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高中时期没有挖掘出自己有什么长处,初中时的书法倒是派上了用场,可惜情绪不佳,没有发挥好,临时没写振兴中华――最擅长的这几个字,以为写的人太多,怕相形见绌。就即兴来了个临场发挥和创新,改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鸣则已,一鸣惊天!想以别出心裁取胜。由于平时有点自满,缺少练习,上场之后才发觉自己能力不足,越看似简单的字越需要功力,结果落选,没能向上,连佳作奖都没被评上,更别提被人惊叹不已了。
有一个学生厉害,为本校争得了一个荣誉,获得市二等奖。字写的虬劲有力,洒脱不拘,又被校长在大会上点名表彰,裱糊好挂在教学楼一楼大厅最显眼的地方,说是为学校争了光,希望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让其他学生都以此为楷模。可没过多久,那小子依仗着笔杠子的威望,胆子壮大起来,竟然拿起枪杆子入室抢劫!在他看来要想致富快,就得抢别人的,骗还麻烦,不仅浪费口舌,还浪费感情跟别人费劲巴拉地周旋,需要以看似合法或合乎情理的身份和道具布景做掩饰,必要时还得找几个人做托彼此配合制造声势,方能达到逼真效果,而且是否骗得来还得看对方的智商。智商太高容易暴露自己拙劣的行骗伎俩,智商太低还得是可遇不可求,费时费力又费心。搞得动静太大,比如弄个传销组织,以利诱之,那些想一本万利的热血人儿无论老少定会为看似唾手可得的机遇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早晚要被警察盯上,等到下线们深恶痛绝自主告发之际,便是警方收网之时。而熬到书法家一字千金的地步,又远水解不了近渴,他等不及,觉得那是个不可预知的期限,便打算把入室抢劫的想法赋诸于实施。觉得面对的人少,一般情况下大白天家里顶多有一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大不了添一两个满地跑的小孩,最不理想的情况就是埋伏着一个游手好闲在家待业的小青年,不管得手还是出现意外都可及时逃窜。而马路抢劫容易让被抢者一呼百应,不可知因素太多,不好掌控,怕自己一紧张,腿脚不利落跑不快。理想确定好了,便立即行动,可惜事先也不调查好了,碰上个正着,那家男主人竟然是名警察,平时不在家,但偶尔开个小差抽空回家喝酒,被他撞着了。他平时自以为接触社会不少,主要是从电影里获得新知。本来电影起着警示作用,他则见仁见智产生了效尤之心。看警匪片里匪徒拿着枪,对方就会胆怯地乖乖听话,家里有多少就会拿出多少孝敬匪爷。他看了垂涎,心想自己一个重点高中生的智商,对付一个小老百姓,简直是绰绰有余。但他只研究了匪徒作案的常规手法,却对警察的活动规律知之甚少,因为他干啥都一知半解凭兴趣出发,只看了前半部匪徒持枪逞威风那段,认为枪杆子里出强权,却忽略了进班房吃苦受罪那一段。只知道警察侦破案件讲求搜索证据,除了秘密蹲点,拍照录音,监视监听,行迹鉴定,跟踪侦察,走访排查,打入对方阵营里当卧底,抛砖引玉,引蛇出洞,来个里应外合,或是做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思想工作,配合情感攻关,来个瓮中捉鳖,剩下的就只是跟踪布控抓捕审讯了,审讯又多以成破利害,交代减刑,情感攻破心理防线等手段,威逼利诱使其乖乖投降,等要长期关押犯罪嫌疑人还得把案宗上交检察院审批,法院审判才能定夺。只要他蒙着面,抢了钱一跑了之,破案就须费些时日。只要不连续作案,手法不同,平日多注意一下这方面的素质培养,警方就不会并案侦察。等有了眉目,恐怕要有其他的大案发生,掩盖他的小案。而且,在他看来警察的智商都要比职业犯罪人士低的多,很多大片都是这么真情演绎的,显然有很强借鉴性,到最后无一不是逍遥法外,顶多损失了几个无关紧要的小喽,到时候只要一呼还会百应。何况他不与警察正面交锋,更是万无一失。