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来忙于写论文提纲,我没有梳头洗脸。两个大黑眼圈,像挨了死神的老拳,唇边还挂着昨夜梦到红烧肉时留下的涎痕。别的女孩在这种狼狈的情形下见到异性,肯定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但我不能在章之行面前示弱,遂装作大大咧咧毫不在乎的样子,一边笑一边用手指甲搔发痒的头皮,时不时把塞进指甲里的头皮屑弹出去。
章之行穿着一件浅蓝色条纹的t恤,站在阳光里,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古怪,肯定是我的样子吓到了他。几秒之后,还是用那副欠揍的腔调调侃道:“今天的造型很独特啊,昨晚演话剧去了?”
我皮笑肉不笑,“没有啊,我一直是这样啊。”
小子,看老娘这个邋遢的样子,很朴实很本色吧,实在是我身上没有虱子,真想学阿q和王胡比赛那样,一个又一个,两个又三个,狠狠塞在嘴里,毕毕剥剥地一阵大响,还不能恶心死你?
想到那章之行这厮在我面前翻江倒海地大吐,泪失嚎啕,我禁不住笑了。
“你这个朴实的样子看上去爱憎分明,我真想代表全世界的富翁认你当干闺女给你压岁钱。”
章之行笑着,突然一把拉住我的手,“走,我先代表他们带你去吃饭!”
我大惊失色,身子被他往门口方向扯,脚下没根,双腿拌蒜,踉踉跄跄地,我急了,大叫:“放开!放开我!”
他的手劲真大,老虎钳子一样把我的手腕都要攥碎了。
他阴险地一笑,“在我手心里,还想走?跟我出去吃饭吧,反正你已经习惯蓬头垢面了,应该不会觉得很丢脸吧?”
“你再动我,我喊人了!快放开!”我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哆嗦,不是因为畏惧,而是因为暴怒。
“喊人?你喊谁?我就是警察。”
“你这个流氓,我喊非礼啦!”
“别怕流氓,我带着警官证呢,跟我走吧。”
我趔趄着身子,拼命叫加菲,加菲不知所措,怔怔地站着,跟没魂儿的木偶似的。
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喜儿,正被丧尽天良的黄世仁拉入火坑,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这是什么约会?分明是《苏三起解》,只不过我的脖子里没有枷锁罢了。
如果你那天曾经在宿舍楼前看到这样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子:她穿着家居服,白色圆领短袖衫上画满了各种颜色的形状可笑的桃子,下身是玫瑰红的及膝裤,拉着拖鞋,披头散发,五官挪位,那就是我,那就是我此生最狼狈的时刻。
章之行拖我到一辆车前面,打开车门,把我塞进去,旋即锁上,像对待一个女囚那样。他立刻发动车子,一溜烟从校门钻出去。
“你凭什么拘禁我?你要带我去哪儿?你这个流氓!混蛋!我要到你们单位去告你!”
“这是你作为一名公民的合法权利,你可以投诉我。不过,我带你出去吃饭,已经事先打过电话,经过令尊令堂许可了。”
“无赖!”我鄙夷道。
“你还是想想吃什么吧,我一次又一次地得罪你,不请客赔罪心里不落忍。”
我盯着他的侧脸,发现他说话时,咬肌的线条很夸张,教人不寒而栗,于是阴阳怪气地说道:“去阳光渔港,不知道你带够钱了没有?”
这是本市最贵的一家海鲜城,在那里喝一碗茶,够去市场上买1吨茶叶的。去那里吃饭不叫吃饭,叫做烧包,专门为满足那些钱多人傻的暴发户的虚荣心。既然你一心做砧板上的肉,就别怪小娘子我手下无情。不吃你个山穷水尽,不吃你个海枯石烂,你真不知道马王奶奶也是三只眼。
章之行笑了笑,没说话,调转车头向海鲜城方向驶去。到了,他帮我打开车门,甩甩头,“下来吧。”
我刚把脑袋露出来,就发现无数目光飞刀般袭来,便道上自行车道上每个来往的人都死死地盯着我,从我的稻草发型到我的睡衣。一个60多岁的大爷从车边经过,因为看我,直接撞到了车前脸,险些把眼镜磕碎。他揉着腰,还不忘回头看我一眼,旋即摇摇头,神情悲戚无奈。
这最后一眼的目的地是我的腹部。
是啊,大街上肆无忌惮穿着睡衣拖鞋四处溜达的,除了疯子就是孕妇。一般孕妇还随手拎个扇子伍的,扇扇凉或者赶赶蚊虫。那大爷看我肚子,估计是想确认我是不是孕妇。我肚腹平坦,手里没扇子,大爷肯定把我当疯子了。我很想哭。
我从酒店的落地玻璃窗里隐约看到了自己的鬼样子,以及迎宾小姐们脸上极力压抑的惊诧表情。她们身材高挑,三围可观,涂脂抹粉,眉眼精致,穿着旗袍,露着大腿,那旗袍叉都快开到胳肢窝了。她们站在台阶的尽头,居高临下地盯着我,像在打量可怜的小丑。这种被迫示众的感觉让我自卑让我愤怒,那一刹那,我想死,或者杀人。
转头逃回车里,手脚都在颤抖,一颗眼泪滑出来,我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难言的侮辱,尽管没人对我说过一句讽刺的话。
几分钟后,见章之行走过来,我扭过头去擦掉泪痕,继续佯装毫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