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预测未来呢?小夕,时候不早了,我得送你回家了。”
常夕仍旧挂着一缕貌似默许的浅笑,却摇着头:“不用送了,我自己打车回去。你若送我回家,我妈肯定会觉得我们这次相亲算是成功了一半。”
刘之双说:“那我只送你到小区门口,然后,我目送你进去,行吗?”
“你没有必要这么体贴的,即使是康乔,也不见得如此呵护过我。”
她推开咖啡馆的门,匆匆离开,他紧跟上前,见她上了一辆的士。她打开车窗,冲他摆了一下手:“之双,再见。”
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若干年前,这一幕曾经上演过的戏码,直到现在,仍然令他黯然神伤。
当常夕问刘之双是否爱过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想起了那段许久不愿意提及的往事。爱,或者爱过,它们的区别在于现在进行时和过去时。爱是一瞬间的吧,当人越发成熟,就越明白这些道理。
把“爱”字挂在嘴边,无非是为了应景。
大学时代的刘之双,腼腆又不懂得表达情感。如康乔所说,刘之双的情商和智商成反比――情商是零分,智商却是满分。刘之双不介意这些,颇有几分我行我素的意思,按时上课,连晚自习都不肯落下。年年都拿一等奖学金,镜片从薄变厚,即使后来去做了激光矫正,视力依然不够好。
同学们都喜欢作弄这个书呆子,一次他拿到奖学金,大家执意要他请大家去酒吧消遣。
就是那天晚上,他遇到了阿净。
阿净站在酒吧大厅的正中央,一道湖蓝色追光打在她身上。粉红色的短裙让她娇好的长腿更显魅惑,黑色鬈发闪着夺人的光彩,倒像个做洗发水广告的俏女郎。她用手臂钩住身旁的钢管,露出明媚的笑容来。这笑不性感,却透露着几分知性美。
待追光打到她脸上,刘之双看到了一双蕴涵着温情的眼睛。浓黑的睫毛轻轻扇动着那只属于她的年轻与激情,每一个肢体动作都是语言不能替代的华丽。
刘之双觉得有些口渴,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待猛喝一口后,才发现是一杯烈酒。他咳嗽着,不安地笑着,一双手几乎找不到地方放,只好左手抓右手,局促而颤抖地寻找些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