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也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他本来可以爬到树上去过夜,可是他的左臂已不能太用力,每次用力稍大一点就会疼痛,他想自己的左臂差不多已废了。天渐渐黑了下来,远处的山林里传来阵阵狼嚎,可怕的幽灵们终于出现了。秦之恒站起身来朝远处的山林望去,山林里黑呼呼的,似乎有几个淡绿色的亮点在林边飘来飘去。那是野狼的眼睛。每一声狼嚎都会令人毛骨悚然,在这个时间段里,整个山林几乎就成了狼的天下。看着在林边焦躁地转来转去的野狼,秦之恒的内心突然爆发出一种想战斗的欲望,这种欲望是如此的强烈,就像他当年看到成群的日本兵一样!他不由得握紧了手中的那把猎枪。
他经历过无数次的死亡威胁,生命在他看来已变得如此飘渺,随时准备战斗,几乎成了他生命中的一个习惯,而正是这种习惯,才能让他适应这种孤独而又危险的丛林生活。他把那把修长的尖刀藏在腰间,又往枪堂里加了一些火药。后来,他渐渐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白天枪里只装两粒小刚珠,装少量火药;晚上要装四粒小刚珠,多装一些火药。秦之恒朝树林里望了一会,又慢慢转过身坐了下来。等过了今晚,老子在慢慢和你们这帮畜生算账,日子长着呢!他想。他机警地四处打量着,这里应该还算比较安全,他想。他抱着枪躺下了,腰里还别着那把锋利的尖刀。就这样,在阵阵狼嚎声里,他平安地度过了第一夜。
第二天,秦之恒在岩石上伸了一个懒腰,天已经大亮了,鸟儿在树林里叫成一片。这个季节里,睡在岩石上似乎有些凉。秦之恒收拾了东西,从岩石上跳了下来。他又开始寻找猎物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天最多只准放三枪,其中一枪是为了自己的午餐和晚餐,除非那些畜牲围攻自己,否则决不放第四枪。这主要是为了节约火药和子弹。
没多久他又打倒了一只山兔,有好几斤重,今天的饭又有着落了。他走出了树林子,来到一片空地上,四周都是乱石。他找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坐了下来,把东西放在一边,开始欣赏自己的猎物。那是一只山兔,子弹打中了他的脖子,身上还有余温。他从不坐在茂密的林子里休息,他要找一个视野比较开阔的地方坐下来休息,以防那些野兽的突袭。这一点他深有体会,以前和鬼子打仗时,由于自己的武器装备不如人家,他们常采用这种突袭的战术,效果甚佳。
他又开始玩弄自己的那两把刀来,这两把刀都是他当年在战场上缴获的,都是日本兵的,他没舍得扔掉,一直放到现在,仍然锋利无比。两把刀,一杆猎枪,这就是他所有的武器。他又打开了口袋,从里面拿出一套衣服。这套衣服时妻子平时最爱穿但又不舍得穿的衣服,是他们结婚后他陪妻子去镇上买的。他颤抖的抚摸着那套衣服,仿佛又看到妻子那副妩媚而调皮的样子,渐渐地,这种表情又变成了惊恐,他的手臂似乎被一双颤抖的手紧紧地抓住!月儿已经走了?她走多久了?他问自己。他痛苦地把头埋进了妻子的衣服里。许久,他又慢慢抬起头来。他的目光又落在了自己的那两把刀上。
“今天一定要杀死一只狼!”他突然狠狠地对自己说,“无论如何!”
