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他最近一次用钢笔写字,已经足足六年了。从开始几页歪歪扭扭的笔迹,到后面越写越顺;从开始神清气爽,到现在手臂酥麻;从开始看一个字抄一个字,到现在看三十个字抄三十个字,孙空变得头昏脑胀,郁闷不已。
“对了,叶开去把箱子方冰柜里了,自己怎么做是为了引开王哥,不过这都这么久了,要不叫王哥来帮忙抄写。”他正要喊话,转念又想:“这活还是自己干的好,万一给对方看出破绽,那也太危险了。”
终于支撑不住,走到阳台活动麻木的右手,突然看到隔壁阳台晾晒着一条女生蕾丝小内裤,不会是王哥女儿的吧?孙空按捺不住激动心情,取出长竹竿,马上欲将之据为己有。“唉,兔子不吃窝边草,离得那么近,又是大白天,我这是怎么了。万一被人发现,那可是万劫不复……”用力给了自己一掌,悻悻回到室内重新抄写讲义。
电话铃响,他看了看王哥,王哥被他的眼色吓住了,无动于衷。又响,仍不理会。再响,王哥索性到厕所尿尿。第七次响起时,孙空接听,叹口气说:“什么事?”
“孙哥,榔头帮约我们十点钟在林德公园讲数。”一个略带着懦弱的声音。
“我不是说没空嘛,你们自己上就行了。”
“但是,孙哥,大概七点的时候,牛哥被人砍伤了。”
“操!你们在什么地方集中?我去会会他们。”孙空噔地站起来,不能再做缩头乌龟,兄弟被人砍他还无动于衷的话,不过这张大牛也太不成气候了,上次不是和自己说把他们已经摆平了吗。
“我们在公园西门,孙哥你尽快赶过来吧。”
“ok。”孙空慢慢收了线,“榔头帮会众,你们最好值得我这么做。”
公园西门入口,是一座仿古牌坊,四排柱,柱子上有纹龙图案,正中央的牌匾什么都没写。夜色浓重,凉风习习,草地上还有忽明忽灭的流萤。周围停了三十多辆摩托车,一群人或伏在车上,或蹲在地上,或依靠柱子,零零落落。中间一个身穿风衣的青年踱来踱去,点起香烟,怒道:“嘿!居然要装做被砍才能把他骗来,牛哥的脑袋是不是进水了?”风衣的背后,用毛笔写着犹如鸡爪的几个字:“天大地大,牛逼最大”。
这时前方出现几辆汽车,驶得又急又快,由远及近,随着轰鸣的引擎声,八道光束打在他们身上,强烈的车头大灯晃花了眼睛。“哧”的一声,轮胎在水泥地面拖出几道深痕,险险停住。四辆微型面包车门纷纷打开,跳下一群人。
“呀,这帮秃驴来得真准时!”
微型面包车荷载七人,但这四辆车下来的人,起码有四十个,其中有一半的人拿着榔头,气势逼人。人群稍稍散开,围在中间的一个人又高又瘦,鹰勾鼻子,薄嘴唇,表情特别阴冷,浅浅的衬衫袖口隐约可见几道伤疤。他的脑袋刮得又青又亮,是一群人中最耀眼的明星。
“孙空呢?不敢来见我吗?”那人环顾四周,发话了。谁也没有动,站着的仍在叼烟,蹲着的仍在用树杈玩蚂蚁,只是大家用更嚣张更肆无忌惮的眼神盯着他,挑衅的意思明显得很。
穿风衣的张大牛缓缓走近他,两人凝视片刻,激烈的眼光私是可以擦出火花。相对而站,张大牛还稍矮半头,脸蛋也略显稚嫩,气势上已输了他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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