如果不幸与警察正面交手,也尽量得饶人处且饶人,否则一旦把对方逼疯,非跟他玩命不可。到时候对方非得要伸张正义,还得要报仇雪耻,身兼两重使命,而化悲痛形成的力量却是世间最恐怖的,因为可以改天换日――他想得很简单,秉承真理都是最简单的,可惜世人就是看不透。一个苹果砸到一个物理学家头上,才能被发现出万有引力定律,而且那科学家还是出自于最喜欢武力扩张的西方国家,显然风俗决定思维模式;或是思维模式决定风俗。而那定律在他眼里,又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力的大小与两个物体的质量相积成正比,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而使这等式平衡的简单方法就是再乘一个系数。这系数无非也就是成千上万次测出来的一个平均数,只要有耐心就行。所有这些都是明摆着的,那质量和距离,世人就是看不见。
他越想这人越傻,越觉得他聪明无比,虽然真理向来很简单,却需要复杂的验证过程,他要化繁为简,省略掉不必要的步骤,所以,就预备了一支长杆气枪。这支枪也来之不易,幸亏邻居的大姨妈的儿子的同学有打鸟的癖好,就买了两瓶啤酒一只烧鸡做礼物孝敬,拿来借用,庆幸这小子嘴馋,又贪图小利,否则逼不得以要用大砍刀为威慑武器。毕竟黑市的黑枪太贵,又容易暴露形迹,最重要的是怕对方黑吃黑,枪没弄来倒先把他给弄了,又技术落后没有消音器,开一枪就能引发大麻烦,气枪则不同,声音小,接近无声,而且这种枪不在严查防打之内,有持枪证,好比有主人的狗没人敢打,当然也有不识相的。为避免便衣盘问,又从裁缝店订做了一个枪套,还不能明说,否则会留下蛛丝马迹的隐患,就说是为了健身,为健身器械量身订做。为避免那裁缝多嘴,事先要化化装,又故意多说出几公分长度和宽度就可以了。本想去乐器行买个吉他琴套,怕枪太瘦撑不起来,反而暴露目标。无奈电影里用琴盒做枪套装扮艺术家的杀手太多了,怕琴套也被由此及彼被怀疑到。何况现在的公安秉承与时俱进,都在重要路口安置了闭路摄像头,坐在道路交通监控管理大厅里就能看个大概,等哪天仿真技术更先进了,随意放大镜头,连头发丝都能数出多少根。幸亏资金有限,否则每个胡同也得考虑在内。到时候整个行动路线都被看个一清二楚,这就是为什么不打银行的主意,因为银行的摄像头太多,到处像眼睛盯着你看,弄得他取自己的钱都像做贼似的,战战兢兢,浑身不自在。没曾想做贼的想法早就有了,难怪当时他那么心虚。而且,将心比心,看谁都像是贼,就看谁有便利的条件,动了心机。况且,一旦抢了银行,对哪个银行职员的手脚没看住,让他偷偷地按了报警按钮,对方再故意不配合,慢慢腾腾从保险柜里取钱,拖延时间,万一附近派出所行为反常,动作不再拖拉,比平时迅速,还没等逃离作案现场,就被逮个正着,岂不是自投罗网。而且,那些银行职员把职责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为了保住饭碗,更为保住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非拼命不可。所以,往往对银行敬而远之。
考虑到第一次作案,心理上还未做到职业犯罪人士的沉稳老辣,就找了个志同道合的兄弟。那兄弟在社会上混了几年,颇有心得,说无论做什么事最重要的是胆大心细。行动之前就要先考虑到突发事件,比如对方突然间不畏生死了,看到两个半大小子,心理上占据优势,觉得可以束手就擒,就考虑到先蒙面。女人的丝袜则成了首选。那丝袜有弹性,蒙在脑袋上,脸部还会立即变形,无怪乎女人穿上它会立即瘦身,从外面看不清他们的脸,他们观察外面倒是易如反掌。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辅助功能就是为了避免断发或头皮屑等不争气的琐碎杂物遗落到现场,省得被公安机关用痕迹鉴定的卑鄙手法找到蛛丝马迹,再用dna的鉴定手法收集到实物证据逐一排查验证,就算被公安以打草惊蛇的恶心手法怀疑到也可以完全矢口否认,否则想要狡辩都没有了话语权。除此之外,说话时声音变得粗哑那么一点,对被抢人来说是突发事件,来不及反应做出正确的判断。他把这建议说给那书法家兼抢劫发起人听,得到赞许。没曾想英雄所见略同,真是天生最佳的合作作案搭档。
