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买房,实在是件高兴的事情。众所周知,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尚不规范,众多的楼盘楼花良莠不齐,简直令那些想购房和准备购房的朋友们目不暇接,其中不乏有某些不法分子的欺诈与蒙骗伎俩。谨此,我们在此不惜文字先为朋友们吹吹“耳边风”,提前给各位购房朋友们打打预防针,不管怎样,预防总比生了病要好吧!
病情之一:中风,中了购房办户口之风
张某夫妇是北方人,几年前两人带着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来到南方某城市打工。孩子渐渐长大了,因为没有当地户口,入学成了一个大难题。
2003年2月,张某在房地产交易会上看到一家开发商的售楼广告,称在该房地产公司购房可协助办理入户蓝印户口。看到广告张某急忙与该房地产公司取得联系,经过确认后,张某到该房地产公司与其达成了一致协议,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约定:张某购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房一套,面积50平方米,房价为10万元。双方还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开发商应该协助购房者办理入户手续。几个月后,房地产商将房子交给张某,张某如愿以偿搬进了新居,但户口的问题一直没有动静。张某找到开发商询问,开发商说半年以后就办好。
可半年过去了,张某的孩子到了入学的年龄,户口还是没有办下来。张某经侧面了解,得知购买该房并不能办理入户手续。张某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见张某已经知道真相,称合同中规定的只是协助办理入户手续,并没有约定一定要办理成功,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办理成功不是他们的责任。张某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开发商不答应,张某于是将开发商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
【病情预防】
这是一起典型的购房入户纠纷。开发商在没有为购房者办理户口的资格的情况下,以帮助办理当地的蓝印户口为名,达到诱骗户口不在本地的外地购房者购买其开发的房屋的目的,购房入户只是一个幌子。
许多外地户口的人,在某城市工作,孩子入学是个大问题。开发商正是抓住了具有购房能力的外地人的这一心理,纷纷打出购房入户的招牌吸引外地购房者。但是,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比较严格,购房入户的限制也是比较严的,并不是所有房地产开发商都有资格办理附加入户优惠的商品房,各地政府对此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外地购房者由于对这方面的相关政策并不了解,部分没有相关资质的开发商又昧着良心欺骗购房者,从而导致上当受骗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案中:开发商正是抓住了张某急于子女入学的心理,在自己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允诺为其办理入户手续。开发商的这一行为己经构成了欺诈,张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
开发商如果做出购房入户的承诺,外地购房者在做出选择前,一定要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查询,该房地产公司是否有经营购房入户手续的业务,在确认无误后,再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病情之二:麻痹症,病因是知识欠缺
黄先生在某市有一处两居室住宅,后因工作变动,一家人搬到了另一城市,这套住房就空下了,常年没人居住。因为这样,就有人因贪便宜患上了麻痹症,不过,患麻痹症的不是黄先生,而是另一位陈先生。
话说2003年的一天,一个小偷无意间溜进了小区,经过仔细观察,发现黄先生的家好久无人出入了,所以小偷便大胆地撬开房门。进屋后小偷发现屋子里尘土很多,已经确信这房子确实是很长时间没有住人了,小偷便将黄先生的屋子收拾了一番,并换了一把锁。小偷想我要是把房子给卖了,岂不是白白弄一大笔钱。于是小偷便明目张胆地张贴了一张卖房广告,没过几天,正欲在此处买房的陈先生拿着广告去看房。小偷告诉陈先生,自己已经预定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新楼房,因急需交清房款,他想将这套房子低价出售。陈先生真以为天上掉这么一个大馅饼竟让他捡到了,不加细想,陈先生很痛快地与小偷敲定,陈先生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此房,小偷也给陈先生开了一张8万元的收据。当陈先生要房产证时,小偷说正在用房产证办理新房产过户手续,等他办完了,过两天就给陈先生送回来,也就不用陈先生自己去跑了。陈先生觉得这世上的好人好事全给他碰着了,对小偷是深信不疑。因此,小偷留了一个手机号码给陈先生,说有什么事随时联系,陈先生简直乐坏了。
可是过了几天,陈先生打那个小偷留下的手机号码,被告之根本没有此号码,陈先生发觉事情不妙,立即报了案。大概一个月后,黄先生回来探亲,想着顺便去看一下自己房子的情况。当黄先生得知自己的房子被小偷卖给陈先生后,非常气愤,要求陈先生立即搬出去。
【病情预防】
这是一起购房者没有基本购房常识,加之贪小便宜而吃亏上当的典型案件。案例中的小偷也正是利用了陈先生购房知识的欠缺及不了解购房程序这个漏洞行骗得手的。
陈先生的病因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首先,陈先生在购房前没有要求售房人出示产权证,也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房价便宜,便什么也没问就痛快买下了,以至于使自己掉进了小偷设计好的陷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