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八月十二日早上,我从苏圃路乘230路公交车到老福山,再换乘226路车前往麻丘高级中学。
现在从市区到麻丘,已不再需要通过罗家集镇了,从南昌钢铁厂这边插过去就行了。公交车开上了瑶湖大桥,一位农民告诉我,这座桥是原省委书记为通余干便利而修建的,也是南昌市区到远郊麻丘的捷径。虽然如此,我这次到麻丘,还是用了约一个半小时。
下车后穿过麻丘镇集市,踏上了公路,快要到高级麻丘中学时,忽然一辆小轿车停到我的面前,原来是华联学校的同事谭明克,开着那辆私家车在这里。
谭跟我说,他是到这里来看看的,问我怎么到这里来了。我告诉了他,是来麻丘中学签约的。他又问我在这里的工资情况,我也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
我上了谭老师的小轿车,带他把车开进了学校。这里环境果然不错,而且面积很大,但建筑标志不明显,办公楼一时却难找到。
我与人事部小罗接通了电话,按照她的提示,找到了人事部,原来在校门左侧的教学楼三楼。谭老师对这里的环境较为满意,要我帮他向该校推荐一下,他在下面等我。
我上楼去了人事资源部,找到小罗,原来她人事部的主任,拿出了所需的证件复印件等。
罗主任告诉我说:“华联学校已被我们百树集团买下了,昨天付的定金,现在你也回不去了,华联学校的老师也要收一部分到我们学校来。”
我感到很突然,华联那样好的学校环境,那样好的位置,卖掉实在是可惜。
“你除担任高三年级一个班、高二年级一个班外,可能还要担任个把高一的班,工资按40元钱一节课计算,一个月有2200多元,假期没有工资,但一年有1000元的节日待遇、2500元的年奖。”小罗谈了该校的意向。
“原来孙校长不是跟教育局说好,是45块钱一节课的吗?”我有些纳闷。
“那是特级老师。”
“那社保呢?”
“你以前交了的,我们可以跟你交。”
我表示基本可以答应,但对于课时工资,表示要找一下孙校长问问。
小罗要我先签意向书,交1000元的诚意金,说是反正要到本月二十日再签正式合同,到时押金就会返还给我的。我想也是,便签定了如下聘用意向书:
甲方:南昌市麻丘高级中学
乙方:秦付根
甲方因办学需要,聘用乙方从事高中地理教学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必须于2005年8月20日起开始正式聘用乙方。
2.乙方必须于2005年8月20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其相关证件来甲方报到。
3.为保证甲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乙方能在指定的时间按期到岗,乙方需缴纳诚意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诚意金于2005年8月20日乙方上岗后退还给乙方。
4.甲方若遇不可抗拒因素不能聘用乙方,除全额返还诚意金外,甲方还必须支付乙方赔偿金壹仟元。
5.待甲方正式聘用乙方后,双方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