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多言,转身付了帐,从门口的报摊上拿了杂志,二话不说扭头走了。
杜仲放下手中的书,站在书店门口,望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对一边的店主说:“这个女孩子真是好玩。”
店主走过来,点头揶揄道:“是蛮好玩的。找人借钱,还如此理直气壮。对了,刚才她口口声声地跟你说借,你说她会真的还你钱吗?”
杜仲摇头:“不过是五块钱。还什么还?再说了,我不认识她,她不认识我,她怎么还?”
杜仲根本没指望她会还钱。
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一面之缘罢了。
出乎他意料的是,第二天晚上七点,他刚回到招待所,她竟然敲开了他的房间。
她笑眯眯地说她刚去了“新书店”,从店主那里知道他住在这里,特意找过来还钱的。
杜仲望着她手里捏着的那张崭新的五块纸钞忍俊不禁。
女孩子落落大方地将纸钞塞到他的手里,笑着问他:“你是山姜人吧?真巧,我也是山姜人。我叫胡桃。你叫什么名字?”
当天晚上,临睡前,他照例给芙蓉打长途电话,汇报自己的吃喝拉睡。挂电话前,说起自己认识了一个很有趣的山姜老乡。
“她是女孩子,一个人在北京旅游。就住在我们招待所对面的一个四星级宾馆。”
“哟,老乡见老乡,那你们俩还真是有缘啊。”木芙蓉没心没肺地在电话里打趣他。
木芙蓉一向大大咧咧,没有什么心计,更没有什么耐性。竹筒倒豆子,直来直去。
三天后,11月19日。木芙蓉打断了电话里滔滔不绝的杜仲,直截了
当地问他:“杜仲,你是不是喜欢上胡桃了?你这几天,天天在电话里胡桃长胡桃短的,你是不是喜欢上她了?”
杜仲哑然,不否认也不承认。
木芙蓉又道:“男子汉大丈夫,敢做就敢当。喜欢别人也不是什么死人翻船的事情。我现在只是要你一句话,是,还是不是?”
杜仲沉默半响,终究还是艰难地开了口:“是。”
木芙蓉在电话里轻轻笑了:“这就对了,杜仲。许久以前,我就对你说过,我对你没什么别的要求,只有一点,那就是,倘若有一天,你爱上别的女孩子了,不要紧,也没关系,这世上没有谁离了谁,就过不下去的。我会退出,我会成全你们的。不过,有一点,你一定要自己先告诉我。我不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知道的那个人。你看,就象今天这样,我要的不过是一句大实话而已。”然后,她一言不发地挂断了电话。
杜仲紧紧地握着嚣叫不断的话筒,半响没有放回去,心里百味杂陈,乱成了一团麻。
他想再拨个电话过去,手伸出去,却又收了回来。
芙蓉的性格和为人,他再了解不过。
她很传统。
她有洁癖。
她的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
她断不会原谅自己的。
这世上有许多事情都是由不得自己。
他和芙蓉认识了21年。一直相敬如宾,循规蹈矩,未越雷池。每每他偶尔忘情失控的一刻,都被芙蓉不悦地,坚决地制止了。
“杜仲,你慌什么慌,等我们大婚那天,我就是你的。”
他和她都相信,她迟早都是他的。
所以,他耐心地等着他们成婚的那一日。
却原来,不过是他和芙蓉的一厢情愿而已。
他和胡桃在北京认识不过区区五天,发生了不该发生的故事。
胡桃和芙蓉大相径庭。胡桃性格如火,热情奔放,敢说敢做。自打在书店邂逅之后,每天都来招待所找他。
昨天星期六,他休息。胡桃一大清早就跑过来,生拉硬扯地,非要他陪她去游故宫。“一个人玩太没劲了。你陪我一天,晚上我请你吃全聚德烤鸭。”
傍晚,他们在前门点了半套烤鸭。胡桃还要了一瓶红酒。“还有几天就要回山姜了,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胡桃频频举杯,杜仲劝都劝不住。
末了,她趴在餐桌上,有气无力地挥手,喃喃自语着:“我要喝,别拦我。你难道不知道吗?我失恋了。唔,我失恋了。我爱的人,他不爱我。他爱上别人了。他到底,还是爱上别人了……”
杜仲半搂半抱,把不省人事的胡桃送回宾馆房间,已然深夜十点。
他帮她脱了鞋袜,散了长发,给她简单擦了把脸,将她放在床上安置好,盖上被子,留了盏床前灯。
他转身欲
离开的一瞬,一双手蓦地从背后拉住他的袖子不放。
胡桃掀开被子,摇摇晃晃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她长发披肩,赤着双足,从背后绕到他面前,双手灵活地揽过他的颈项,媚眼如丝,半开半合,三分诱惑,三分邀请:“杜仲,别走。今晚,别走。”
木芙蓉听到这里,禁不住笑了:“杜仲,一个巴掌拍不响。她是喝醉了,你呢?你一个大男人,难不成,你也醉了么?”两个成年人,一瓶红酒,至于么?
杜仲抬手抚了抚额,喟叹一声:“芙蓉,是我的错。是我对不起你。”
是他鬼迷了心窍,没有立马推开胡桃,毅然决然地离开房间。
他当时只是大脑一时短路,想不通胡桃究竟是真醉还是假醉。犹疑间,胡桃的身体已经顺势贴了上来。她踮起脚尖,三下两下除掉了他的外套,纤纤素手隔着t恤抚着他的胸膛,然后抱着他倒在床上,压在了他身上。
在电话里向芙蓉承认他喜欢上胡桃之后,他以为芙蓉再不会理他了。
不曾想,第二天傍晚,芙蓉没事人般,给他打电话,第一次提起了七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