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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1 / 2)

,凤芝受不了风吹日晒的农家活,想找个工厂的事做,自己不好意思开口,叫母亲出面,要吴畏找个转正不转粮的工作。

附近的胶丸厂是一家来头不小的县办企业,那时候很古怪,企业要用工招人,自己说了不算,必须向公社等部门申请。吴畏探试性地向陈书记提起家中的困难,真是机会撞上了挡都挡不住,隔天就给了这个名额,吼吼!一时间塘埠头又是热闹非凡,一致认为凤芝是‘糠筐跳进米蓝!’这个福份上辈子积了什么德了?起先嫁给一个优秀知青,后来变成公社干部,现在自己也到工厂上班,世界上的好事全让她一个人碰上了!

凤芝自己也美的癫狂,初到工厂上班,一心扑到工作上,为了尽快掌握技术,三班倒轮制,该上班的时候在上班,不该上班的时间还呆在厂里,弄得吴畏碰到她一次都很难得。

也就是在这几天,何家江西有消息了,何秀的二妈帮助物色了一户人家,可以马上过去成亲。

婚姻的问题也由不得一个姑娘家倔,父母决定了,也你不去也得去,毕竟是二十好几的大姑娘了。可她心里恋着吴畏,很想在离开家乡前和他见上一面,到五亭几次都是铁将军把门,想到公社里面找,地主分子家属帽子扣着,面进去心里都是唐唐突突、躲躲闪闪,曾经斗胆问过一个人,人家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下乡了”!就没有过多话。临走的那天,万般无奈的何秀只得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塞进了吴畏家的门缝里。

冬天的夜黑的早,吴畏回家时已经快六点了,进门打开点灯,看到地上有一封信,捡起一看,信封的上写着‘吴畏哥收’四个字,打开一看,里面歪歪斜斜地几行字:

亲爱的吴畏哥!

我要到江西去了,可能不再回来,长这么大,我认识的男人中,只有三个人对我好,一个是父亲,一个是哥哥,再就是你了。也许我自作多情,但我打心眼里喜欢你这个大哥哥,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还是会把棉衣脱下来给你穿!

我很想在临走前见你一面,可来了几次都等不着你,你送了我一件衣服,我也想送你一样东西,可我碰不到你!再见了,吴畏哥!

何秀1973年12月

在这封信写的简单,但完全感受到了她的真挚,何秀是自己的恩人,她棉衣一直到现在还感觉到温暖,多好的姑娘,只是成份不好而已,选择远嫁异地肯定有难言之隐。吴畏抬手看了看手表,猜她肯定乘坐18点到金华方向的那趟车,离开车还有几分钟,吴畏把自行车重新拎出门外,急速地向火车站骑去。

赶到候车室时,好像火车已经进站,他站在窗户前寻觅她的踪影,昏暗的灯光下,发现了那位熟悉的身影,她穿着自己送的军上衣,站在检票口排队。

吴畏隔着玻璃高声叫了一下:“何秀!”

何秀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定眼向四周查看,她心里很激动,直观感觉是吴畏来了,看黑咕隆咚的窗户外看到一个人在招手,她不管火车要启动,迅速从另一个门口跑了出来一看,真是他来送行了。长时间暗恋,在绝望时看到了这个人,眼泪情不止禁地喷涌而出。

吴畏没有注意她的激情四射的表露,而是在看那辆马上要启动的火车,急促地说:“火车要开了,快进去!”

何秀没有动身子,在黑暗中她用衣袖抹掉直流的眼泪。

火车已经启动了,吴畏是在火车站里长大的人,知道这张票不会作废,改签一下明天依然可以用,安慰说:“把票给我,我帮你去改签一下,明天中午还有一班车!”

何秀很高兴,她把票递给吴畏,自己走进候车室,把行李包拎了出来。

吴畏在这里熟门熟路的,票一会儿就改签了,他递还给何秀,说了一句:“明天走吧,到江西在金华转车多,现在到我家吃饭吧!”说完他把自行车提上台阶,转身对何秀说:“来,坐上车!”

何秀有生以来第一次坐自行车,但她没有害怕,因为这是大哥哥的自行车,哪怕是摔着了,也和大哥哥摔在一起。在路上,很想把自己脸贴在他那宽阔背上,更希望他能永远承载着自己。

自行车很快就到了家里,吴畏一边开灯,一边说:“嫂子去上班了,这个厂三班倒,她今天是小夜班,要十点多才回来。”

女孩有另外心事在,当然不喜欢看这个家的女主人,跟着走进这个家,何秀没有任何的不自在,心在这个男人身上,仿佛自己也是女主人。

晚饭没有什么准备,擀面条是最好的选择,这玩意快,也不要什么菜就能对付,吴畏拿着陶瓷大钵从面粉袋里倒出面粉,何秀走进厨房,赶紧把手洗了,夺过大钵说:“这是女人的活,我来干!”

吴畏没有推辞,捡了几个堆放在地上的马铃薯,拿着手电筒到池塘边清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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