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自小在草原长大,这摔跤自然是家常便饭。重华可不一样,对摔跤的规矩全然不懂,况且两个女人扭打起来也不好看,还失了公主的身份。”我顿了顿,“可是呢,重华也不想认输。咱们换个比法,如何?”
“怎么比?”前次着了我的道儿,高云有些警惕,而其他人则有些好奇。
“其实简单。摔跤就是比谁力气大,技巧好。咱们这样,公主跪坐在地上,我只用手指点住公主的额头,若公主能站起来,便算公主赢了,若站不起来,便算重华赢了,如此可好?”
高云听我说得古怪,狐疑地看着我。看来她是有些怕了,担心我又耍诡计。“重华只用手指,公主若是怕输,那便算了,就当重华认输好了。”按高云的性格,我就不信她不上套。
果然,她受不住这激将法:“难道本公主的力气还比不上你几根手指?若是不应战,还不被别人笑话!”
知识就是力量,蛮力无法战胜科学。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在众人瞠目结舌的表情中,高云涨红了脸,用出了吃奶的劲儿也没站起来,最后泄气地往地上一坐:“算你赢了!”
我带着胜利的微笑走向自己的队伍。看着胤祥、胤祯和八阿哥眼中的惊讶与激赏,心中得意非常。
就这样痛痛快快玩了一场,好像又回到了少年放纵的时光。但最让我兴奋的是,胤祥看我的目光有些不同了。同样情意缠绵,同样神情款款,却少了几分宠溺,多了许多欣赏。在他的眼中我已不仅仅是个“有趣”的毛丫头了。
接下来的时光应该是我生命中最美妙的回忆了。在这天高任鸟飞的草原上,我和胤祥纵情享受着爱情的甜蜜,虽然高云也偶尔来挑衅一下,都被我巧妙化解,她的娇纵竟成了我们生活中的调剂,渐渐地她对我也不再敌对,却仍端着架子对我飞白眼,不过赛罕却是很想同我亲近,却又害羞,这对姐妹花倒是一静一动,各有千秋。
可惜,幸福的生活总是匆忙而短暂,我们要回京了。临走,我和胤祥将银月放归山林。银月起初不肯走,三步一回头,呜呜地低叹,甚是可怜。我只好硬起心肠,大声呼喝着敢他离开。
胤祥看我依依不舍的样子,提议将银月带回京城,由他照顾。我却不想。狼是属于山林草原的精灵,带回京城便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由便如同失去了生命。虽然我爱惜他,却不能剥夺他在这辽阔的天地间肆意奔驰的权利,即便他在野外受伤,甚至死亡,那也是他作为狼的尊严。
“重华,”他忽然搂住我,没头没脑地说,“等回了京,我就禀明皇阿玛,请他老人家给咱俩指婚。”
唉?这算哪门子求婚?一点都不浪漫!哪能这么容易就让他糊弄了去?我撇了撇嘴:“谁说过要嫁给你了!你自己不是有福晋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