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三国志-秦汉官制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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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官制(1 / 2)

秦朝攻灭六国,统一华夏,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由于集权的需要,秦朝朝廷施行“三公九卿”制度。这种“三公九卿”制度一直延续了许多朝,主要经历了秦、西汉、东汉三大王朝,然而每个朝代的具体情况却又有所不同。

从秦朝开始,到九品中正制确立以前,以官禄代表官秩,共分十六级,分别是:万石、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斗食。

最初的三公是:丞相(万石)、太尉(万石)、御史大夫(中二千石)。

秦至西汉初年的“三公”制度并不完备,实际上仍是丞相制、独相制。虽个别时期曾设左、右丞相,但是其中也仅有一个负主要责任。丞相拥有皇帝所拥有的大部分权力,比如:草拟或组织立法;劾纠甚至诛罚百官;参与行政决策,总领政务。军事上还充当皇帝的军事顾问,特别是在不设太尉期间。同为“三公”的太尉和御史大夫(副丞相,分掌文书及纠察百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力,太尉一职更不常设。

丞相府还实行分曹理事制度,设置了大量属官。由皇帝直接委任的有长史(千石)两人、司直(比二千石)一人。此外,还设东、西等诸曹作为事务部门。诸曹官员由丞相自行辟除,可见丞相权力之大。虽然,诸曹仅是丞相的幕僚机构,诸曹官员并非国家正式的公职人员,但这无异于一个小朝廷,有时甚至能与皇帝的大朝廷分庭抗礼。

到了西汉武帝时期,随着皇权上升,开始贬低丞相。于是实行中外朝制,提拔一批下层官员充任高级侍从,担任侍中、给事中、尚书等官职,组成私人秘书班子,严重削弱相权,从而确保皇帝作为国家行政首脑的作用。

真正意义上的“三公”制度,出现于西汉成帝时期。他首先设立尚书台,作为正式秘书机构,宣告区别于“三公九卿”的外朝,中朝正式建立。以中外朝制完全架空了相权之后,又用三公宰相制代替丞相制,即改丞相为大司徒、太尉为大司马、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以这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为三公,共同担任相职,分别直接对皇帝负责,从而使丞相的职权一分为三。虽到这时,丞相已没有决策权,“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但是从真正意义上说,这时的三公制度才是李斯初建“三公”制度的本意。

尚书台亦实行分曹理事,隋唐时期确立的“三省六部”在这时开始形成雏形。尚书台的正、副长官分别为尚书令(千石)和尚书仆射(六百石),总领尚书台事。下设六曹尚书,分别为:三公尚书(主管岁尽考课诸州郡事)、吏部尚书(主管选举、祭祀等事)、民曹尚书(掌管修缮、功作、盐池、园苑等事)、客曹尚书(主持护驾、羌胡朝贺等事)、二千石尚书(主管辞讼事)、中都官尚书(掌管水火、盗贼等事),皆为四百石小官。六曹尚书官秩虽低,地位却十分重要,与尚书令、尚书仆射合称“尚书八座”,实权远高于三公九卿。

这种中外朝制就此一直沿用到魏晋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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