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3)
忘情天书作於2007年6月5日星期二晚3:49
都市的繁华也许就决定了人情的冷暖,爱一个人用去数年,那好象是传说中的事,而不幸的是自己偏偏发生在自己身上。也许真的有一种东西叫做轮回。
或是叫做报应吧,爱一场后竟用去了一生的爱恋,竟再也无法爱一个人爱得痴痴傻傻,无视人间烟火。
也许我不应该将这段文字打出来,会吓坏身边的朋友,或是吓走自己将会发生的情事。不过我还是申明一下,这只是一篇文章,是笔者有感而发而写的一段文字,跟生活有关,也跟生活无关。不要联系作者本人,免得我在每一篇文章后非要注定本故事纯属虚构,那般费时费力。
这也许不叫一个故事,也许只是用一些片断,用蒙太奇的手法在剪辑,有心人自然能看出这是一个故事,不是有心人又何必管他。
熟悉的街头,昏黄的街灯,依然的人群,如夕的燃烤摊,只是身边人斗转星移,变了模样,但每次路过这里,便会想到她,那一个绝美而又幻化的夜之精灵,值得珍惜偏偏无从珍惜,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痛,让我要用三倍与其相处的时间来淡忘。
只有她,才会让我从睡梦中起来去陪她渡过不开心;只有她,会让我甘心情愿半夜买烧烤给她;只有她,尽管囊中羞涩还是尽所能陪她吃饭;只有她,尽管自己不开心还要忍她在电话那头无理的漫骂;只有她,才会让自己做一切都做得甘心情愿。
路过这个烧烤摊,不怎么饿的自己居然还是叫了十串羊肉串欲带走。不知是回味那种感觉,还是回味那种曾经的味道,还是回味那曾经的相坐言欢。
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居然是她,依然的清纯,依然的可人,只是身边人已不是自己。
吃烧烤啊。就是。过来坐。不了,我还有朋友。女朋友,也不介绍一下。不是啦,普通朋友。
然后就是无言,后面的话题,谁也不知怎么继续,大家各怀心事的望着空气,目光已不知在何处聚焦。空血中流动一种气氛,原来叫伤感。那气氛弥漫开来,我突然好想溜掉,雪藏的心事不想让人看穿,故事是故事,文笔是文笔。被人看穿的心事才是致命的伤口,会痛得让人没生活下去的勇气。
盯着黑暗中的远处,抱紧了双手,借眼角的余光凝着那曾经的身边人。伊人笑语盈盈,拿着面前的羊肉串,随手给了身边人一串,心便无由地一痛,那曾经的曾经涌上心头,细怜轻爱,关切言表,一切俱往矣,伊人已是路人。
瞬间心中便开始下起了雨,我独自留在雨中,再也没人关心。该死的羊肉串怎么还不好?让我在这头独自翻读着心中的隐痛,再也无法释怀。
远处的夜如泼墨的山水,让自己的眼无法穿透。伊人的心不也是吗?
爱,可怜又可笑,在这个大家都忙于生活或是谋生或是享受的都市,爱只是有钱人的调味品,自己有些自嘲自己的多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