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5部分阅读(2 / 2)

小说固然不能代替历史,不过罗马人不但爱吃猪肉,而且还曾用猪肉来迫害过那些不爱吃猪肉的人,也是有案可稽之事。

在德国的上千种香肠粒,最常见的包括法兰克福香肠(frankfurterwurst),其余小牛犊香肠、鹅肝肠、香料香肠、咖喱香肠、肉香肠、香肠猪雪糕等也十分常见,种类上一般分为烟熏和未经烟熏两大类,前者适合于烧烤,后者除了烧烤之外,可煮、可煎亦可炒。事实上,关于德国人的“就着啤酒咬香肠”的形象已经成为了一种大众神话。龙应台曾经特别指出,其实除了北方人之外,并不是所有德国人都爱喝啤酒。同样,我有一个在北京住了七年的德国朋友说,与其说德国人爱吃香肠,不如说他们不得不吃;与其说德国人就着香肠喝啤酒,不如说他们是就着民族的集体无意识来吃香肠的。

无论如何,德国人对香肠的热情还是不容怀疑的。德国东部的罗斯托克虽然很少击败过欧洲冠军球队拜仁慕尼黑,不过他们主场所出售的一种小香肠,却在由德国《体育图片报周刊》(weeklysportbild)所举办的一次“球场香肠比赛”中,以物美价廉高居德甲联赛“香肠榜”榜首。至于拜仁慕尼黑,则排在平凡的第十五位,但勉强也摆脱了“降级”的厄运。

中式的香肠,我认为以广式的最佳。当然这个说法也许会引起各地香肠爱好者的强烈反弹,其中可能以四川人和湖南人最为激烈。

其实,正是因为吃过这些地方的香肠,将心比心,以肠论肠,我才得出了这一结论。尽管粤肠与川肠和湘肠皆属腊肠,制法也大同小异,只是后二者在腌渍的过程中还多了一道烟熏的手续。经过以稻谷、蔗皮、橘皮及木屑燃烧后的白烟熏制之后,在熏干了腊肠的同时,也替腊肠味增添了一种特殊的风味,只是在我吃来,烟熏味实在是过于浓郁,而且也咸得交关。

川东与湘西的交界处出产一种十分特殊的腊肠,吃起来非常的辣,与其叫它作“腊肠”,不如说是“辣肠”更为名副其实。当然这种“腊肠”别有一种粤肠所没有的好处,弥补了我个人对粤肠之长久以来的遗憾,及其又粗又长,且黑,相比之下,可怜的粤式腊肠就像一个尚未进入发育期的儿童。因此,这种“辣肠”的横截面直径要比粤肠大一倍,吃到嘴里有说不出的过瘾。我的诗人朋友二毛在成都开了一家专营川东“土匪菜”的饭馆,“辣肠”当然也是他的心头之好。他说,这种肠要斜斜地切得够大够厚才好吃,才过瘾,所以,只能在自己的餐馆里吃,要不就干脆回家diy。

尽管如此,要论滋味的话,依然是广式腊肠比较“和味”,比较中性,比较通透,也可以称它为“衷肠”或者“一缕柔肠”。除此之外,约长的种类也比较多样,肠衣内的填充之物除了常吃的猪肉之外,还有猪肝肠和鸭肝肠,因粤语讳“干”为“润”,故美味如斯的肝肠又称“润肠”,不免与便秘和通大便之间产生不愉快的联想,直教人肝肠寸断。

粤式腊肠里面,最好吃的是东莞腊肠。该肠在外形上比一般腊肠要粗,但短挫若拇指,最多也长不过食指,说是“肠”实在有点勉强,外形上其实更接近于一个十分卡哇依的圆鼓隆咚的小肉弹。除了用料精选(瘦肉部分只用猪的后腿肉),肥瘦比例适当(三肥七瘦)之外,我认为莞肠的好吃,风干和晾晒的过程十分关键,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莞肠的特殊风味是由东莞特有的风与东莞特有的阳光所决定的。这一点,可能是“风味”这个词的本质意义。北风乍起,一截饱满的腊肠在米饭的蒸汽和饭香中逐渐成熟、逐渐通透、逐渐渗出浓香的腊油的情境,就会令一个广东人幸福而忧伤地牵肠挂肚起来。

