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3章(2 / 2)

在国民党大官人的禁娼梦里,最一厢情愿的一场,是处理“妇职所”的“德政”。

“妇职所”成立的目的,是收容十二到十八岁(后来延伸到二十岁)的雏妓,施以三个月(后来延伸到六个月)的职业训练,希望她们出所以后,能在社会上从良。“妇职所”吸收的标准本是“自愿接受辅导习艺”的,但自成立以来,所谓“自愿”,竞是警察局押送来的,当然问题也就由此而生。

十多来年,“妇职所”多次发生少女越所案,一九七九年八月那一次台风夜,十名少女锯断铁栏杆而逃,她们动作之明快英勇,实开这次土城看守所十名壮汉锯断铁栏杆而逃的先河。

她们为什么要逃?为什么逃了以后要重操旧业?为什么没逃成的出所以后也要重操旧业?这些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绝不是国民党大官人想得那么简单,以为抓来一训练,就“救济”成功了。存有这种一厢情愿想法的人,他们的脑筋,正是订定《台湾省管理妓女办法》诸公的翻版。如今,这一翻版翻到今年的四月,台北市社会局决定停办“妇职所”了,一场十多年的怪梦,终于不了了之了。

但是,“妇职所”的怪梦不止在台北市社会局,这种怪梦全岛都有,国民党大官人的怪梦,只是初醒,并没全醒。

刘峰松的悲天悯人

看了刘峰松的《雏妓哲学家》,实在可以全醒了。峰松在这篇文章里,深入而生动的探讨雏妓的心理与处境,使我们读了,为之泪下动容。峰松说:

好多无照妓女,都被强制送到斗南“妇女习艺所”,但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据说,她们不怕送法院,不怕送拘留,最怕送斗南;既然是“怕”去,可见那种场所标榜的“技艺训练”,是不受欢迎的。她们不想去,拒绝去,而违背教育基本原理,强迫她们去,自然不会有好效果可言。送她们到习艺所原是要救她们脱离火坑,可是她们主观上把习艺所看成更大的火坑,常集体脱逃,岂不是大笑话吗?

峰松在法院做观护人多年,但他却悲天悯人的,最后写下这样的话:

任何一个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者,面对着倩倩这位小女孩的遭遇,心情都会相当沉重的。每个人都会同情债情,悲悯她的家庭,也悲悯她所处的社会环境;会为她的无知、她的沉沦、她的自我糟蹋,感到惋惜与痛心;会想协助她、提携她,并期待她过着正常的少女有的——黄金般的、有梦的、骑丽的、圣洁而纯真的生活。可是,如果由您处在笔者——这样一个官方社会工作者的立场,也得承认会有一种无力感和倦怠感,要拯救倩倩这样的雏妓——她的躯体和灵魂,是需要多少条件来配合,而种种条件的成就,又是多么困难啊!

如果笔者逼得紧,倩倩要在鱼工厂和辅育院之间,做一选择,她会回鱼工厂的,但想象得到的,倩倩在满十八岁后,就可以正式领到“执照”,可以合法下海伴舞,可以合法下海执酒壶,也可以合法投身绿灯户,这样,笔者不过是刁难她,而多让她那白嫩的小手给鱼刺刺伤而已!如果笔者打马虎眼,她能在中山北路,从一段到七段,过着“志”趣所在的生活,以她的孝顺,能多给她母亲一点钱,假日回家时,弟妹们拿着她的大礼物,个个笑口常开,皆大欢喜。

笔者——一个曾经的观护人,为什么常要陷于矛盾、迷惑和痛苦呢?为什么当时不悄悄告诉她:

“倩倩:去吧!照你的意愿去做,想回头时再回头。记得常回家看你的娘,多塞给她钱;注意健康,小心怀孕;有空要上礼拜堂,愿上帝保佑你!”

读了峰松这几段动人的文字,对雏妓问题,我们怎能不用整个社会结构的观点去看呢?雏妓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的一个雏型,没有解决其他相关的问题,也单独解决不了雏妓的伺题。不认清这一点,光想从雏妓方面下功夫,不但无补实际,甚至对她们有害。国民党大官人,醒,醒,醒!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日

从“我是嫖客”到“我是鸡巴”

“张大帅”张宗昌将军是国民党宣传下的“北洋军阀”,老粗也,心直口快,不失为至性之人。有一次周转不灵,军饷发不出,部下在闹,他挺身而出,大骂说:“混帐!王人蛋!发不发饷能闹吗?我爱你们,我是嫖客,你们是婊子,嫖客会欠婊子的钱吗?饷会发的,都他妈的婊子给我下去!”这一骂,部下变成了下部,都骂服了。

“刘光头”刘玉章将军是国民党的四星上将,老粗也,心直口快,也不失为至性之人。有一次部下认为不公,有怨言,他挺身而出,大骂说:“我爱你们,我是鸡巴,你们是鸡巴毛,拔哪一根我都疼,我对谁都一样,绝对公平,都是他妈鸡巴毛给我下去!”这一骂,部下变成下部,也都骂服了。

比起张宗昌和刘玉章的话,用电影术语,显然前者是“近景”(嫖客与婊子),而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