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一块蛋糕,一根火腿肠。昨晚到现在,我几乎什么都没吃,肚子已然有些饿了。很快地,我就将这些食物一扫而光,并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儿。
章言拿出一张餐巾纸巾递给我,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那笑容很特别,既包含了母亲般的缱绻之情,又饱含青春少女的矜持,很能感染和打动人。我突然不好意思起来,脸涨红,孩子般地不迎风起来。
她看出我的不安,问了一句多余的话,“吃饱了?”之后,忙于清理桌上的空碗筷。
我这时从她那扇虚掩的书房兼卧室门缝里,看到了它的电脑已经进入屏幕保护状态。我知道她早上肯定起得不晚,忙于写作。我略带不安地说,“您去忙您的写作吧,打扰您这么多天,我很有些过意不去。我想,我也该走了。”我起身去拎我的帆布背包。
“不是说好了,你想在这儿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的吗?”她说,“反正我这儿空着。”她说话的时候,已经伸出手来握住我的背包的背带了,这是一个亲切友好、热情的挽留的动作,而且,眼里盛满了无限的诚意,“就只当是给我作个说话儿的伴儿,同意吗?”
我松开了拎起来的背包。我实在是不能拒绝这样一番盛情。我也无处可去。还有,我也觉得我需要一个象她这样的说话的、阻挡寂寞的伴儿。我失去能够说得上一连串的话的伴也实在太久了。从第一印象中,我信赖这个女人,信赖这个将美隐藏在寂寞、冷傲、孤僻后面的女人。
还有,关于柳迎风为什么会做变性手术的前因后果,我也想知道。但是,在我冷静的时候,我又不太想知道。因为许多的事情发生改变时,都是有一个故事一个动机或一千条理由的。我想,柳迎风好好的为什么会去做变性手术?这其中必然是有一个故事的,故事的底料也必然是以心酸作为底料的。我在脑海里大约列举了几种可能性。想到这几条可能性后,我不屑的撇了撇嘴。
我得出去走走。我必须出去,我快要被我脑子里塞得满满的、乱七八糟而又寻不来一条头绪来的东西给弄疯。
章言需要写作。章言是自由撰稿人。我从前从柳迎风口中得知,我也写过文字,发表过豆腐块儿,对于自由撰稿人的生存的艰难也是知道一些的。一个自由撰稿人能够生存下来,得付出很大的代价:健康和体力,还有脑力。章言若不是长期趴在电脑前熬夜写作,又极少出门的缘故,她的脸色应当不会这么苍白,蜡黄。至少会看上去红润一些。红润的脸颊是年轻的最可靠的实证和依据。她这样小巧玲珑的个儿和气质,天生就不易显老的。我的心里对章言产生一股莫名的怜悯。
我有时候就用那种充满怜惜的眼睛盯着她看,也许她整个的沉浸在她编织着的美丽的爱情故事里当中,似乎我根本不在她面前存在。反正,她就那样目空一切、大大冽冽地穿着宽大的灰色男式t恤衫,光着脚板在木质地板上走来走去,猫样的,一点声息都没有。t恤衫长得跟睡裙没什么区别,她那被宽松的t恤衫笼着的肉体,也显现不出什么形迹和动静来。我必竟是个男子,或者说,章言也毕竟是个女人。男女之间总是能生出无端的好奇心来的。有时,我坐在沙发上看报时,看到她从我面前走到客厅角落摆放的开水器打开水时走动的样子时,我就会从报纸的顶端抬起眼皮,死死地盯住她的身体,在脑子里猜想着她的身体好不好看、乳房丰不丰满、臀部是不是那种往下坠的一类……?等等。但我难以得出结论。
我一早出门去了,瞎逛。原先的租房、找份工作的计划暂时搁置了。至少,今天我这样在街上逛荡着的时候,是将这计划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午饭没有吃,一直逛到傍晚。因为手机、钱包什么都没带,既不能给章言打电话说一声,又不能去酒吧喝杯酒。但又不想过早的回去。
我还是钻进了一间酒吧。一间我曾经在那儿唱过歌儿的酒吧。老板显然不记得我,还好,调酒师认出我来。经他的引荐,老板总算记起了我。
我拿起麦克风,唱了几首歌,还是最拿手的齐秦的老情歌儿,半小时的功夫,把付啤酒的那份钱凑齐了。我拿着钱,递给调酒师,“照老样吧,冰镇啤酒。”那长相英俊的面孔朝我绽开英俊的微笑:“瞧,你可真能耐。世界在你眼里真是满地都是经济。”
夜里九点钟,我踩着星星和苍白的月光朝章言的公寓的方向走去,嘴里还哼着歌儿。唱的是张学友的《吻别》,歌词本来就不记得,由着性儿瞎哼哼。我有些醉了。但再怎么醉的人,都能找得到回家的路。章言的公寓虽然不是我的家,但是,那里的确是我唯一的去处。
我没乘坐电梯,是由楼梯一级一级的往上爬的,直到上到十七层,汗涔涔的,身体有些失衡地立在她的门前。
这时候,门不打自开。我一眼就看到了门的中央直立立地站着的披着穿着睡衣的章言。依旧套着一件白色的、男式的、长过膝头,宽松地搭在她的身体上。她的每一件衣服似乎都没什么差别。只是颜色的不同而已。她的身材整个的藏在宽大的t恤衫里,始终象男子一样,形同段木。我猜不准她的身材是姣好还是普通的那一种。
她说:“你回来了。”
“您还没休息么?”我开口问道。她不回答我,转身走进浴室,接着我听到哗哗啦啦的流水声。一会儿,淡淡地说,“水已经放好了,你去吧。”然后,走进她自已的卧室,关上门。屋子里迎风静了,这才有了夜晚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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