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燕少宇突然感到有点紧张,那个叫吴凯的家伙看燕凌云的眼光最是让人觉得难以忍受,在他厚厚的眼镜片下,仿佛看到别人的骨子里去!后来,燕凌云对燕少宇说,你们宿舍那个厚眼镜,眼光真毒,绝对不是好人!
而吴凯的几句话却意味深长:“哥们,你这妹妹太靓,只有我,吴凯才能配上这样的靓女!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先说在前面,你的这个妹妹我先订好了。正所谓,好马配好鞍,我绝对宇宙级绝顶好鞍啊!”
燕少宇觉得这世界上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这家伙脸皮之厚,就是连长城拐角也自愧弗如啊!
看着他淫笑洋洋的样子,燕少宇就有把他踹到楼下的冲动!
不过,人家刚一扑面,就把人家踹到楼下,缺少人道主义精神;再说,这家伙肯定不知道这是自己的未婚妻,所以才这样胡言乱语的,而郁闷的是,自己却不能告诉他:这是我的未婚妻!
当然,也让燕少宇感觉到,自己的这个妹妹,不,未婚妻,还真不是一般的漂亮。
自己的女人受到其他男人的吹捧,这是让每个拥有者无上的惬意!虽然以前也知道自己的这个妹妹好看,在自己的眼里也是天仙一般,但是因为一直在自己身边,也没有感觉到怎样的特别的感觉。看起来是自己眼光太差,需要好好的培养一下自己的审美眼光了。
再说,妹妹既然已经成为自己的未婚妻,她身上的宝藏也得认真的开发一番,这样才能相辅相成,就是吴凯说的好马配好鞍。不过,可不是他四眼蛤蟆一样的什么“好鞍”!
从今以后,群狼环视,虎视眈眈,自己还真的倍加小心。
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小山村,无人是自己的对手,再说那些小爬虫格调太低,根本不值一哂。
现在已经不同,大家都自认为是天之骄子,满身的虱子都像蓝天上飞翔的雄鹰,绝对高傲无比。就是咬起来,“咯嘣”脆响也比平头百姓的响亮许多。这种阿q精神,在这些自诩为知识分子的身上,绝对的根深蒂固。
燕少宇摇摇头,别管怎么样,到了大学,是自己人生一个巨大的转折。夹着尾巴做人,像陶渊明一样,暂且放下那“猛志固常在”“刑天舞干戚”的勇猛和壮志凌云,只求个安安稳稳,平常日子就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也是一种很美好的生活常态吧!
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竟然睡着了。
“咚咚”,燕少宇被敲门声惊醒,抽出被脑袋压得有点麻木的双手,用右手揉揉眼,看见门口一个女孩子正把手放在门上。
她正想再敲,看见燕少宇坐起身来,脸上就飞起一抹红晕,两手就握在一起,很拘谨的说:“对不起,打搅您睡觉了!吴凯在这个宿舍吗?他怎么不在这里?他到哪里去了?您能告诉我他到哪里去了吗?”
燕少宇暗暗好笑,机关枪啊,上来就是一串问题,我回答哪个呢?
不过,这个女孩看上去很温柔,圆圆的脸,白净,像块温润的羊脂玉,皮肤应该滑润富有弹性,大大的眼睛里是纯净、深邃的潭水,一身素花连衣裙,把她凸凹有致的身材圆熟的表现出来。犹如一支白莲,浑身散发出一股清雅脱俗的气息。
“您不知道吗?”那个女孩看见燕少宇呆呆的看着她不说话,更加受窘了,右手搓着左手,好像还沁出了汗,脸更红了,低低的问。
燕少宇一惊,赶紧从欣赏中清醒过来:唉,自己成什么了,刚才还骂人家是色狼呢,自己在美女面前还不是魂不守舍啊!真是丢人!看样子,自己显然受了那两个家伙的影响,定力不够,看人的时候,眼里也带着“色“了!
他静下心神,脸上的尴尬一掠而过,浮现一个淡淡的笑容:“您是哪位?刚才他和两位同学到街上,呃,就是买东西去了吧。一会儿就会回来。您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吗?等他回来,我可以转告他。”燕少宇自觉刚才所说还是很到位的,不觉欣赏起自己的口才来。
“我,我叫冀丽萍,”女孩迟疑了一下,脸上露出失望的神情,“吴凯的表妹。既然不在这里,就算了!”
燕少宇听见她不满的嘀咕着:“说好的陪人家到街上买东西去,说话不算话,真烦人!”她说着,小嘴就嘟起来,像两瓣桃花。
要是吴凯这家伙看见这样的美女会不会自告奋勇抢着做陪同呢?不过,听她说,好像她跟吴凯原先就约好上街的,自然是吴凯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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