不能肯定台湾人就是汉族中国人里面最懂吃香肠的,但是说到对香肠的热爱,我相信任何一省人与他们相比,最多也只能勉强达到业余水准。

就像广东的牛杂一样,香肠是台湾街头最常见最通俗的小吃,而且台湾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把香肠带到哪里,现在,内地城市的街头也经常可以见到“台湾香肠”的招牌。香肠在台湾虽然绝对地上不了台面,不过,即使是一个天天以鱼翅漱口的台湾人也不能否认,香肠已经毋庸置疑地成为台式饮食文化的象征。

严格来说,虽然馅料也是猪肉和香料,但是台湾香肠并不是腊肠,而是一种略经调味腌制之后再略经风干的香肠。烧烤几乎是台湾香肠的唯一烹法,一条烤至恰到好处的香肠,外脆内软,咬下去肉汁四溢,肉味既鲜且浓。上等的烤香肠,还会使用上等的金门高粱灌制,烤熟了之后,热辣中飘逸着醉人的酒香,端的是酒入愁肠。此外,烤香肠通常是在夜市或街头巷尾以摊位的形式营业,故一直被视为一种立等可取的食物,只是烧烤需要时间。这边厢,是伫立在寒风中馋得口水欲滴的顾客,那边厢是埋头于烟熏火燎里忙得不可开交的老板和伙计,只有香肠躺在炭火上不紧不慢地尤自吱吱地冒着热油。香肠的美味,于是就在这样一种不无张力的三角关系中获得了增值。

香肠不仅可吃,亦十分地可玩。

在流动的香肠摊子上,可以跟老板玩“赌香肠”的游戏,台语称“西巴辣”,双方轮流在一个碗里掷骰子,输家要请赢家吃免费的香肠。台面上看,这个小小的赌局对庄家有利,但是我所碰到的情况,大都是香肠老板请客,赢到手的那几十条烤得热辣辣的香肠,自己吃不完,就会请大排挡里邻桌的看着顺眼的食客帮忙吃掉。

手气好的时候,甚至能赢到整车的香肠来当场“大宴宾客”,宾主在愉快而友好的气氛中频频举杯擒肠之际,蓦然回首,但见那个刚刚在一场“数位决策游戏”中的输家推着那辆空载的单车,独自消失在灯火阑珊的夜色之中。

当然,能推着车子回家还算是幸福的,碰到时运高的对手,香肠车老板输红了眼,有时甚至会连肠带车一起输掉。在这个悲惨的时刻,他仍是一个人回家,空手走回。

尽管通常以夫妻档形式存在的烤香肠是一门小本生意,但是,贩售香肠的毛利一般都在五成以上,去除摊位租金,以每条香肠进价新台币十三元计,一条香肠卖三十元(约折人民币七元多),即可净赚十七元,一般闹区、学校附近、夜市等处,平均每天都有三百条左右的销量。因为本小利大,所以这行里个别有口碑的、如“红桂”和“大花”,近年来已经发展壮大为一盘以专利加盟经营模式出现的大生意,名牌旗下的连锁香肠摊子,由数十家到数百家不等。

香肠业的激烈竞争,促使业者在香肠风味的开发上挖空了心思,动足了脑筋。大胆用料,可以说是台式香肠最奇异的地方。正是凭借这一点,在这条长期不变的“古道”里烤出了一条条时髦热肠。如果说美式热狗是把一条香肠夹在两片面包里面,那么台式香肠的特征,就是往一条剖开两边的香肠里塞进一切好吃并且可吃的东西。

名牌香肠摊的出品,可以达到二十多个种类:柠檬、香茶、碳烧、麻辣、蒜泥、九层塔、黑胡椒、蜜汁、乳酪、哇沙比,更为匪夷所思的,甚至还有朱古力味的烤香肠耶!(好吃与否,就属见仁见智了。)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笼络新新人类顾客,香肠业者还将香肠之肥瘦肉比例从传统的三七开大幅降低至一点五比八点五,并高调标榜自己的烤香肠为“低脂,低卡,低盐”。台式香肠的革命,乃建立在这样一种基本理念和模式之上,即香肠在这里只是被当成了各种调味品的一种媒体,一个平台,更准确地说,一条用于承载及传播调味品的肉质“管道”。在此之前,肠衣也曾经是承载及传播猪肉的一条管道,而事物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往往取决于是否为一定的内容找到了适当的形式。在这个意义上,香肠无疑是最成功的。莎剧《终成眷属》里有这样一段伯爵夫人与饶舌小丑的对话:

伯爵夫人:“那么你的答话对于无论什么问题也都一样合适吗?”

