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月当空,阳州城。
城头灯火通明,飞鹰守军刀枪林立,戒备森严,不时有巡逻的兵士走过,望向远处漆黑的夜空,给这宁静的夜晚带来无比萧杀的气氛。
两名校尉级别的军官正围坐在城楼上的一角,秉烛夜饮。其中一人黑发黄肤,是典型的东方人种,此时目注对面给自己斟酒的金发白人军官道:“尼古拉斯,依目前的局势看,战争很快便要结束了,你以后打算怎么办,继续留在军中服役吗?”
叫尼古拉斯的白人叹了口气,用纯熟流利的东方话道:“如果有选择谁还愿意离乡背井的出来打仗,这种刀头舔血的日子我早就已经过腻了,咱们在外面冒着生命危险打仗,家里人无时不过着那种提心吊胆的日子,生怕有朝一日收到我们战死沙场的邸报。我家中老父已经七十多岁了,我却不能陪在他身边以尽孝道,反而要他老人家天天为我担心,有时候想起来,真是羞愧汗颜,这场战争结束以后,我一定尽快辞去军籍,回家侍奉他老人家安享晚年。杜淳,你又有什么打算,在我们飞鹰大陆,你们东方贵族最热衷于战争,你想必不会退役吧?”
杜淳苦笑道:“喜欢战争的也只是那些高高在上,整天没事干一心想着种族融合,一统天下的贵族罢了,他们岂能体会到我们的感受,你知道吗,我的孩子已经2岁半了,可是从生下来到现在都没有见过我这个做父亲的一面,人人都看我年轻有为,不到三十岁便做了带兵军官,可谁又能知道我内心深处的痛苦呢。我常常想,这世上如果没有战争该多好啊,那样的话我们就能天天呆在家里,陪着亲人们过那些普通人过的生活,安享天伦之乐,可是这该死的战争却仿佛没有尽头一般,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多少热血好汉都丧生在了其中,想当年我们一起参军入伍的战友们,如今已经十不存一了……”
“是啊,三年前那场该死的内战夺去了多少可爱的生命啊,我们尖刀营更是伤亡惨重,活着的人十不存一。可是现在,上面却又发动了这场邪恶的战争,你知道吗,那日在北江一役的拼杀中,我杀人杀到手软,望着龙腾士兵那些视死如归的面孔,我的心都被震撼了,直觉到他们是正义和不可侵犯的,几次挥刀我都砍不下去。尤其在那个叫尉迟德的龙腾将军临死前高喝的那一刹那,我几乎被震撼得摔落马下……”
杜淳反射性地望向窗外城头,双目露出崇敬的神色,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沉声道:“真是一名好汉,先不说他武艺高强,能与燕归龙将军纵马相持百十来个回合不分胜负,光是他在身陷重围,唯有战死的情况下能几番拒绝燕将军恳求归顺的诱惑,就值得我们钦佩,可惜,如此忠贞烈士,战死后不能被厚葬,却被从江北大胜南下而来的大都督下令曝尸在城头给龙腾人立威。唉,龙腾人的英雄好汉难道在那场战斗中都死光了吗,竟没有人敢前来为他收尸。”
尼古拉斯不语,站起身形走至窗口,将杯中酒抛洒向城头朗声道:“如此豪杰,岂能不敬他一杯……”忽地全身大震,望着远方道:“来了!来了!”言中竟是一片惊喜之意。
杜淳惑然道:“什么来了?这深更半夜的,你别吓我。”
尼古拉斯叫道:“你快过来,收尸的来了!”
杜淳一怔,走到窗前,凝神望去,只见月光下一人正自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城头缓缓走来,来人全身素白,手握一杆方天画戟,背插长剑,面上透出一股凛然之色,双目定定地盯向城头挂着的尉迟德尸首,显然来意正是在此……
来者正是华清风。他此时身披重孝,手执大戟,踏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向城头,浑然一副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气势。
来此的路上,途径小镇,他用心置办了一套精致的孝服穿在身上,直觉感到,唯有如此方能对得起尉迟德的忠烈刚义。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尉迟德是为了掩护他们壮烈牺牲的,活着的人就算为他披麻戴孝也无法抵消心中的缅怀悲痛。
双目甫一接触城头尉迟德魁梧伟岸的身躯,华清风热泪盈眶,悲痛得不能自已,直想放声长啸,心底一字字坚声道:“尉迟将军,我来了,我来接你回家,咱们回家!”
死去的尉迟德双目圆睁,似乎充满不甘地望着远方,兀自显现出那种刚烈豪放的气势,仿佛在回应华清风一般……
“站住!什么人!”城门大开处,守军鱼贯而出围了上来,刀枪箭矢齐地对准华清风。
华清风恍若未闻,足不停步地继续向前走着,身上散发出去的杀意令守军胆颤心寒,随着他退向城门。目光只紧紧锁住城头尉迟德的尸首,沉声道:“来收尸的人,在下华清风。”
“啊……你是华清风!”真是人的名,树的影,敌兵‘刷拉拉’齐地退后几步,只敢遥遥相望。这一年多来,华清风南征北战,曾力敌西大陆第一勇士科斯,又于落凤坡击杀西军数名顶尖高手,此番北江之战更是骁勇无比,斩杀西军和飞鹰大军近百名将领,最终率众突围而去,无人可挡。武勇无敌的神话早已传遍敌军每一支行伍当中,不论是旧日相交的西军,还是新近侵入龙腾大陆的飞鹰大军,都把他想象成了一个天下无敌的战神,此时他突然出现在眼前,敌军虽然势众,如何不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