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 阴 舞 阳-第21章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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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1 / 2)

什么真的?

就是她说的那些血啊、心肝啊、肠子啊,杀啊、割啊的,全是真的,常吉在解剖尸体!

话一出口,屋里顿时死寂。马灯的火苗子突然蹿了几下,像是要灭,两人的身上一阵寒战,就盖满了鸡皮疙瘩。接着,夏红红就以突然的动作,扑到了常泰的怀里,她抱着他的脖颈,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余悸犹存地说:真的,我看见了……

那天晚上,是周末,院里的人大部分都回家了,我因肚子不好起夜,天很黑,伸手不见五指,从厕所回来时,突然发现库房边的土房里有一缕细弱的灯光,先是没在意,接着就惊异起来,那是一间从未住过人的破烂屋子,除了临时停放尸体,老鼠都没有一个,怎么会有灯光,难道是鬼点的?我吓得险些叫出声来,但接着就想起了傍晚刚死的那个因大出血从白家寨送来的产妇。她的男人想保孩子,当时的情形十分危急,产妇的血压几乎已到了零,往县医院转送显然已来不及,可胎儿的心脏仍在跳动。迫不得已,我们打开了产妇的腹腔,结果,大人、孩子都没能保住。那汉子连夜赶回去叫人去了,难道……我小心翼翼地过去,顺着漏出灯光的门缝往里一看,天哪,我双腿一软就瘫了下去……但是我可没有昏过去,只是心跳到了嗓子眼儿上……这时,那门缝里的微光正好照在我的脸上,强烈地诱惑着我再次将眼睛贴到了门缝上……这一次看清了,那穿着白色工作服、戴着大口罩的人千真万确是常吉院长。他把那产妇的腹腔、胸腔整个儿地切开了,正把掏出来的一团内脏托在手掌里细细观看,被纸灯笼罩住的灯光正好照在那一摊鲜血淋漓的物件上……

记不得我是怎样回到房间里的……后来,我听到了门的响声,到窗前,掀开窗帘往那儿一看,夜色更加阴沉,黑黢黢的浸没了一切,那束梦幻般的灯光消失得无影无踪,院子里悄然一片,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bsp;黎明时分,大门口传来了哭声,那产妇的丈夫带着家人们来了,他们在院里烧纸,为死者作了些简单的祭奠后,将尸体抬到牛车上拉走了。忙前忙后的常吉院长望着走了的牛车在院里站了许久。那天,我心里梅11牛晌沂裁匆裁凰担耆白牌绞钡难樱ψ龊酶米龅氖拢氚芽吹降囊磺卸纪簟?晌易霾坏剑涣欤蚁袷r嘶晁频幕叹宀话病:罄矗乙槐楸榈匕芽吹降那榫巴么o耄约喊参孔约海胱懦<俏斯ぷ鳌10耸乱怠10瞬u瞬拍茄龅模皇欠阜ǎ踔痢5踔涟涯羌孪氤墒且患绺叩氖拢阉氤墒橇瞬黄鸬氖乱档淖非笳吆吞剿髡摺?墒牵芸煳业恼庑┫敕n推泼鹆恕r蛭矣痔搅诵矶嗌衩氐拇怠k凳窃勖且皆河凶u允宓拇罄鲜螅凳锹砗购永镅退赖囊桓鲦叵备颈凰砜颂牛顾涤懈龅跛拦肀煌诹诵摹17烁巍钦娴模庖磺锌隙u际钦娴模际浅<傻模伤裁匆庋觯肯暮旌斓瘟镒帕街痪蟮难劬Γ嗽诔l┑幕忱铮咚当呶省?br/>

常泰显然是受了震动,他想起自己曾跟着师父在荒郊野外解剖裸尸的情景,喟叹道:知医之道,要诵而能解,解而能别,别而能明,明而能彰。可若要精深入化,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则必须要明脏腑、知气血。若要知脏腑、明气血,就要实地研究人体脏腑器官的形态,不自强以为知,此精神大胆可贵,令人敬仰。但他不该借医院之便偷剖人尸,更不该悖德逆规,私解病体。若是传了出去,他不仅会身败名裂吃官司,弄不好还会惹来料想不到的灾祸呢。

夏红红说:现代医学这么发达,生理学、解剖学都有,想学的话还不容易?若是看书不好懂,那就要求到省上去学嘛,到实验室、解剖室多看看学学不就行了?干吗非要偷偷摸摸干这犯罪的勾当!

