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样子,平静的日子会是一种奢望了!
燕少宇叹息一声。
白莎的腿部伤势很重,鲜血已经浸透了包扎的布,燕少宇从外面叫了一辆出租车,把白莎送进安琪医院。
还好,虽然把小腿来个对穿,但是没有伤到骨头,白莎腿上缝了十多针,包扎之后,送进了病房。这时,原先消失的饥饿感重新占据了大家的身体。
“哥哥,这江湖追杀令厉害吗?”燕凌云问燕少宇。
“少宇,以后要多注意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杀手对你偷袭!”白莎忧心忡忡。
“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没什么了不起。白老师,您放心!好了,坚持了将近一个整天了,肚子早就唱空城计了吧。我到外面买些饭去。”燕少宇笑着说。
“哥,医院斜对过有个小胡同,左拐二十米有个小饭馆,专门煲老鸡汤喝乌鸡汤,老鸡汤恶化乌鸡汤最能补养身体,给白老师喝最合适了。”燕凌云想了想,说。
“哦,那好啊!那个地方叫什么?羊肠胡同?记住了!”燕少宇说着已经走出病房。
“要小心啊!”燕凌云跑出病房,“白老师说,要你小心!”
“白老师说,你呢?”燕少宇一脸的促狭。
“我,我才不管你的事儿呢!”燕凌云脸一红,跑进病房。
燕少宇摇摇头,笑着走下病房大楼。
刚拐进小胡同,就听见有人问:“请问,你就是燕少宇吧?”
燕少宇回转身,看见一个头戴斗笠的青年人走过来。在这北方,大冬天的,戴着斗笠让人觉得不伦不类。斗笠压得很低,让人看不见他的脸。
燕少宇看见他脚步沉稳,一只手一直藏在怀里,就警惕起来:“你是谁?”
“过路人。”那男子好像微笑了一下,嘴角的弧度显示了这一点。
“有事吗?你好像不认识你啊?”
“认不认识无所谓。我只是想跟你借样东西。”那人的笑容很古怪。
“我并不认识你。”
“反正早晚被人拿走,何不卖个人情呢?省了我一些麻烦。”那人又笑笑。
“哦,你是想借我的头?”燕少宇突然想到这应该是个杀手了。
“你真聪明。不过,真是可惜了。”
“可惜吗?我倒没觉得。你太自信了。”燕少宇冷哼一声。
“可笑吗?你借不借都一样。只是需要我出点汗罢了。”那人渐渐靠近燕少宇。
斗笠男突然脚步瞬移,已经到了燕少宇的左侧,手里一把军刺直插燕少宇的心脏!燕少宇一个铁板桥,军刺带着一缕冷风从胸前掠过。
燕少宇身子又是一个侧转,离开斗笠男两步远:“你是军人?”
“曾经是。”
“可爱的人现在成为杀手了!这才可惜!”
“战争让我懂得了太多。我需要钱。”
“即使无辜者的鲜血也无所谓?”燕少宇脸上浮现出一丝嘲讽。
“无所谓。无辜的生命已经死掉得太多。多一个只是增加我的一点残酷而已。”
“昔日的英雄今天竟然成为冷血杀手,你玷污了自己的生命!”燕少宇冷笑一声!
“少废话!东西你借不借?”看样子,斗笠男还抱着幻想。
“嘿嘿,有什么好处?”燕少宇跟他讨价还价起来,仿佛在谈论别人的事情,而不是自己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