小丑:“合适,正像律师手里的讼费、娼妓手里的夜度资、新郎手指上的婚戒、忏悔火曜日的煎饼、五朔节的化装跳舞一样合适;也正像钉之于孔、乌龟之于绿头巾、尖嘴姑娘之于泼皮无赖、尼姑嘴唇之于和尚嘴巴,或者说,腊肠之于腊肠皮一样天造地设。”

花吃

花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吃的。这是一般的日常生活经验,也是一项基本的美学准则。

当然这些东西也并非不可改变,从种花、采花,到赏花、惜花、摧花,我们终于迈上了“吃花”的新台阶,进入了饮食的“花样年华”。

据报纸上讲,食花,即人类与鲜花发生“美味关系”,已“渐成今日都市餐饮消费的最新景观”。“让鲜花盛开在餐桌上,真正实现餐桌上的秀色可餐。”

理由:吃花有益健康;证据:鲜花中含有丰富的维他命。据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水果、蔬菜奇缺,不少妇女、儿童因严重缺乏维生素c而患上坏血病。为解此危机,英人收集当地的玫瑰花并从中提取维生素c以解燃眉之急,一九四三年间,英国就提取制作了二百五十万瓶玫瑰花果酱,有效地缓和了急剧蔓延的坏血病发展势头,最终使坏血病得到防治。

这个我信,牛粪里的养分一定也不会输给英格兰玫瑰,不过,凡含有某种养分的东西是不是就非吃不可,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经验告诉我们,食物之所以成为食物,除了营养之外,很大程度上必须取决于好吃、经济、效率等等因素,并且受到习俗和文化的影响。我并不是说花不能吃,我的意思是花不“可”吃,我的疑问还在于,花卉的天性及其后天被赋予的品格,使它的入馔面临着很大的障碍。

美学及社会学的教科书上有一条著名的定理,位置的不恰当。就是说,人若见到一只蟑螂在街边的水沟里出没,虽然未必会心花怒放,却也不会心烦到哪里去,如果蟑螂现身于餐桌之上,人就会惊恐乃至愤怒。反过来,鲜花也是一样。

据李时珍说,吃花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春秋战国时,长江中下游及江淮楚地之人就有食花的习俗。

吃花的倡导者还白纸黑字地掌握着一个铁证,即《离骚》中的“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屈原有没有从早到晚这样餐餐吃花,只有他自己知道,反正我是不信的,我甚至觉得,除了木兰/秋菊以及坠露/落英在对仗上堪称工整,《离骚》在整体上都不太可信。我们为了屈原而每年都吃一回粽子,倒是千真万确的。

过去吃过没有,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后来还有没有吃,原始社会那会儿,还兴过吃人呢。无论如何,人要吃花总得有一个合理的理由,不可以没花找花来吃。比方说,云南的少数民族有吃花的传统,这是因为他们住的地方花多,漫山遍野的有二千五百多种,他们通常食用的品种如木棉、幽兰、茉莉、杜鹃及木兰等,都是随手可得。另外,如此之多的花一旦随风飘落,想必是尸横遍野,令人在伤心之余难免会生出“杜绝浪费”的俗念来,因此,云南的少数民族往往是一边唱着山歌一边将行将开谢的一朵朵可食之花采回自己的家中,原因就是舍不得。

合情合理之外,剩下就是文人们的杜撰了:《书剑恩仇录》里的香香公主,天性爱嚼鲜花,因而身上散发出一阵阵“不是脂粉香,也不是世间任何花香”的芳香,颠倒众生。据她向红花会舵主陈家洛自称:“有许多许多好看的花,开在草地上……我宁可不吃牛羊,也要吃花。想是因为我爱吃花,所以自幼身上就有股气味,你不喜欢吗?”这个时候陈家洛坐在她身边,“只觉得一阵阵淡淡幽香从她身上渗出,明明不是雪中莲的花香,也不是世间任何花香,只觉淡雅清幽、甜美难言。”

