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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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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平房缺乏一切娱乐设施,除了一台老掉牙的海燕牌收音机,连个能自动发声的东西都没有。我就在这个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没有录音机、没有录像机的十二平米度过了六年的光阴。我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动画片,不知道最近流行那个歌星,不知道拨外地电话还要加区号。能够陪伴我的只有那些昆虫们的尸体,还有满柜子泛黄的图书。

屋子的外面就是一棵大枣树,住在小院的第一个夏天,爸爸爬上屋顶,用竹竿拨弄着树久、商品齐全成为东城区人民的购物的理想场所,我每天吃完饭就跟妈妈散步到隆福大厦,买支钢笔、买块橡皮、买本漫画书,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去。1993年8月12日,入睡没多久的我们就被尖锐的火警声所吵醒,近百辆消防车从我家门口呼啸而过驶向隆福大厦,等全院的人披好衣服涌出家门的时候,火势已经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头顶的天空都被映成了一片红色。那场大火整整烧了八个小时,出动了86辆消防车和828名消防员。昔日门庭若市、雍容华贵的大厦霎时间成了一片断壁残垣,我躲在妈妈的怀里,被眼前的一切吓呆了神,每天都要光顾的商场瞬间就灰飞烟灭了,楼下超市里还有我最爱的漫画书,那些机器猫一定顶着竹蜻蜓逃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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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2)

更奇怪的是,隆福大厦后来由国家出资重建,还在八层楼顶上盖了一座“大隆福寺”庙堂,希望重振旗鼓,但是那块昔日繁盛之地再也没能恢复元气,彻底地偃旗息鼓了,只剩一对石狮独自品味着隆福寺的兴衰。

1993年的春节,北京禁止燃放烟花炮竹,逮到一个就狠狠地罚款,罚到他倾家荡产,于是那年的北京异常安静。

1993年,我家成为奥运村的梦想在一夜间化为泡影,蒙特卡洛的两票之差,让父母和国人一起黯然神伤。

1993年,土鳖这种丑陋的生物成了宝贝,院子里的小朋友神神秘秘地喝起了一个叫“中华鳖精”的玩意,她说那是大补!

1993年去燕莎和赛特成了有钱人身份的象征,我每周回到另一个家就缠着妈妈带我去趟燕莎。里面的顾客各个腰杆子直直的,口袋里鼓鼓的,眼睛里红红的,那些先富起来的中国人终于找到了区分自己阶层的标志。每次去燕莎我固定也是惟一能够光顾地就是地下一层的进口食品超市,那些印着洋文花花绿绿的食品上的价签令人瞠目结舌。为了不空手而归,我都缠着妈妈给我买一个鲜肉陷粽子,那粽子经过微波炉的加热吃在嘴里特别的香,两块五的价格更能换来一个写有“燕莎友谊商城”的塑料袋,拿到学校去小朋友们都羡慕的要死!过了一两年,爸爸告诉我他亲眼看见那些粽子是一个农民伯伯用板车推到商场的库房里的。于是,我妈妈再也不允许我吃那粽子了,可我也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粽子了。

1994年(1)

我跌跌撞撞地迈入二年级的行列,也正式开始了琴童生涯。

估计是我爸觉得家里连个能发声的玩意都没有也太不像话了,于是决定让我自行发声!

小学里音乐老师一个个让我摊开手掌来看,又抻了抻每个孩子的手指,一人给我们一个单子,上面写着适合学习的乐器,我因为手掌比较肥肥大大的,所以老师不假思索地给我填上了三个字:大提琴。

我屁颠屁颠地就拿着单子让爸爸去了,兴高采烈地宣布:“老师说我适合学大提琴!”但我隐瞒的一个事实是,班上几乎每个孩子都有这么一张单子。

我和我爸现去听了场音乐会才搞明白大提琴是个什么东西,然后紧急召开家庭会议商量我是不是该学这个又笨又蠢永远给小提琴当陪衬的乐器。我妈主张不要学,怕耽误功课,也怕浪费钱;我爸主张培养孩子情操,万一培养出个音乐家呢;我主张学学玩,不好玩再放弃。

关键时刻我爸以替我写作业为砝码赢得了我这关键一票,我庄重地填妥了那个回执单,小心翼翼地递到音乐老师手里,有事没事就往音乐办公室跑,生怕她剥夺我学琴的权利。

从那一刻起,我就彻底地踏上了贼船,下也下不来。也从那时起,我知道老爸的话绝对不能信!

我的生活轨迹又因为这个错误的决定而发生了偏离,每天八点上课,五点下学,吃过晚饭后开始写作业一小时,练琴一个小时,九点准时睡觉。周六上午视唱练耳,下午休息,周日上午专业琴课,下午乐团排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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