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脚步还没远去,冬日的寒风已呼啸着吹山林,整个深山一片萧条,如同经过一场残酷的灾难。树木大都光秃秃的,站在林间可以望很远,他终于可以看清这座深山的真容了。山里的动物比以往少了许多,许多动物大概是躲在洞里冬眠去了,只有一些鸟儿还站在树枝上不知疲倦的唱着。林间遍地都是落叶枯枝,秦之恒每天都去收集一些枯枝存到山谷里,他必须存储大量的干柴,也许这个冬天会很冷。山林间的野菊花也慢慢凋谢了,它们把这个季节完全让给了冬天,深山里失去了最后一丝生机。
也许是因为冬天的动物少了,这几天秦之恒老听见一些野狼在附近的山上嚎叫,他甚至感到它们几乎要到山谷里来了。夜里他把洞口的火加得旺旺的,猎枪里时刻装满弹药,他把一些弹药也放在床前,随时准备战斗。他想那些狼也许早晚会入侵到这里,自己必须有所防范。于是白天他就去山林里砍一些小树干,在靠近山坡的地方围起一道栅栏,总长约五十米,他在出口的地方留了一个小门专供自己出入,东西两侧都是陡峭的山体,他完全不必担心狼会从那里跳下来,除非它们都得了疯牛病或天生缺心眼。山洞上方的岩石离地面也有五六米,一般动物也不敢冒然从上面跳下来。他又到山坡上砍了一些带刺的植物,还有一种植物俗称扎鸡刺,大约有一尺多高,上面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刺,扎在身上又痛又痒,他砍了许多放在栅栏的空隙处,他又在出口处插了几根粗大的木桩,他出门时可以拔掉。他又找了一些石头堆放在洞口的两侧,差不多有一米半高,中间只留一道缝隙供他出入,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他甚至还在石头为自己上找了一处架猎枪的地方。这些防御工事差不多花了他一个月的时间。不过他的心却踏实了许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天气越来越冷,他把自己弄来的新毛衣拿出一件穿在身上。他没有袜子,夏天的那一双早已前后开花,破了好几个大洞。他拿出两张兔皮,按照鞋子的大小划了两张鞋垫。他对自己的衣服十分爱惜,尤其是鞋子。他把夏天穿的那双鞋子脱下来,用山谷里的那坑雨水洗干净,然后放在石头上晒干。那双鞋子的鞋底已磨损不少,但只要爱惜一点,再穿一个夏天还是没问题的。那双鞋子是妻子一针一线做出来的,他舍不得再穿,更舍不得扔掉。他把那两张用兔皮做成的鞋垫放进一双军用皮鞋里,穿上去软软的,滑滑的,暖暖的。这是他这一辈子穿过的最好的一双鞋子。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妻子为他亲手缝的那双黑色的棉布鞋,他打算把那双鞋子收藏起来。每次想到妻子时,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掏出那把断了两根齿的梳子,痴痴地看着,他仿佛又看到妻子的秀发从梳齿间咝咝穿过时的情形。
山谷里的空气又干又冷,有一次他居然感冒了,大约过了三四天,感冒又自己好了。他对自身的免疫力还是很自信的,他不相信一次小小的感冒会夺去他的生命,日本鬼子的刺刀和子弹也未曾夺去他的生命。病好之后,他又去了相思泉。泉水永远都是那么的清澈,源源不断的从石缝间冒出来,生生不息,滋养了山中无数小生灵。手放进泉水里,暖暖的,竟为他驱赶了一身寒意。这是爱人的体温吗?
