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相报告-第13章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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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2)

还记载了至今仍令一般南方惧骚人士闻风丧胆的“烧羊肉”:“羊肉切大块,重五七斤者,铁叉火上烧之。味果甘脆,宜惹宋仁宗夜半之思也。”

怕不怕羊臊,确实是族群和个体之间的差异,但是就羊肉的美味与否而言,我觉得羊臊乃羊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除臊之术实在不必用力过猛,以恰到好处者为宜。

不过,在号称“美食天堂”、并且一直顶着“羊城”美誉的广州,除了那种据说是因吃中药长大而臊膻之气尽除的海南“东山羊”之外,若想吃到真正的“臊羊”,长期以来那是比登天还难的。即使有若干以羊肉为主题的饭店,在酒楼食肆林立的羊城,也只是默默无闻地“闷骚”于“暗哨”的岗位之上。劝广州的汉人沾点羊臊,端的是比“讹鬼食豆腐”还难。

好在我中华地大物博,各省市之间最起码在羊肉流通上并无贸易壁垒,羊痴如我者,终于也等到了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天。天河时代广场侧的“博格达美食乐园”,就是羊痴们的乐园。马肉、鹿肉、马鹿肉,靠边站吧!让我们直奔主题:羊,给我烤羊腿,给我烤全羊及其羊臊,其余免谈。过瘾之前,切记一点:当热力烤出了羊肉的骚味之后,酒则可以进一步诱发出羊肉的骚劲。陈年加饭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在“博格达”的酒水牌上,喜见有吐鲁番出产的“楼兰干红”。据我个人的经验,这是最好的国产红酒。惜乎一向由产地直接向西出口,北京、上海和广州难得一见。西域的红酒是羊肉的最佳伴侣,这样说是有根据的:“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为什么不是猪也不是鸡呢?原因就在于李白不是汉人,当然也不怕羊臊。

闲言碎语不要表,新凉入序,又是吃羊肉的大好时节,找一个寒夜,定大房一间,烤全羊一匹,携来羊痴七八,佐之以“楼兰干红”,关上门来挥刀大嚼,吃了羊肉又惹他一身骚,此乐何极!

吃豆腐

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瞿秋白在他的临终绝笔《多余的话》中这样结尾道:

“告别了,这世界的一切!最后……俄国高尔基的《四十年》《克里摩·萨摩京的生活》,屠格涅夫的《罗亭》,托尔斯泰的《安娜·卡里宁娜》,中国鲁迅的《阿q正传》,茅盾的《动摇》,曹雪芹的《红楼梦》,都很可以再读一读。中国的豆腐也是很好吃的东西,世界第一。永别了!”

四周后,瞿秋白在福建长汀中山公园凉亭前,高唱《国际歌》,从容就义。

除了《红楼梦》之外,高尔基、屠格涅夫、托尔斯泰以及鲁迅和矛盾,当时皆是非常革命的符号,但是豆腐,最终为什么是豆腐?

作为一个“不幸卷入了历史的纠葛”的职业革命家,瞿秋白当时的真实心态,我辈自然是难以捉摸,但是,作为一个半新半旧的中式文人,六十多年之后似乎仍可以容我就此说上几句更多“多余”的话,而且也仅限于豆腐。

除了瞿秋白的家乡常州以出品“皮蛋豆腐”而出名之外,我至今无法考据出豆腐对于瞿秋白个人以及一九三一至一九三五年间的中国革命局势有什么特殊意义,不过我一直认为,在中国的所有日常食品当中,唯豆腐独具一种存在主义的性格。无论在中式的饮食还是中式的语境,豆腐都是一种家常、清贫、平淡和出世的符号,又因其为佛门所用,平常之外又平添了几分禅机。

《菜根谭》写道:“看破有尽身躯,万境之尘缘自息;悟入无坏境界,一轮之心月独明。麦饭豆羹淡滋味,放箸处齿颊犹香。‘鸟惊心’‘花溅泪’,怀此热肝肠,如何领取得冷风月。”

还是豆腐。更不能想象的是,金圣叹在被杀头之前会说出“鱼翅和鲍鱼同吃,大有燕窝滋味”那样的话来。

六十多年过去了,除了《红楼梦》大概还有人在读,剩下就是豆腐了。谁也不可能读懂“中国豆腐,世界第一”的弦外之音,正如《多余的话》之代序所叹:“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还是且吃豆腐吧。

一般相信,豆腐之法,最早在战国时代就已问世(见清代汪汲《事物原会》),不过有案可稽的,则是汉文帝时代(公元前一百六十年左右)淮南王刘安(刘邦的孙子)及其门客所编撰之《淮南子》。“本草”亦说:“豆腐之法,始于淮南王刘安。”相传,豆腐乃是刘安与方士们在今安徽寿县八公山以黄豆、盐卤等物炼丹之时,意外得到的一种副产品,因此,豆腐其实不应该被分类为“农副产品”或“副食品”,而应被称为是“药副产品”才对。

尽管豆腐在刘安之后迅速由“药”字号演变为一种“健”字号的平民食品,不过仔细想来,在众多的中国家常食品当中,豆腐其实是一种不很“中国”的,一种十分“化学”的妖里妖气之物。由于刘安及其“制药集团”皆儒家之死敌,因此,虽不能据此而断言豆腐的本性中有一种强烈的反儒家冲动,不过,古今祭祀仪式中却有一条严格的规矩:即绝对不可使用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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