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夜色,很黑,很黑。伸手不见五指。
尽管身上穿着厚实的牛皮甲,但是高顺还是感到有点凉。
能够给他带来些许暖意的,就是他腰间冰凉的佩刀。
有了佩刀,他便可以快意恩仇。没了佩刀,他走在街上都会被狗咬。
是的,高顺的武艺不算弱,在他年少的时候,也和关羽徐晃等几个痞子混了个并州五虎的虚名,就算他身上没有武器,一般的地头蛇也不敢动他分毫。
可是,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他高顺那天不知道怎么会心血来潮想做回好人,硬是破坏了几个恶霸强抢民女的好戏。
几个恶霸被高顺当众揍了1顿,灰溜溜的逃走了。被高顺救出的小丫头对高顺千恩又万谢,高顺的心里当时真是舒坦极了。他感到,在这世上做好事的感觉真是太好了,他决定以后自己要做一辈子大侠。于是,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当天晚上,高顺被人打断了腿。
那些人不但要打断高顺的腿,还想要他的命。
高顺是从他的房间窗户里爬出来的。窗户下面正好是个垃圾堆,高顺往下一跳就被垃圾堆给埋了。
那群人厌恶地看着苍蝇满天的垃圾堆,走掉了。其实高顺也不过就是当众羞辱他们1顿,又不是杀了他们老娘,他们本来也就犯不着为了这点事情去和臭气熏天的垃圾堆过不去。
于是,垃圾堆救了高顺的命,不过,并不能阻止野狗来咬他。
高顺浑身是伤,能动的只有他的右手。如果他能拔出他的佩刀,那些野狗来多少他都可以让它们变成狗肉。
可是,高顺去拔刀的时候,他发现刀鞘里只有空气。
他的佩刀,丢了。
那时候高顺还不会真气,于是,他只能用他的右手和野狗的爪子和牙齿抗衡,直到野狗们不耐烦地放弃了[高顺]这堆难缠的食物。
那次事件之后遍手鳞伤的高顺认识到了三个东西:1、被你当众羞辱的地头蛇很可能不只是个地痞小流氓,他还可能是个为躲避仇家追杀而隐藏形迹的大魔头。2、你平时最讨厌的垃圾堆,很可能是你的救命稻草。3、可以不带刀,却不能不会内力。
于是,高顺断然放弃了继续锻炼自己那十分强健的体魄,改学内家真气追求以柔克刚――这是之后的事情,在这之前,狼狈到了家的高顺得先想办法把自己的身体从垃圾堆里拔出来。
来来往往的许多人,都看着垃圾堆中的高顺笑,没有人愿意伸手把他拉出来。如果,那个对高顺千恩万谢的小丫头看到高顺的窘相的话,她一定会帮助高顺的。可是,那个收了高顺赞助的1000个铜钱的小丫头,已经和父亲坐船回乡去了……
[作者在写啥?友情提醒:曹操vs吕布-濮阳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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