相思泉边清净了不少,没有了夏日里的喧闹,也没有了秋日里的斑斓,她就是冬日里的相思泉,多了一些圣洁,多了一些脱离凡尘的傲骨。但她仍充满了情人般的温柔。每一次来到相思泉,他都感到就像在和爱妻相会,他们总是用沉默来交流,而每次都可以用手去感受对方的体温和心跳。他感谢上苍给了他这样一处美丽的天地。
冬日里狩猎似乎要困难一些,而自己又不太容易隐蔽。他有时就去山里找一些剩下的野果来改善口味。冬天不像夏天,连野菜也找不到,动物肉让他有些乏味。他最想猎的是一些大猎物,能弄到一个大猎物可以让他省事不少。
一天傍晚,他正坐在山洞里打盹,突然听到附近的栅栏处有动静,他吓了一大跳,以为是狼,立刻拿起了猎枪。他从石头缝隙处朝山谷两侧望去,他竟然看到一头成年野猪正在栅栏外拱地,边拱边张望,不停地用尖尖的嘴去试探那些野刺,每次都缩了回去。野猪一直试探到那个留有小门的地方,那几根木桩他是插上了,可是却忘了放那些扎鸡刺,野猪一边拱地一边疯狂的咬那些木桩,两颗可怕的大獠牙也不停的晃动着。它很快就咬断了一根木桩,然后身子一挤就进入了山谷,秦之恒立刻又往猎枪里加了一些弹药。野猪在山谷里到处乱拱,嘴里还哽叽哽叽的叫着。野猪已离他不到二十米远,已完全在他的射程内,他本以为野猪会到那个小水坑边上喝水,在它经过自己的洞口时,距离又近,再选个好角度,一枪干掉它!可他却万万没料到这畜生却哽叽哽叽的叫着向爱妻的坟墓拱去,它似乎对那个坟墓特别好奇。妈的,秦之恒一下子跳了起来,他什么也没想,以最快的速度冲出山洞,当野猪听到声音调转头时,秦之恒已离它不到十米远,也就在野猪掉头的过程中,枪响了,野猪尖叫了一声,顿时像喝醉了酒,但它却没逃走,而是呲牙咧嘴地向他冲了过来!秦之恒飞快的闪了一下身,顺势朝野猪的肋处就是一脚,野猪重重的倒下了,呻吟了几声,又挣扎了几下,最终还是没能再站起来。秦之恒站在那里,看着野猪的气息渐渐的没了,他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有几个钢珠从野猪的肋处打了进去,皮上冒出了一片殷红的血来。这头野猪差不多有二百斤重。这是他第一次打到野猪,而且还是送上门的。秦之恒用手摸了摸它的两颗大獠牙,湿湿的,嘴里还有热气。他离开了野猪,转身去修补自己的栅栏去了,看来这些扎鸡刺还是有用的。冬天的肉不易腐烂,这头野猪差不多足够他吃上一个月了,它可以足足一个月不用再放一枪。而且他已做好了打算,下一枪一定留给野狼。
这是他第一次吃到野猪肉,野猪几乎没什么肥肉,不像家猪,但似乎比家猪肉还细腻。当野猪肉刚吃到一半时,天空骤然变得阴沉沉的,也没有风,满天乌云,没有一点杂色,气温似乎也没前两天那么冷了,看样子似乎要下雪了。秦之恒又查看了一下自己存储的干柴,这些干柴差不多够他熬过这个寒冬了。那天黄昏,山谷的上空突然飘下几片雪花来。慢慢的,雪越来越大,天空布满了银白色的雪花,它们相互拥挤着,轻轻的飘落下来,没有一点声音,像一群调皮的小精灵。山谷里很快落满了一层白白的雪,周围的山坡上,树木的枝干上,石头上,栅栏上,全是雪,黑夜似乎已经退却,整个黄昏都凝固在这个雪的世界里,山谷里亮堂堂的,他的山洞也被映得通明。灶膛里的火红红的,显得很旺。看来这场大雪今夜是不会停了。
秦之恒拿出二十四张狼皮铺在床上,厚厚的,软软的,他又把那条新被子盖在上面,又加了一件草绿色军用棉大衣,这天夜里他一点也没感到冷,这些狼皮帮了他大忙。洞外的雪越下越大,他看到洞外都是厚厚的雪,光线很亮,他能看到妻子的坟墓已被白雪完全覆盖了,变成了一个凸起的大雪包,连墓碑也变白了。他第一次发现爱妻的小屋竟也会变得这么漂亮,晶莹剔透,一尘不染。他突然想在爱妻的坟墓旁边也为自己挖一个坟墓,和妻子的一样,他们世世代代就呆在这个小山谷里,生儿育女,建立自己的家族,自己的社会。死亡,这是早晚的事,早该为自己考虑后事了,他想。他想先把自己的坟墓挖好,等自己那一天快要走了,就提前跳下去,然后就静静的躺在墓穴里,等待上帝派人来接他。山坡上传来一声清脆的响声,那是枯枝被雪压断的声音。古木要入土,新芽要破土,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也不知道自己今晚为什么会想到这些,他现在有两个愿望,第一个就是乐竹现在还幸福平安的活着,第二个愿望就是希望自己别被野兽吃掉,到老时能有个全尸,和爱妻一起安睡在山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