常泰把夏红红的手握住,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拍着不言不语。

夏红红见常泰不说话,只是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神色异样,突然就又心动面红起来,以为常泰跟自己的心思一样,就情不自禁地又一次搂抱住他的脖颈,身体扭动着,在狂烈的心跳中,和他紧紧贴在一起。这时,她的意识和欲望敏锐而又强烈。她口干、身燥、心窝窝里像是一片秋阳下的空场,而她坐在他腿上的臀部则明确无疑地感受到了极是让她神迷魂惑的电击般的坚硬和突撞……

他俩浑身颤抖,傻傻地看着对方。

夏红红是一个没有恋爱经验的女孩,虽说已过了19,明里暗里的追求者总是这样那样地缠着她,可她从没和任何异性深交过,她一点也不喜欢那些奉承有加而肚腹空空的男人们。上学的时候,由于是妇产专科,几十个同学里只有三个是男生,还都中途转了科,三年下来,除了授课的老师,她几乎没和男性打过任何交道。一毕业,就由于家庭背景的原因来支了边。在这伯胜镇的风风雨雨里,唯有常泰时不时在她心里掠起阵阵波澜。她喜欢看见他,喜欢和他一块做事,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最先想到他。她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知道不该这样,明明知道常泰有他的瘸姑娘,明明知道常泰大自己许多,明明知道可畏的人言和自己的身世,明明知道……可就是身不由己。她曾就此躺在床上无数次地幻想和联想过,可结果仍是甩不开常泰。于是她就把他想成是瞎子、聋子、哑巴、坏蛋、无赖,甚至是杀人犯,到最后总是情不自禁地笑,含着眼泪笑,因为她发现无论怎样都离不开他,就是离不开,像梦游的傻子,无论怎样都会最终回到自己的床上,并在醒来时一无所知。

这就是初恋。

不能自拔的初恋,使夏红红从痴迷的漩涡里最终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她浮出了漩流,从落日沟来到了阳坡庄,在如梦似幻的情境里躺在了常泰的怀中。她的眼睛里情迷意离,融融的爱慕里柔肠百折漫无止境。心啊,在神圣的献身的庄严里,跳动在生命之旅的纯粹中。

常泰抱起夏红红,把她放在床上。床是用几块木板临时支的,躺在上面有点悠忽。他把马灯的火苗调小了些,把白纱布的窗帘拉严了点,轻手轻脚地划上了门,然后脱掉夏红红的鞋子,在她身边躺下来。

这一刻毫无浪漫可言,却神圣而又庄严。庄严得异常宁静,可以清晰地听见野外溪流的潺潺声和彼此的心跳声,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们俩似的。我们很难推测常泰当时想要干什么,想的是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爱夏红红。这爱在夏红红尚未把自己青春熠熠、柔美芬芳的身体扑向他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换句话说,当他第一次主动承担风险陪夏红红出诊时就已经萌动着了。只是他把这感情在心里压得很深很深,这与他的瘸姑娘似乎没有什么关系,他从未想过要娶夏红红,更未想过要离开瘸姑娘。同时,他也确确实实没想过要占有夏红红。可是他爱她,爱她说话的声音,爱她甜美的微笑,爱她醉人的肤色,爱她芬芳的气息,爱她迷人的体态。总之,他爱她,想和她超乎一切地亲爱。这种欲望使他充满了激情和活力,处在高度亢奋和眩迷的状态里,但行为却出奇地理智和冷静。他们本能地相互贴近着,在强大引力的作用下彼此亲和爱慕,却不放纵,在神迷的状态里保持了不可思议的美妙又痛苦的距离。

他们说了那么多话,把内心的东西潮水般地向外倾诉着,任雪白的浪花淹没一切、冲刷一切。所有的隐私、所有的门户都向对方完全敞开,没有什么秘密不可以亮明,没有什么情感不可以表露,包括性的一次次冲动和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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