前没吃过似的,吃住止不住了。而眼下烈日炎炎的,地表的温度高得跟烘箱一样,再怎么吃你吃得速度也赶不上它融化的速度,到后来干脆几口吞了。
她冰棍抓在手里,虽然已经很卖力地舔了,但是依然有部分融化的奶油滴到路上。今天她这冰棍吃得有够狼狈的。到后来干脆不吃了,把冰棍一扔,大叫:“许巍,你个家伙,请我吃冰棍就不能找个凉快的地方啊?”
啊呀,笨了我。这声吼给我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也许平时能想到,然而今天发生事太多了,先是早上无意掀起她的裙角,到公司又突然见到她,李哥安排我做她的导游,还有就是今天我遇贼了。这么多事纠缠在脑袋里,里面一片混乱。结果就这样两人当街刷起冰棍,引来路边行人纷纷侧目,甚至还有位大婶还嘀咕:“这两人怎么了?是不是没吃过冰棍啊?”对于说这话的大婶也许只是无意,但是我还是想对她说:“大婶,我得罪你了么?赶紧买菜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