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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时,发现里面都是一些实在不打眼的首饰细软。一个金钗起码四两重,出去了戴不着也可以熔了花用,或是打成别的首饰插戴。

这些不是最要紧的。

重要的是,里面还有一个玉镯。

同其他首饰相比,这个玉镯的成色一点都不起眼,有些暗,有些浊。但是刘美人一眼就认了出来,紧紧攥在手里不放。

这个原是她的镯子。

是她进宫前祖母给的物件。贵妃当时承宠之后,她为了巴结,想求着贵妃提携,手头其在没有旁的东西,就把这个当做贺礼送了出去,心里其实是舍不得的,后来还时常想起来。

当时送了那个镯子,也没见什么响动,后来贵妃迁走,晋封,和她们这些过去的旧人不大往来,她以为这小小东西不被人放在眼里,也许早就扔了,不知道弄哪儿去了。

可是没想到贵妃竟然一直都记得,现在又将镯子完封不还给了她。

刘美人捧着那个镯子,忽然想起她们初选进宫时候的事情来,那会儿是暮春天气,论冷热倒是同现在差不离,她们坐在石凳上说话时,她转着手腕上的镯子同谢宁说:“这可是我祖母给我的,我们家传了好几代呢,到我们这一辈没给我嫂子,给了我了。”

当时的情形仿佛还在眼前,可时光就象被大风刮走了一样,呼啦啦的一阵风过去,就已经隔了这么些年了。

☆、四百二十五夕阳

谢宁陪着皇上在御园散步,夕阳西下,余晖只能照亮高处的一些地方了。

皇上见她望着高处,那里被斜阳映成了一片暖暖的金色。

“到上头去看看。”

谢宁笑着说:“好。”又说:“幸好臣妾出来的时候没穿那香木底的鞋。”

皇上平素起居行动都够简朴的,也不修行宫,也不爱打猎,那些都是先帝的心头好,全是烧钱的大宗。但是在打扮她这件事情上,皇上从来也没有简朴过,从以前就是这样。孔雀尾羽织锦给她穿,笼着夜华雾光的明珠给她戴,然后为了过这次仲秋,针工局得了皇上的吩咐,送来的衣裳鞋履吉服朝冠全是格外精致贵重的物件。就说那双鞋,沉香木鞋底,香屑从镂空细孔中幽幽弥散,皇上还笑着说,这可是书上写的步步生香了。

好看是好看,穿着高底鞋子,走路姿态越发娉婷袅娜,如柳扶风。就是累脚。木底终究太硬了啊,而且因为太高,更加得小心翼翼的。谢宁穿给皇上看过一次就晓得那滋味了,那鞋还是供起来好了,反正是沉香木的,上头又嵌金销云,摆在柜子里还能充当香料用呢,真要穿,她怕脚踝骨要断啊。

结果她说完话,皇上接着说:“不妨,要是你穿那双,朕把你抱上去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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