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归说,锦绣还是去见了张正勋。至于为什么去她也说不上来,她对他有着那么一点不同的心思,可能是因为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总是半睁着。当你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这样用这双半睁着的眼睛看你,好像是用理解的笑回报你。如果看着它们久了,会觉得它们像两道在战场上留下的伤疤,证明着曾经的勇敢与无畏,和现在的淡泊与安宁。
她提前在书店的卫生间里补了一个妆,看上去比上次要好些,但又怕太刻意,便又用纸巾把唇彩抹了,换成润唇膏。她站在书店的门口,觉得自己不够明显,又往前站,索性下了人行道。他执意要开车过来接她,他说:“下班高峰期不好打车。”他的这份体贴只怕是久经情场操练出来的,锦绣多留了一个心眼。就是不知他开的是什么车,上次也没听他说他有车,当然,他也不会直接说,她是在很早以前就明白,一个男人若坚持要开车来接送你,无非就是想要秀下他的家当,用这样婉转的方式来告诉你他的有钱。锦绣在那里走了神,一辆电瓶车差点撞上她,幸而有人及时拽了她一把。她被这么强硬地一拽,整个身子跌入那人的怀里,她觉得那人故意把双臂收紧,几乎把她包裹了起来,下颚不经意间蹭到她的额头,她的额头很敏感,女人的额头应该都很敏感。她一把推开他,用手把头发卡到耳朵后面,始终不抬眼瞧他,怕被他瞧出她的迷乱。她说:“你不是开车过来吗?你的车呢?”张正勋把手抄进裤子口袋里,说:“泊在了前面,想和你散散步。”锦绣转身朝前走,把张正勋留在原地。走了两步,又侧过了半边脸,说:“不是散步吗,走啊。”
蜀红三(2)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了会儿,不知为何都觉得尴尬,好像刚才那一抱来得不是时候。路过一家电影院,张正勋说:“要不要去看电影?”锦绣点点头,便跟着他进去了。电影院有些冷清,正赶上吃晚饭的时间。他们买了票坐在走廊里等开场,说些有的没的,说了会儿自觉无趣,突然地静默下来,这种静默总是让人难以忍受,都巴望着电影早些开始。锦绣看着他搭在腿上的手,没话找话,说:“你的手真小,还没我的大。”张正勋说:“不会吧。”锦绣炫耀似的把手伸到他的面前,她的手很漂亮,十根指头长得郁郁葱葱。她已经把指甲盖收拾得很干净,擦着一层薄薄的营养油,看起来晶莹剔透。他把自己的手叠在锦绣的手上比大小,果然比锦绣的小一些,他说:“你的手真好看,像弹钢琴的手。”然后把自己的手指往下一合,锦绣的手就被握在其中了。锦绣没料到他有这么一招,想把手收回来,缩了缩,反倒被他握得更紧。她只得假装注意力被对面墙上贴着的电影海报吸引走,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好似她现在心思全都在那上头,没空去理会他干的这事。张正勋勾下身子,挡着她的视线,说:“看什么呢?”锦绣支吾了一下,说:“我在想,这种垃圾电影也会有票房。”张正勋知道她在难为情,也不拆穿她,身子靠回椅子上,却一直没有把她的手再放开过。
整场电影下来锦绣的手就被他那么握着,她找借口说她想喝水。他就用空出来的另一只手帮她拧开了矿泉水瓶盖。她就着大屏幕上的光,竟发现他出了一额头的汗。她很是反感,下意识地把衣服的领口往上拽。电影散场,她见他还没有要放手的意思,便扯了个谎,说:“我要上厕所。”张正勋依依不舍地松开她的手,一阵冷空气迅速钻进手心,躁动的情绪也跟着冷静了下来。她在厕所里作了好几个深呼吸。这完全不是她所期望的,就算她要跟他好,也不应该发展得这么快,她觉得感情发展太快略显得轻浮。她喜欢用明朗的眼神中暗含的暧昧,俏皮的句子中潜藏的挑衅,无意的指尖触碰中隐匿的欲望来壮大对彼此身体的渴求。换句话说,就是必须有量的累积才会有质的飞越。高中哲学书上都有,是基础知识。她走出去看见他正在抽烟,她第一次见他抽烟,她说:“你抽烟。”他笑而不语,把烟嘴对着她,她摇摇头,说:“我不抽。”其实她是要抽的,她只是不在男人面前抽烟。张正勋把烟扔在地上踩熄,说:“要不要去吃点东西?”锦绣心想,今天应该适可而止。便说:“我想回家了。”张正勋说:“好吧,我送你回家,我去取车。”
张正勋取来了车,在锦绣面前使劲按喇叭锦绣才反应过来,她没想到他竟开这样好的车。她坐上了车,问:“这是保时捷么?”张正勋只是笑,向左打着方向盘。锦绣说:“我问你呢。”张正勋说:“是又怎么样吗?”锦绣怔忡,问:“你这么有钱?”张正勋朝她坏坏地一笑,说:“是婚庆用车。”锦绣“啊”了一声,张正勋伸手过来再一次把她的手握住,说:“今天借来泡你。”锦绣听出他在逗她玩,白了他一眼,却再也没有想要把手缩回来的念头了。她突然明白了一句话——权势是春药。说这话的人可真是不简单。
蜀红三(3)
张正勋的车很拉风,引来一路人的侧目。特别是女人们的眼光总有那么一点不怀好意,好像坐在里面的人不应该是锦绣,而是她们。锦绣努力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要是她稍微露出那么一点点欣喜,就显得太失大方。她不知道应该和他说点什么,应该要说点什么的,一个女人矜持得太久就是沉闷。她说:“把音乐打开吧。”他便拧开了音乐。音乐是《巴黎圣母院》的音乐剧选段,她曾和朋友一起去体育馆看过这场演出,没想到张正勋也知道它,真是让她有些刮目相看。想自己一定是小看了这个男人,他远比他的外表看起来更深更远,像一片缓缓舒展开去的草原;望不到头的。好吧,她安慰似的想到,他们也算是志趣相投、男才女貌,勉强接受他吧。“欢迎收听《城市之音》。”啊?原来是广播。“喜欢音乐?”张正勋问。“嗯,你呢?”“读书时特别喜欢唱歌,看不出来吧,我还组过乐队,担任贝斯手兼和声。”“真的?那你什么时候也唱给我听听。”“算了吧,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一句话说得锦绣捧腹大笑。她是听谁说过,没有幽默感的男人比长相丑陋更可怕。这么说,他一点也不可怕,倒有几分可爱才是。张阿姨突然打来电话,邀请锦绣周末去参加她小女儿的生日派对,锦绣有些为难,周末她有课,给两个中学生当英语家教,她说:“到时候再看。”张阿姨说:“把张正勋一起叫上吧。”张阿姨显然不知道他们已经开始约会,只当是想法子让他们再见上一面。锦绣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嗯”了一声。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