所有都具备了,意见也统一,思想更不用说,否则也走不到一块,便伺机而动,选择了一个下雨天。他们想行动完后,雨水会把脚印给冲刷得干干净净,省得被侦破专家按图索骥端了他们老窝,连警犬都闻不到气味,以免连累父母,毕竟底线还要做个大孝子。兔子不吃窝边草,就选了一个离两家都远又陌生的地方,否则遇见了熟人逃都来不及。发现一个小区,半新不旧,没有门卫,此刻正是上班的时间,适宜下手。先挨门敲了敲,来个投石问路,里面一有反应立刻退出来。他们俩也奇怪自己怎么突然改变行动方案了,入室抢劫竟然改成了入室偷盗,真是计划没有变化快。后悔不提前准备一副手套,这样可以不留下指纹,毕竟指纹是唯一代表个人专利特征的,脚却没有,顶多换双鞋。毕竟像他这样身高体重的人多的是,只要不连续作案,不引起警方重视就行。临到实战,还是胆子小。无奈先从偷盗开始干起,反正也不杀人,警方也就不会把案件升级。弄几个小钱,无非小案一桩,他们也懒得费工夫花大力气,仿佛学生做卷子,做不出来索性放弃,只要不影响整个卷面分数就行。如此选择了几个门洞,有一家门挺豪华,一看就是有钱人家,至少不缺钱。敲了敲,无人反应。就大胆把工具拿了出来。那帮手在偷车方面极有经验,这次转型,对门锁下套子,竟然神奇般地开了,原来那警察忘了把门带好。两个人看如此容易,忘记如此容易定会潜伏着危机。什么都没想,蹑手蹑脚地进去了。那警察喝多了点,背着身正上厕所,尿声盖住脚步声,没听见响动。等他俩翻动东西的时候,知道有异常,毕竟当警察多年,有极强应变能力,头脑瞬时清醒了。他慢慢地挪步到跟前,隔着一道门缝,发现两个人,经过多年的办案经验,一看就知道是少年。警察平时也不戴枪,除非有紧急情况了或是执行公务,还得几个人联名签字才能拿出来,否则怀疑你也想作案了。没办法,只好来声威吓,这是常用的手法,先来个心理威慑。这两小子冷丁发现冒出一个人,又是穿着警服,知道是警察,胆子突然秃了,不过还算镇定。毕竟有人的情况也想到了,当初的打算就是抢劫,现在也算回归本行,只是惟独没把警察考虑在内。看警察没枪,胆壮了,举起枪反威吓警察。警察看对方有枪,先是一愣,紧接着就乐了,一看是气枪,这枪威力太小,打不死人,除非打到脑袋上,还得看是哪个部位。
他们俩看没把对方吓住,想起那句歌词: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吼已经吼过了,怕他紧接着有举动。那书法家可不学电影里那些反败为胜的人学警察先鸣枪示警,然后用枪顶着对方还犹犹豫豫,磨磨叽叽,以为稳操胜券,废话半天,诸如不许动,再动就开枪了,结果又被对方趁他背过身或愣神的工夫弄死一个,才想起开枪报仇血恨。他则吸取前车之鉴,二话没说,学某些西方世界的某些警察来个先下手为强,先给他一枪再说。扣动扳机,啪一声,警察的肩头一震,血立时崩溅出来。书法家看他还有战斗力,打算再给他补一枪,刚才有点紧张,打歪了。刚想递眼色给同伴,示意钳制住对方,他要上子弹,可恨这气枪装弹量太少,否则弄个ak47,一梭子下去,绝对不会担心还能有幸存的必要。那警察比他眼神还快,而且具有洞察力,知道这小子不想留活口。便趁他分神的机会冲过来,把枪夺下来,一脚踢翻他,迅速从身上把手铐拿下来,给拷上了。那同伴一看傻了眼,忘记了胆大心细的经验,变成胆小心粗,不顾朋友安危,刚想临阵脱逃,被警察一个箭步反手扣住手腕,一个擒拿,扭住胳膊,给摁在地上,顺势脚下一绊,用膝盖顶住,随手拽过电话线给捆了个结实,比猪体格子壮他也挣不脱。
