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人的表情有些沉重,说不上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压着自己。
我们三个人没有说一句话,坐回了原来的椅子,沈政见我们一言不发,只好继续做他的事,许久之后锋刃终于首先开口:“现在的局势十分严峻,我们最好集中在一起,只要我们三个人能在一起联手,就是魔风他也不能拿我们怎么样,我们不能给他们个个击破的机会,特别是你,无敌,7号的眼神带着杀气,他想杀了你。”
我叹了一口气,玩笑道:“如果眼神能杀人,世界就不用原子弹了。我想的不是我自己,我相信我能应付,我担心的是你,锋,我总有一种感觉,你和缠剑蛇之间很快就要有一场对决了,我没见过缠剑蛇用右手,但我相信,论单打独斗,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把握,魔风要来了,星光开始行动了,那缠剑蛇呢?他不会冬眠去了吧?”
锋刃也有所感,他不语,狂暴的眉头索了索,道:“锋,我知道你与那个财团之间有些瓜葛,可我总是不明白你和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白眼狼第一次出现在前锋酒吧我就想问了,只是那个时候我不想开口,因为你不会说的。”
锋刃深深吸了一口气道:“是的,你们会知道是怎么回事的。但不是这个时间。”
狂暴的问题没有得到答案,此时所有人都在沉默。
我不懂,我为什么要在这里干坐着,更像是坐死。
为什么会如此地安静,也许暴风雨的前奏就是这样,我讨厌这种令人至息的安静,刚才的长篇大论事还在耳边徘徊,也许是我害怕了。
我开始失去耐心,我到底在等什么,那个小男孩把一颗来历不明的能量水晶交给沈政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从他的话中我听得出来,他这样做可以救我的命,可是我又该做些什么。
沈政只关注他的数据,他到底会怎样帮助到我们,能量水晶会如何救我们。
我的耐心在一秒一秒地消耗掉,终于我忍受不住了,我要出去走一走,也许会遇到像白眼狼这样的对手,也许我又得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
椅子移动的声音让所有的人的耳膜为之一颤,像是一颗炸弹就在身边爆炸一样。
不是我,是锋刃,他先站了起来,也许他和我一样都想出去透透气。
“无敌,能不能出来一下,我有事和你说。”锋刃没有等我答应就离开了原地。
我也只有跟在他的身后走出了地下室。
在沈政的这间房子里该有的都有,电话,电视,电冰箱。沙发,可是我们什么也没做,只是在地下室的入口干站着。
锋刃神秘地向地下室内看了看,狂暴有些发困,金刚闭目养神,刘欣雨目送我们走出地下室后一味地观察着这里的每一个仪器。
锋刃看清没有人过度注意我们的举动后开始行动。
他向风雪衣的内层上衣口袋掏出什么东西来。
当他拿出手,放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的眼瞬间一阵眩。
一颗钻石镶在黄金的戒指上,这是一件精美的结婚用的戒指。
这是所有少女都梦想着他心爱的男人能送她的东西。
这是爱情的向征。是永恒之心的代表。
我两眼向上一提,从锋刃的眼神与那严肃的表情,我看得出来,这个戒指对他来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
“无敌,能帮我一个忙吗?”看着他恳求的目光,我产生了莫名的怜悯。
“什么?”我问。
锋刃道:“我想出去办件事,也许需要很长时间,不过我会尽量在明天凌晨1点之前回来的,如果那时候我还不能回来,你帮我把它交给一个人。”他说得很诚恳,我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
我说道:“是个女人吗?”
“是的。”锋刃说,“他是个善良的女人,每个星期六的夜晚,她都会在8点准时到我的酒吧,喝一杯啤酒,和我谈上五分钟的话,之后就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我很奇怪,锋刃他在动情,这是个致命的毒药。
“你爱上她了?你得知道,像我们这种人每走一步就可能掉下深渊,万劫不复……。”
“我明白。”锋刃伤感地说:“有时候当爱情到来的时候,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我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想法,每一次都只和她聊一会儿,然后走开,等我回过头时,她已经走了。但现在,事情好像出了点问题,有些事,我还是始料未及,一些事在我的计划之外了,所以……。”
锋刃的话被我打断,我问:“你对她了解多少,你知道她是怎样看你的吗?”
“我只知道她姓齐,也许你会认为这有些可笑,当爱情来时就不可笑了,不知不觉中,我爱上她了,我买了这个戒指,可我害怕被人拒绝,但现在,我想见她一面都不可能了,我得去做一件事。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
我摇头道:“你刚才还说,我们三个人应该联合,应该在一起,不能让我们的对手有机会的。”
我开始担心锋刃如果离开我与狂暴如何对魔风和贾天道的双面夹攻。
锋刃笑道:“话是这么说,所以我必须在1点钟时回来,必须在魔风回到北京之前回到这里,”
我越加迷惑,我这才发现我永远也不会猜到他心里真正在想什么。“竟然这样危险,你为什么又要去呢?”
锋刃的笑容是那样无奈,那样无助,我明知他不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但我还是问了,我只是想问而已,而答案已经不重要了,因为锋刃已经决定了,我无法改变什么。
锋刃只是笑,以前他的笑容是那么自信,是那么有魅力,而现在,有的只是无奈,无奈而已。
“你明白的,我们虽然相识不久,但你却比任何人都了解我,能认识你是这一生最大的快乐。”
我无语,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只大手握在了一起,我们的手心是那枚戒指。
锋刃走了。
他潇洒地离开了,我不知道他去干什么,但心中的那份悲凉告诉我,他现在必需做一个决择。
这是一个骑士的决择。
我低头看看手心的戒指,上面还留着锋刃的温度。
一声布谷鸟的叫声把我从对锋刃的感情中惊醒,这才明白做兄弟真的是有今生,没来世。
布谷鸟是从钟里钻出来的,这是一种闹钟的声音,我抬起头,看着墙面的一面挂钟,钟里的布谷鸟只叫了一声,指针也只是指着1点钟方向。
现在是中午1点,“我的午饭还没吃呢!”我自言自语地说,并将那枚价值连城的戒指,毫不在意地放入口袋,在不在意那是我心中的秘密,也许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知道锋刃这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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