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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以后,我决定去找丁丁喝酒。或许我可以跟他谈谈我的遭遇,虽然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痴,可一想到“三贱客”的种种脑残表现,我又觉得他的白痴已经算不了什么了。

不过这一次我又错了。

通常周末的夜晚他都在vampire酒吧里唱歌,直接步行去酒吧就可找到他。

说起来,如今他的乐队在学校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因为参加了几次学校的活动演出,好些缺心眼的学生mm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心上人,或间接或直接的表达了对他的仰慕。

前两天还有不认识的大一女生闯入我的寝室,羞涩的递给我一封信要我转交给丁丁,我估计是情书吧。不过我很惊奇她是怎么打听到丁丁的专业从而打听到我跟他是同学,丁丁那吊尔郎当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啊。只能说现在的追星族侦察能力一流啊。

不得不承认丁丁的歌唱的不错,在舞台上也很有魅力,可惜她们不了解他的本质,舞台下的他是多么白痴的一个人。要不怎么说痴情的狂热是盲目的呢。

面对粉丝(基本是年轻姑娘)们的赞美、鲜花、情书、礼物、飞吻、追逐等等,丁丁竟然一副不咸不淡的态度,好像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似的,这点倒超出人们的意料之外。与其佩服他的蛋腚,倒不如诧异他的木衲。

其实我倒很能理解他,无论表面看起来多么随便,其实他的内心自始至终就只能容纳一个人。也许对于他来说,有了那个人,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忽然就觉得人生有一个目标真好,有一个人可以爱真好。

我有目标了吗?我现在是否也爱着谁呢?……

想着想着,脚步不知觉已把我带到了vampire酒吧,我推门进去,看到台上表演的人不是丁丁,四下也没找到他的身影,向老板打听起他,老板说他今天请假没有来,据说是身体不适。

生病了?前两天看到他好好的,没有那种征兆啊。也许只是懒病犯了吧。无论如何,我还是亲自去他住所看看他好了,反正现在也闲着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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