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香开始在心里盘算那个漫长的日子,那个最低有多少天的日子。她不置可否地沉默着,一幅孤立无援的可怜样子。老板娘顺手抽出一叠子钱,说:“我知道你最近很辛苦,为我这个酒店立了不小功,这点钱,就算是我发给你的额外奖金吧。”
说罢,将那一大叠子钱硬塞到兰香的手里,对王秋凤和领班使了个眼色,带着二人转身去了。
兰香还迟迟不动地呆在那里,手中的钱掉到了地下,她也懒得去捡。眼泪从她的眼里涌出来,大滴大滴地落到地上。她终于弯下腰,将那笔钱一张一张地捡了起来,锁进了她的箱子底。但现在,她似乎不是为了要钱而去捡那些钱,而是有着某种深刻的仇恨。虽然她现在还没有完全想好,她将要用这笔钱去做什么不做什么。
当天下午,兰香仍然接着上班。她来到休息室,那些正说笑着的三陪小姐就像看见了一个瘟神似的,脸色很快阴沉下来。兰香知道这些人都很嫉妒她,甚至恨她,但她问心无愧,她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她们的坏事,甚至没有搞任何见不得人的小动作。她只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她应该得到的。她不明白这些同行为什么这么嫉妒她恨她,如果别人混得比她强,她绝对不会像这些人这样嫉妒别人,更不会无端端排斥人家。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谁还能挡住谁不成?
可那些小姐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单纯,她们不只是嫉妒她,简直就是把她当成了肉中钉,眼中刺。只要她一不坐班,那些人就可以得到理想的小费,甚至还偶尔挣得一笔收入可观的外块。但只要她一出来,那些人就别想捞什么好处,甚至连小费都挣得很紧张。就像一个很普通的演出,整个只有她这个名角的戏,没有别人的词。
兰香不愿意去为这个伤神,她照旧该做啥还做啥。而她越是显得随便,越是比那些挖空心思想讨好客人的小姐受人喜欢。无论是老嫖客还是新嫖客,那些人见了她,就像酒鬼见了酒,烟鬼见了烟,越来越上瘾。他们一来就问她的名字,若是没她,扭头就走,下次再来。有人甚至在电话里预约。这种奇怪的现象,不要说别人,就连兰香自己,她也百思不得其解。她不明白她跟别人有什么不同,更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就是喜欢她,她只是用一种很平常的心态来对待这件事,殊不知她的某些细节对客人来说却是很大的感动,他们不只是认为她服务态度好,而且觉得她很有点人情味,是那种被生活所迫的良娼,而不是那种一味的只认钱不认人的无情婊子。有时,尽管她只是一两句话,甚至只是一种心态,却能让那些嫖客感觉到她不仅风韵动人,而且还有一种叫人难舍难分的感觉,甚至有一种打探她心底的欲望。所以,她不仅可以得到很多的高额回报,还能够给客人留下一个好印象,让客人自觉自愿地成为回头客。然而,她越是这样受客人喜欢,那些小姐越是嫉妒得要死,恨得要命。她们不只是在她背后咬牙切齿地指指点点,还没事找事地找她一些小麻烦,甚至分明就是故意挑衅,借一些小事来指桑骂槐,说她怎么怎么不要脸,甚至怀疑她有可能偷了谁的高级化妆品。兰香对此视而不见,听若无闻,显示出她一个风尘女子与众不同的大家气度,结果又意外地收到了让客人对她更有好感的效果。
然而,尽管如此,兰香也似乎是在履行一种特殊的使命,她常常在心里盘算着时间,将有多少个这样的白天黑夜,她才可以脱离这个苦海。
她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结果让她陷入了更深的不能自拔。一天夜里,一个特殊的客人在同她干那种事的时候,那客人没有戴套,这按规定是绝对不行的,不只是怕怀孕,更重要的是防止染上爱滋病之类。可那位客人死磨硬缠,一定要回避那个东西,说是有一种隔膜感。兰香阻止了好几次,最后想到反正是在怀孕的安全期,没事,就不怎么坚持地放弃了那个原则。对于病毒什么的,兰香不相信事情就这么巧。
结果,第三天,她身体的某些部位开始出现很不舒服的痛状,首先是一种欲尿的感觉频频发生,接着那症状愈来愈严重,最后变成了一种火烧火燎般的疼痛。不要说与客人发生性关系,就是走路,都极不舒服,躺着不动还发作那种火烧火燎的疼痛。
从来没有真正染过性病的兰香害怕了,她急得不知怎么办好,哭了起来。她想要是染上了爱滋病,那可就惨了。她不得不拒绝接客,并迫不得已地把这件事告诉了领班。领班马上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客房部经理王秋凤。王秋凤觉得事态严重,马上把情况向老板娘作了汇报。老板娘听说了病情症状反应后,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对王秋凤吩咐,叫把她带到诊所去查一下。
幸好检查的结果还不是爱滋病,而是一般性的淋病。但医生没有把病情细说,而只是说她患的是性病。性病这个词对兰香虽然不是陌生的,但却是恐惧的。她害怕听到这个字眼,就像害怕死亡的人听到棺材火葬场之类的词语一样。她急得哭了起来。最后,还是医生对她作了很具体的说明,她这才将信将疑地点点头,开始接受治疗。
几天后,兰香的病情基本得到控制,但医生说还得继续坚持一段时间的服药,绝对不能在病情没好的情况下再次发生性关系。兰香带着那些药,回到她的住处,开始自己处置。可是,没两天,兰香发现同行中有的人患了这种病,却根本不当回事,继续坚持接客。兰香不明白她们这种阴暗心理,这样做不等于是把病传到别人身上吗?如此这样乱传染,谁能保证谁没有染上爱滋病?而一旦真的染上那种病,岂不悔之晚也?那时候,不要说想好好生活,就连生命都保不住。兰香一想到那些有关爱滋病的说明和宣传,她就害怕,恶心。
她再次决定永远离开这里,不再回来。为了成功地达到这个目的,这一次她把这种想法埋得很深,谁也没有吐露,而只是在心里寻找逃跑的最佳机会。
在一个地方住久了,只要不露声色,不让别人感觉到自己的真实想法,要寻找这样的机会并不是一件难事。兰香在一个与客人出外活动的夜里,悄悄地收拾了她的行李,走出了那个酒店的大门。就是在她提着自己的行李箱出门的时候,值班的门卫也没想到她是逃跑而不是一般性外出。直到第三天,整个大酒店才意识到兰香这次是真的逃跑而不是那种迟早会回来的特殊外出。客房部经理王秋凤意识事态严重,心里紧张,却又不敢隐瞒实情,只好向老板娘作了报告。刚刚跟兰香付了一大笔住院治疗费的老板娘得此消息,恼羞成怒,她把王秋凤大骂了一顿后,下令王秋凤一定要在三天之内把兰香找回来,否则一切责任就要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