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鸟的灰烬-第53章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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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1 / 2)

文君:嘉宜没有记载具体的退婚原因,我也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如果嘉宜的家长有任何理由相信碧生的家庭已经不适合联姻,不管是不是碧生的问题,他们都会退婚的。嘉宜和碧生是不是相爱是根本不重要的。他们还会回去告诉嘉宜,这都是为了他好。

edbsp;文君:就像我刚才说的,他们的行止婚姻都是家长决定的,他们并没有参与决定的权利,除非他们脱离家庭,这点对男性已经是非常艰难的事,对女性则完全不可能。那个年代,一个女子根本不可能独立存活在世上。

edbsp;文君:是的。碧生离开的当天,他们见了一面,嘉宜提出他们一起逃跑,但是在他们有机会酝酿任何计划之前,嘉宜就被他的家人抓回去了,并且一直关了半年。他始终不知道碧生一家为什么要仓卒离开。碧生似乎是知道的,但是也一直没有机会告诉他。到这里我们至少可以看出嘉宜是一个多情而且勇敢的年轻人。

edbsp;文君:故事还没有完。被圈禁了半年后,嘉宜终于找到机会跑了出来。经过多方打听,他终于在几个月后找到了碧生所居住的边远村庄。这时,碧生已经不是和她自己的家人生活在一起了。

edbsp;文君:碧生一家人到这里居住后,生活无着,很快就陷入贫困。无奈之下,她的父母把她卖给了当地的一个富绅做第五房妾侍

edbsp;文君:是的,在古代中国一直都是一夫多妻制。中国大陆1950年颁布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而中国香港到1971年才立法禁止一夫多妻。我的朋友亚秋一直认为,之所以中国的人口在19世纪前的几千年一直比整个欧洲大陆的人口都要多几倍,就是因为一夫多妻制。古代中国和古代欧洲的人均寿命和婴儿存活率是差不多的,那就只能是出生数量多高导致了最终人口多了。一夫一妻的家庭中,双方的最佳状态下大概也不会多过10个孩子吧?而中国17世纪的一位着名帝王有55个孩子,他甚至都不是孩子最多的人。

edbsp;文君:绝对不是。妾侍是很没有地位的,也只比使唤丫鬟强一点点,生了孩子都不算自己的,只能算是正妻的;但是孩子的地位又比正妻的孩子低。另外一个有五个老婆的男人,又能给每个老婆多少感情呢?要说碧生做妾侍有什么好处的话,也大概只是比饿死强一些吧。

edbsp;文君:在当时,是的。不但卖掉是合法的,就算杀掉自己的孩子也不会有人来追究。

edbsp;文君:在当时,人们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当然每个父母都爱他们的孩子,这是人的本能本性。但是在那种社会中,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人,大约不会想到,是他为了给自己的某个部位止痒而强行把一个生命带到了这个世上,他因此而对这个生命负有责任,他有义务抚育孩子成长直到成年可以独立生活。不,他会想到的是,这个孩子的身体发肤都是源于我的恩赐,因此我当然可以把他/她随意处置;这个孩子吃的每一口饭都是源于我的慷慨,因此他/她当然终身都负债于我。

edbsp;文君:我也是。还是继续说故事吧。

edbsp;文君:嘉宜偷偷溜进了这位富绅的家里,找到了碧生。他要碧生跟他走,逃离这里。但是碧生拒绝了。她说,如果她逃走了,这里的主人就会怪罪给她的家长,找她的父母要人,会认为是他们骗了钱又把人给弄回去了。这会给她的父母带来很大的麻烦。

edbsp;文君:我猜到你会这么问。这个问题我考虑了很久。这是在古代常常会发生的事实,把这个故事讲给任何一个中国人,他们都会觉得这个情节虽然老套但却合情合理;但是对你来说,这却是一个十分说不通的逻辑。我不是一个社会心理学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答案是这样的:不但碧生的家长认为自己对碧生拥有所有权,碧生自己也认为这种所有权是理所当然的。

edbsp;文君:我认为是的。不但是碧生,这样一个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女孩子,就算是今天,恐怕还是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地这样认为。我认识一个叫做晓玲的女孩子,我小姨曾经试图把她娶回来做儿媳,晓玲做事的唯一准则,就是她妈妈觉得这样好;许多人和他们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分手,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的父母不喜欢他们在一起;其实我并没有权利这样指责别人,就算我自己,在29岁之前我生活里一切都是被父母和那时的丈夫安排好的,我那时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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