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今年27岁,毕业与某名牌大学,曾经做过推销员,卖过早点,当过厨师,搞过音乐,写过小说,混过夜总会,其实是在夜总会给人家当服务生,就在三天前还是一名交中学历史的历史老师,不过现在这些已经统统的没用了,因为现在他所在的时间是宋朝。
当李斯确定了自己穿越到了宋朝以后,不但没有慌乱,反而高兴了半天,心理想到,我一定要学穿越的那些前辈们,先收一箩筐小弟,然后在造反,把天下的美女都弄到皇宫里来,哇哈哈哈哈。
等李斯测底的弄清了自己所在的时间以后,这个想法已经完全打消了,你问为啥?因为李斯他运气不太好,现在的大宋可是一片和谐的时光,谁会吃饱了没事干,跟着他去造反?
既然不能造反,于是李斯又想到,平着自己多一千多年的知识,去考着状元啥的,弄个大官当当也不错,可是他拿起了毛笔才知道,自己不会写毛笔字不说,更别谈背出四书五经了,就是三字经也背不出来,可怜的李斯,考状元的美梦也破碎了。
然而让李斯最受打击的还不是这些,既然武不能造反,文不能考状元,那咱走实业报国的路线吧,最后一问死的心都有了,四大发明,都已经被发明出来了,没他李斯什么事了,至于玻璃,李斯就知道是沙做成的,至于怎么做,那就不知道了,炼钢?更别谈了,连个最基本的高炉也没有,炼什么钢?啥?自己做一个?你做一个给我看看??
唯一让李斯觉得高兴的事,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也叫李斯,早年父母双忘,由管家抚养长大,且还有一门娃娃亲,乃是他父亲给他定下的,他父亲在世时乃是牧守一方的大官,只是死的太早,好在管家忠心耿耿,把他抚养长大,一年前这个对他忠心耿耿的管家也去世了,于是这世上就剩他一个人了。
虽然父亲曾经做过牧守一方的大官,留下了不少的家产,可是这十多年来,他和他管家二人坐吃山空,能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现在留给他的也就一栋还算过的去的四合院和他未见过面的媳妇了,除此之外,在别无它物了。
于是这个倒霉蛋把四合院卖了,做为路费到开封去找他没见过面的媳妇,好有个依靠,要不怎么说他是倒霉蛋呢?居然在半夜赶路,一个不小心,脚下一滑,脑袋磕在一快大石头上就这么把他磕死了,于是我们的猪角便占据了这副身体。
经过二天的修养的,李斯的伤早已经不碍事了,只是他还没想好到底应该怎么办,难道真的去吃软饭?这个是李斯万万做不出来的。
李斯还在为自己的将来头疼,这时候从门外进来二个女子,其中一个长的貌美无比,就是李斯在夜总会做了那么长时间的服务生,也见过不少漂亮的女人,可没有一个比她长的更好看的,更别说她身上还多了一种清新脱俗的味道,那是夜总会里的那些小姐可以比拟的?
“这位公子,这是当日我救起你之时,你身上所带的包裹,现在交还给公子”话一说完,站在她身边另一个女子就把一包裹递给在李斯。
“多谢这位姑娘了,想必姑娘就是将我救回之人,在下敢问这位姑娘的芳名?姑娘的救命之恩,在下绝不敢忘”李斯接过包裹说到。
“奴家姓李名师师,至于李公子说的救命之恩,严重了,不过是举手之劳而以,我等都是风尘中人,李公子不必挂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