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乱无章的房屋内,凌乱堆放着各种各样的炼金术书籍,一张普通楠木制成的书桌的左角同样平放着三本炼金术书籍,分别为黑色封面的《尼古拉的遗嘱》《七十本书》以及一本白色封面的《炼金术士的救赎》,右上角摆放着一个由七个大小不同银色圆环组合而成的银色八音盒。
“叮...叮…叮…”的优美旋律在房屋内回荡着。
书桌前,站着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大男孩,一身干净典雅的正装,上身是一件普通干净的白色衬衫,而下身则是一条黑色便裤,可能是天气太热的原因,衬衫的领口敞了开来,露出了两根显而易见的锁骨,身形显地有些消瘦。
一头短刺的黑发,看起来有些阳光的味道,而那对森冷到有些深邃的黑色眸子,却让这个盛夏平添了几分寒意。
一张还算不错的脸蛋,至少不是那种一丢进人群就消失地无影无踪的平凡角色,缓缓伸出左手,拉开了书桌中间的抽屉,指尖轻轻滑过抽屉中的一本黑色日记,双眼却望地怔怔出神。
“十年了吗?”
他轻声道,左手翻开了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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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734年,夏天。
那一年,十岁的我用父亲送我的匕首割裂了自己的右手腕,任由鲜血从手腕流淌而出。我是一个被家族遗弃的废物,出身在炼金术名门望族,却没有炼金术的天赋,而身为嫡系继承人的我,却被旁系子弟肆意嘲笑和玩弄,他们用火焰烧毁我的衣服,将我掩埋在地面上只露出一个头,把我推进脏臭的黑水沟。
那年冬季,母亲生下了一个弟弟,整个府邸的人都忙着照顾新出生的弟弟,没人用正眼看过我,父亲和母亲一连好几个月都没来看过我,就连府邸仆人看待我的眼神也已经改变,是一种嘲笑和轻蔑的眼神。
终于有一天晚上,父亲和母亲去参加一场宴会,我从枕头下拿出了一把父亲多年前送我的匕首,狠狠地在右手腕上划了一刀,那一夜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我的衣服,浸湿了身下的被子,那时我终于体会到,生命从桎梏中解放地那种堕落快感。
西元1737年,春天
我没有自杀成功。
再次睁开眼睛时,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白色的大床上,穿着一套宽松的白色衣服,在房间的镜子前,我楞神了好久,发现自己长高了许多,而医生却说,我已经昏睡了两年的时间。
十三岁醒来地这一天,突然来了两个很奇怪的人,他们从医院把我领走,将我送到了一个名叫戈贝尔的偏僻城镇的领主家中,他们给我安排了一间房间,随后悄无声息的离开。
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彻底被家族遗弃了。
西元1738年,冬天
十四岁的这一年,命运女神这婊子又跟我开玩笑,过马路的时候,一辆马车把我撞翻,肋骨断了四根,肺部受到严重损伤,而脸部几近半毁。
我整整躺在床上将近一年的时间,伊莉莎这一年也没有去上课,每天都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伊莉莎就是当地领主的女儿,长地很是漂亮,有着一双宝石蓝的干净眼睛。
病愈后,当我重新照镜子时,才发现镜中的自己模样大变。那时起,我彻底舍弃原有的名字和姓氏,从此戈贝尔镇多了一个叫艾德·修多恩斯少年。
西元1739年,春天
恶魔突然走进我的生命,因为一些隐晦的原因,我已经是一名炼金术士,这件事情出了我之外,只有伊莉莎知道,我也没有打算告诉其它人,这一年,伊莉莎帮我借来了许多炼金术士的书籍,而我开始漫长而又晦涩的炼金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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