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直着眼睛盯着美人,连话也忘记说了,他恨不得把这个越来越年轻漂亮和柔情风韵的美人一口吞下去。罗山德看了看哈斯,又看了看康德,一脸无奈和叹惜地摇着头。
玛丽莎发觉了有个傻瓜正盯着自己看,她走上前来踮起脚来吻了一下猛男那胡子拉杂的脸问:“勇敢的罗曼勇士,还记得上次那一巴掌吗?还疼不疼啊?”
土匪骑士强忍着不笑出声来,猛男却傻乎乎地骨碌了一下牛眼,说:“不疼,才不疼,我不怕痛的,美丽的玛丽莎小姐,你还要打我一巴掌吗?”
玛丽莎漫笑着伸出手去轻抚了一下那张脏脸,回过头来拉住土匪骑士的手说:“康德,再吻我一次,我要走了。抱住我,再吻我一次。”
很多预期工作都是在秘密地进行,所以还准备得不够充分,不过,大公那群数量庞大的参谋营成员给出了一个必需马上执行计划的理由,就是亚顿市很可能会短期内被攻下。
沼泽地的环境远比人们想象的要险恶,尽管天气炎热,水分蒸发很快,但整个沼泽也没有几小块干地。这里尽管生物很少,却可以说是吸血动物的博物馆。
大公把自己的私兵军团放在最前面,正教联盟来的老兵押后,防止走在中间的新兵开小差。饮用水被限量配给,生病的士兵被就地遗弃。
所有士兵必需徒步行走,物资被放在卸掉轮子垫上几层油纸和牛皮的车架子上由战马拖着前进。行程苦不堪言,大量的新兵忍受不住艰苦的环境在逃跑时被射死在沼泽里。
沼泽中布满了深不见底的流浆地,大批缺乏经验的士兵一脚踏进去瞬间就被埋没。在很多地方,必须把那些竹子做的器皿铺满一路才可以让人畜通过。
大公一路斩杀逃兵,甚至就地处决了一名不愿前进的联盟籍联队长。这个备受诅咒的元帅在行军期间还被一名愤怒的部落战士刺伤,结果大公的老私兵和一群塞拉利亚人发生了冲突,死伤近百人。
不过,细致详尽的应对措施和功能齐全的行军工具最终还是帮助远征军同过了这片死亡沼泽。为期六天五夜的行程一结束,踏上干地的远征军立即着手执行第二步计划。
大公把剩下的三万七千人拉进一片密林,严密地控制了这一地区,把所有进山的猎户和樵夫杀死藏尸。在连续四天的休整期里,所剩无几的征集工匠在士兵的配合下制造了一批简易的攻城工具,随后杀进了加利安人自以为安全的后方地区。
小猪终于生出来了,结果,是一只可爱的花斑猪。丧心病狂的法诺斯尼亚黄金骑士同时选择了两种可能。
其实,我们都有着这样的习惯,喜欢以经验来预计将来,喜欢以现在去猜度过去。
举例地说,在史前一文明时期的东方人就喜欢这样,他们曾经有过繁荣和显赫的文明,所以他们就以为世界上所有文明都是因他们而产生,所有的文明进步都是因为他们的技术发明而改变。
他们不知道,他们本身自己文明所获得的历次飞跃都是倚仗别人的技术流传,例如马拉战车技术、铁器冶炼技术、单马骑乘技术和锡铜合金技术等。
可惜,奥伦夫斯基和我一样,缺乏这样的认知,认为在遥远的过去技术发明是彼此分离的,西方的猪和东方的猪也不可能在那个时期进行杂交培育,结果不相信会出现一只花斑猪。
约翰大公率领大军在加利安人的土地上露了个脸,蹂躏了几个不设防的城镇,然后立即分开部队执行各自的计划。
约翰大公的运气很好,他的计算其实是不够精准的,他因为要让对方知道远征军已经全部迂回到他们的后方,所以露个脸的时候露的时间稍长了一点。当然,大公浪费了这些时间有他不得已的苦衷,他被迫发散士兵到附近不论优劣地搜集了几百匹马用以补充通过沼泽时损失惨重的战马。
本土兵团其实是可以勉强赶在远征军赶来伏击之前通过山区地带的,可惜那个该死的费边跑回金斯塔德去了,他的副手不敢放弃飞云关前的阵地。副手担心敌人的部队还在飞云关内,后方的只是一支流窜的匪徒,事实上飞云关的确看上去还有大量的军队在驻扎,结果,本土兵团耽误了数天的时间。
康德率领自己军团的六千多名幸运通过沼泽的步兵和少量骑兵,带上攻城工具,押上了几千名刚刚抓到的壮丁直扑赫加洛城,大公告诉他,在那里将有一支第五纵队协助他们攻城。而大公自己,则率领剩下的三万多人前去伏击狠命赶回来的加利安本土兵团。
康德不相信真的有一支第五纵队在那里配合他,他也不认为自己手头那点小兵真的能攻下那座城墙几乎和拜诺斯一样高的要城。不过,罗曼人是决不畏惧困难的,特别是那个哈斯,他认为少一个队友就意味着可以多掠一笔。
赫加洛城的城墙大约四十尺高,东面的一段比较残破,高度也稍低。不过没关系,大公前几天制作的云梯是刚好能靠上城头而且多出一码的。城防军的总指挥是一名联队长,他手下只有两个大队的正规士兵和三个大队由加利安族老龄伤残退役士兵组成的城市卫队。
听闻远征军出现在附近时,联队长第一时间是向最近的驻军求援,并且在城中组织壮丁,同时派出轻骑兵到附近村庄命令所有加利安族人撤入城中。
三千人的守军要守住这么一座城市其实也不难,问题是他们只有不到五分之一是真正的士兵,其他的要么很老,要么很嫩。更麻烦的是,其中只有不到一半是加利安人。
1前两句改自《诗经》的‘节彼南山’和‘秩秩斯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