这警察没曾想在家里立大功,还光荣负伤,到领导那可以将功补过,说不准领导开恩,三等功都有可能,也说不准日后推广喝酒办案,酒壮英雄胆,而且还能打醉拳,威力比平时大多了。成龙大哥在电影上早就验证了,而且,不止验证过一次,这次又被他验证,还是临阵实战的,果然名不虚传。或者也可以换一种恰当的说法,解释说他是运筹帷幄,预感有人要偷盗抢劫,就事先埋伏在家里,来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此说来他更是具有诸葛亮的神机妙算,破例提拔都有可能。而且,幸亏自己是警察,既是受害者又是执法者,不用担心发生命案再报案打算借用他人之力报仇雪耻的亡羊补牢又所谓事后诸葛亮的事情,而且也避免了报案后发生殊死搏斗,警察再紧急出现料理后事收场的马后炮的戏剧化事情。总之,没给警察抹黑。也总之,这两小子倒霉,让这警察打通手机,叫来几个同事,把他们监押了起来。
这事很快就通知到了学校,符合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的人为规则,原来那两小子到了刑警大队,被阵势吓得立时尿了裤子。在场的所有警察为那受伤的警察出头,表情都跟凶神恶煞似的,横眉冷对,怒目而视,摩拳擦掌,声色俱厉,男的要解皮带,女的不方便解,否则要跳脱衣舞了,就准备磨尖指甲,如果不服软嘴还硬,顽抗到底,就立时废了他俩。他俩手被反拷着,蹲在地上,不让起来都不敢随便挪地方。发现情形不对,结果还没等隔离审讯――警察最惯用的那招,哄骗你说你的同党都招了你还不招,结果还没有来得及问,就乖乖全都招了。本来他还想装傻充楞说自己不懂法,效法不知者无罪。随后一想重点学校的高中生说这话有谁信那,只能说他更狡辩,罪加一等。那邻居的大姨妈的儿子的同学的气枪被没收,人则因为提供了武器,有同案犯嫌疑,又抓不到证据,被批评教育一顿。那邻居的大姨妈的儿子虽然也没参与,但不问事由就穿针引线引荐别人,也被批评教育一顿。那邻居的大姨妈平时对儿子缺乏管教,但没有证据说她纵容,幸免于难。邻居则因为不知道大姨妈的儿子跟这书法家私下里有来往,所以追究不到人家身上。裁缝店老板因为不清楚原由,免于起诉。从案犯被查清还有案底,罪上加罪。由于狡猾,以前没被发现,这次作案手法暴露有前科,无法隐瞒,否则抗拒更从严。书法家则由于故意伤人,外加实施抢劫,还是主谋,犯罪发起人组织者策划人,罪行严重,判刑肯定轻不了。幸亏枪法不准,差点脱靶,否则小命就不是他的了。到了刑警大队他才后悔当时太激动了,没想到恐惧能让人这么无所畏惧。后悔当初不如贩毒,只要不超过五十克,就没有性命之忧,只要小量批进,分散销售,获小利就收网,快进快出就行。可惜没路子。
校长听了大吃一惊,心想自己的学生真是有胆色,动手都动到太岁头上了,专往枪口上撞,而且还是主谋,只是领导无方,用人不当,机缘不巧,被逮着了,否则此番之后还不知要干出什么经天纬地的大事来。警方怎么处置他管不着,但会上得有个表态。
校长脑筋反应的快,会上说:“我很欣赏这个学生的才华,书法如果好好练,将来说不准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书法家,我们学校也会以此为荣。在获得奖项之后,他放松了自我,没能严于律己,平时不是刻苦学习,而是采取投机取巧的极端方式,抄袭书本,更甚的有一回到老师办公室偷考题,当时我就给了他改正的机会,只是私下里批评了他,没有在大会上揭露他的丑陋行为,这是我的失职。我本以为这样可以令他改过自新,没想到反而让他越陷越深,竟然敢持枪入室抢劫了!”语气有点惋惜,又有点自责,好像这江洋大盗是他无意中放纵出来的。
底下的学生听了都愕然,没想到这里竟然出绿林好汉了,而且又多出了个偷试题的突发性案件,有点像落井下石,诧异这令人惊讶的事情一个又接着一个,真是祸不单行啊!难怪这么长的时间看不到他的身影,以为另谋高就了,原来是蹲了小号!听说那里睡的是通铺,跟韩国日本的习惯一个样,一进门就可以直接休息了。而且,凡是进来的,基本上都是罪行累累,也算是高手云集,群英荟萃!日后,少不了要在一起相互切磋,多半是思想交流为主,否则一动手又得加刑。而且,按照惯例一进去就得先给剃个光头,看来无论在什么地方,要想改造人生,都得先从“头”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