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和她在“独1980”里作画、生活,过着神仙般美好的日子。
她是他的鸳鸯。
曾经,他以为麦麦是他的鸳鸯。
酒吧小舞台上,那个穿着细高跟凉鞋、红色超短裙、染着一头红发、斜着眼睛看人、有把好嗓子的麦麦早就变了。
变得物质、庸俗,彻底成为了性格极端、性情善变的小泼妇。
他原是欣赏她的,当她梨花带雨地趴在他胸口,说她怀了他的孩子时,他的内心激动无比。他要和她结婚,从此做个好丈夫。
他们的洞房之夜是在医院里度过中。
当晚,她告诉他,其实她并没有怀孕,那是她想和他结婚的一个伎俩。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她,眼泪一点点流出来。为了和她结婚,他抱着“为一棵树而放弃一片林子”的决心,舍弃了那些花花草草,打算从一而终、浪子回头。而她,居然欺骗了他。
他砸破了他们的巨幅结婚照,镜框的碎片飞溅到他脸上,血水混合着泪水,他凄惨得像个末路英雄。
她不知从哪里拿到一把水果刀,眉头都没皱一下,将刀尖对着自己的胸口插了下去。他守着她,坐在医院的病房里。他的新郎胸花还来不及脱下,而她也还穿着红色晚装。
她醒来后,拉着他的手:“不要离开我……宝贝……千万不要。”
从此,她的胸口多了道不可去除的伤疤。
他不敢招惹她了,她比他狠。但他要求她去上班,像个正常女人一样。他四处托关系,给她谋到一份朝九晚五的文员工作。公司不允许染发、不允许涂颜色鲜艳的指甲、不允许穿超短裙。
他的麦麦成为了大街上最寻常的妇人。白衬衫、深蓝色西装裤、黑色通勤包,便是她的日常装扮。她给自己买了各种颜色的假发,下班了就戴上,红黄蓝绿青橙紫,每次都吓他一大跳。
这是他要娶的女人吗?很显然,不是,绝对不是。
辞职后,麦麦全身心地投身于炒股这项近乎全###动的潮流中去。前期投入的三十万很快就翻了倍,她把债务都还清,还挣了不少。不知不觉中,她成了精明的股票行家。她兑现了诺言,给他买了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