毕竟是小说家言,果真能吃花吃成这样的,不是人,那是虫子。

花并不是不能吃的,事实上,在我们今天的日常食品清单上,时时都能见到花之芳踪。

据《群芳谱》:“凡杞菊诸品,为蔬、为粥、为脯、为粉,皆可充用……”就算是在广式的茶楼之上,我们也随口就能说出两种以上的花名。粤人为去湿所饮的“五花茶”,就是用金银花、白菊花、木棉花、鸡蛋花、槐花配成。此外,入酒、入药(例如用曼陀罗花制成蒙汗药)的花卉更是不胜枚举。杭州人把他们的“三秋桂子”晒干了用来泡茶、煮粥,或藏在瓶子里洒上砂糖酿成“桂花露”,用来泡藕粉,味道好极了。

说到桂花,古人曾将桂花树视为“百药之长”。《庄子》说:“桂可食,故伐之。”《礼记》则称:“桂,人君燕食所加庶馐也。”

百合也是一种可食之花,一般用来与绿豆一道煮成糖水,中医相信它有润肺、止咳、清热及安神的作用。至于味道,亦舒说它“味甘带涩,不知象征人世间什么事”。

事实上,百合花虽能入馔,可吃而且甚有“咬头”,惜乎饭桌上的“百合”只是百合花的茎部,要是真的把那娇美的花瓣也拿来大嚼,就不是“野百合也有春天”,而是“野百合也有今天”了。

因此,我们见到的所谓“吃花”,大都不是真吃,只是用来做适当的调味或装饰之用(许多香料也离不开花的搅和)。简而言之,花可以混进菜里,但花并不是菜。鲜花不错很香,但这种香也不是我们对菜所要求的那种香,反而还有很重的涩味。姑且把花归类为“蔬菜”的一种,但是那种质感也不是我们可以接受的“蔬菜”的质感。

鲜花至今没有被列入蔬菜的正册,是因为人一般只会吃植物的根、茎、叶、果或种子等,唯独对作为其生殖器官的花朵没有胃口,尽管精明的广州家庭主妇都有在菜市场购鲜花的习惯。

报上说:“香港人吃鲜花热潮方兴未艾,渐有蔓延之势。据说,在香港还出现了专门给人介绍如何吃鲜花的研究机构,不定期出版一些宣传图片,因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吃花行列。”

我查了一下资料,发现媒体上所谓的“吃鲜花热潮”,有很大一部分因用的都是香港的“据说”:“香港有许多鲜花宴饮,几乎都有浓郁的香味,香港人吃的鲜花品种很多,玫瑰、茉莉、菊花、荷花、杜鹃、桂花,各种蔬菜瓜果的花,甚至蒲公英等等,都是杯中之茗、盘中之肴。”

虽然姓名带“香”,但是除了一小撮激进的环保分子之外,香港人并没有因此而疯狂地吃花,为了证明这一点,我找到了香港九龙酒店曾经推出的轰动一时之“花宴”菜谱,廿六道菜,代表着十七种中国名花,其中有“王牡丹系列”:石斑鱼起肉,卷起再炸,上盘时砌成牡丹形状。原盅高汤灼象拔蚌,即是被摆弄成白牡丹模样的加拿大象拔蚌刺身。“富贵杏牡丹”:其实就是海螳螂和濑尿虾,因尾部形似牡丹而得名。此外还有“四君子系列”,包括“采菊东篱”,即菊花桂鱼,“竹林双十”,双竹炆大芥菜豆苗是也,“踏露寻梅”,梅菜乳酪蒸竹荪腐竹。就连从日本菜那里借来的“盐渍樱花”,不过是像玩拼图游戏那样用日本酸姜和黄瓜片堆砌而成的樱花图案而已。

总之,二十六道菜,美其名曰“花宴”,事实上除了壁上价值千余万港币的工笔花卉和造型、名目上的“借意”之外,一瓣花也没有出现过。我在这里之所以要把这些所谓的“花菜式”公之于众,无非是想借此说明两个问题:一,香港不错是个“花花世界”,但是此“花”与彼“花”并无关联;二、港人的智商尽管在总体上表现一般,不过还没有愚蠢到吃花的程度,当然,西兰花和椰菜花除外。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