他躺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四周的野草显露出勃勃生机,整日沐浴在暖暖的春风里跳去。一切都那么美妙祥和。各种各样的巨石耸立在山间,它们都是大自然孕育出来的精灵,整日风里雨里,每经一次风雨,都会令他们变得更美。这里所有的一切,也许正是因为它们远离尘嚣,才变得富有灵气。他把妻子的衣服搂在胸口,望着蔚蓝的天空,满天的白云,多美呀!他多么希望能和妻子一起生活在这远离尘嚣的丛林里,这里没人打扰,他可以在这里建造一座小木房子,再用树枝围成一个小院子,每天带着儿子去打猎,自己可以有许多小孩子,空闲时带着他们去云间散步。
想着,泪水已经涌出了他的眼睛,划落在身下的土壤里,也许他从没想到,某一天,他的泪水会滴落在这块陌生的荒野里。他无法摆脱内心的悲伤与仇恨,即使走到天涯海角。况且这世上并没有这正的天涯海角,因为我们所在的星球是圆的。如同人们自身的影子,有许多东西是根被无法摆脱的。无奈,人们只是历史的参与者,而非决策者,个体的力量极为渺小,一些事在人们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准备时就已被历史定义成了某种形式,剩下的,只有去承受,如何承受,靠的是毅力与技巧。
中午,他又用同样的方法把那只山兔放在火上烤,把兔皮装在了口袋里。他把那只山兔吃掉一半,另一半留到晚上吃。吃完饭后,他又向北走去,往北就是太行山的深处。他估计这里离洋槐镇大约有四五十里了,这里没什么人烟,只有鸟兽生活在这里。越往深处走,山势也就越陡,路也就越难走,不是浓密的的山林,就是陡峭的山崖。大白天原始丛林里的光线就暗到足以让人害怕,陈年枯叶在脚下哗哗地响,冷不防脚下就会窜出一个小生灵,惊得人一身冷汗。的确,一个人生活在原始丛林里要有足够的勇气。进过漫长的跋涉,他终于走出了那片丛林,前边又是一片光秃秃的大山头,灰褐色的石头像巨人一样耸立在山间。他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只知道这里似乎从没人来过。他离开那片密林,朝那片光山走去,他又开始去寻找他的栖身之处了。这里的山与前面他所见到的不同,特别陡,根本无法爬上去,草地上也全是大石头。他艰难的踏在那些大石头上,顺着山势往上爬。走累了,他就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了下来。他不禁想起了许多年前,他们像群身手敏捷的武士,在太行山上与小鬼子周旋,整日整夜,往往打得小鬼子晕头转向。自己是不是已经老了?秦之恒自言自语道。他想起了当年自己背的那把大砍刀,想起了和小鬼子拼刺刀时的情景。他拿起那把猎枪,枪膛是淡蓝色的,长长的,猎枪仿佛就是他当年的战友。他长长叹了口气,当年的那些兄弟或在天堂,或在他乡,也不知他们现在怎样了。
他正想着,突然不远处的小树丛中一阵抖动,一个灰色的东西跳了出来,狼!秦之恒的血一下子剧烈涌动起来,手立刻握紧了那把猎枪。狼在离他三十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望着秦之恒。秦之恒依然坐在那块岩石上,他也望着那只狼,他们的目光在这片荒野上相遇了,冷冷的,充满了挑衅。一个是人,一个是狼,两个不同的生命,他们都想成为对方的征服者。秦之恒看清楚了,这是一只独狼,体型健壮,长着一身灰色的标志性的长毛。秦之恒并不想用枪,他摸了摸腰里的那把弯刀,他几乎闻到了野狼嘴里所散发出的热气,带有浓浓血腥味。他在期待着狼的进攻,他想再体验一下当年挥刀的那一瞬间。然而他的计划要落空了,狼并没急着要进攻,却蹲了下来,淡绿色的眼睛直直的盯着秦之恒,看来他在思考对手。秦之恒坐在石头上笑了。
这次真的要失望了,他想。他抬头望了望西方,太阳已快落山了,不能这样对峙着,再这样下去只能对自己不利,他知道狼的耐性。狼此时的位置绝对在他的射程之内,即使它决定逃跑,也绝逃不出两米。他又看了狼一眼,这畜生似乎正在猜测他的举动。秦之恒以最快的速度拿起那把猎枪,他几乎没经过瞄准,枪响的那一瞬间,狼刚转过身,一步也没来得及迈出便倒下了,伴随着一声沉闷的呻吟。秦之恒又以最快的速度把弹药装上了膛。所有的动作都在这一分钟内结束了。
他的这身绝技是在战争中练出来的,那时弹药贫乏,打鬼子绝不能放空枪,并且,打完一枪后就得立即重新装弹药,不能连续发射。秦之恒从岩石上站了起来,拎着猎枪慢慢向狼走去。狼已经死了,子弹打进了他的前肋。他扛起了狼,背起口袋,向那片山头走去。这是他与狼的第一次较量。远处的山顶上传来了他的吼声。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山野里。他在疯狂的发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