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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2 / 2)

这起建国以来最大的持枪抢劫现钞案犯罪集团的7名主犯,有2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4名退伍军人,懂得一套反侦察伎俩。案发前,该集团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密谋,踩点,购置军用黑枪7支,子弹300余发,自制20余枚手雷。

并进行了秘密演练。作案采取异地行动,突然袭击,杀人抢劫,快作快逃,水路逃避等手段;分散后又进行了化装,改容,改名,行踪飘乎不定。就是这样一伙高智商,高手段,高速度穷凶极恶的“劫钞狼”,在“华南虎”们集中围剿下,仅10余天就全部被擒入了法网,成为全国十大刑事重案之一,创造了共和国“扫黑”除暴史上一大奇迹!

“9601”特大贩毒案情报线索一发现,“华南虎”们又辉师南下西进,战线从广州、深圳延伸到云南、福建两剩鏖战到4月15日,当境内外大毒枭出面进行大宗毒品交易时,突然发起攻击,一举擒获46名(其中香港7名)毒贩,缴获海洛因598。95公斤,汽车16辆,快艇一艘,毒资900万元及作案工具一宗,再次创了共和国“扫毒战”之最!

10月,甫粤卫士再次集结广州围剿以张治成为首的特大持枪杀人抢劫集团。张治成纠合湖南麻阳等地流窜犯组成的集团,已在广州、东莞、深圳等地持枪作案百余起,枪杀17人,打伤30多人,抢劫钱财200余万元,被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列为头号督办大案。金盾卫士们昼访夜查,跟踪追击,一网将黄雨刚,谭贵等惯犯擒获。10月26日,将二号首领刘安江一伙堵在广州陵园捕获,11月16日晚上,缉捕队将头号通缉犯张治成追至深圳市宝安区盐日生擒,先后缴获该集团军用手枪7支,猎枪1支,子弹103发及赃物一大宗,成员无一漏网!

放眼望,“扫黑”除恶风暴席卷神州大地,到处打声震天,战火纷飞;到处战果累累,捷报频传——1996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大会新闻发言人郑重地向记者宣布:……最近五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的重大刑事案件,比“七五”期间增加1。1倍,通过破案直接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比“七五”期间增加4。3倍……据犯罪学家统计估算:目前警方破获的所有重大刑事案件,40%以上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集团所为,有组织犯罪涉及的重大案件达60%以上!由此不难看出中国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取得的成果之巨,同时也反映出有组织犯罪的日益严重性!

第十九公大会新闻发言人同时也沉重地宣布,,在过去的五年里,为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全国公安机关有1542名民警英勇牺牲,39749名民警光荣负伤……无疑,这其中至少有40%以上的公安民警是在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分子作斗争中壮烈牺牲和光荣负伤的!

“扫黑”除恶,中国警方取得的战绩是世人瞩目的:“扫黑”除恶,中国警察付出的代价也是沉重的!

第六章“扫黑”启示与思考

早在1985年,联合国大会就宣称:“黑社会犯罪已成为世界三大犯罪灾难之一”。

犯罪学家们预言:下个世纪,集团性犯罪向黑社会发展,将成为“四大犯罪趋势之一”。

事实说明,无论过去,现在,或者将来,黑社会犯罪都将是与国家政治、经济势力相联系,有相当的影响和经济实力,有隐密的组织形式和纪律,在一定范围内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秩序的集团性犯罪。任何社会制度的国家,任何统治阶级,对这种“全球性的瘟疫”,绝不会坐视不理,中国也不例外。

尽管我国这多年来在反境外黑社会渗透,打击境内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集团斗争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场接一场地开展“扫黑”除恶“严打”斗争和专项治理,依法严惩了一批又一批社会渣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战绩和成果,但这并非意味着“扫黑”除恶已大功告成。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滋生、蔓延、发展、演变的复杂性和顽固性,决定了“扫黑”除恶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因此,扎扎实实地把“扫黑”除恶推向深入,有效地净化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应从根本上寻求“扫黑”对策。借鉴境外地区和西方国家许多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剖析我国这十多年来“扫黑”除恶斗争的经验教训,至少使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受到启示,引以思考。

启示与思考之一:打破神秘主义,实事求是面对现实,对黑社会犯罪早认识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传统保守思想的影响,中国的公安法制工作一直遵循“多做少说”、“做而不说”的方针,禁止向社会宣传的条条框框很多,诸如贩毒吸毒、制黄贩黄、卖淫嫖娼、黑社会组织、邪教会道门、拐卖妇女儿童等类型的犯罪,以怕“影响社会主义国家形象”为由,长期掩掩盖盖;既使见诸报端,公布的与警方实际查处的情况也有很大出入,人为地造成了公安法制神秘化!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给社会带来的恶果是:许多群众不以为是犯罪,甚至同情犯罪,参与和支持犯罪,像打拐解救中屡遭群众围攻就是典型例子,给警方查处工作造成极大的被动和障碍。同时,对外也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误解和疑虑,使公安法制工作陷入被动。

纸里包不住火,黑社会犯罪遍及世界各国若干年,至今势头兴盛不衰;中国历史上黑社会延续了上千年,至今仍在港、澳、台地区代代相传,并扩展到了西欧许多国家,拥有庞大的组织和实力,乘中国改革开放之机渗透进来兴风作浪也是必然的,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境内滋生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既有历史的传统影响,又有现实的土壤条件,是社会转型期一种必然趋势和现象,同样也不必一惊一乍的。遮遮掩掩,自欺欺人,搞神秘主义,既不合乎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也与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同国际接轨的形势极不相适应。

早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许多有识之士和犯罪学家就呼吁国人,警惕境外黑社会渗透,预防境内不断滋生的犯罪团伙向黑社会发展演变!九十年代初,中央和公安部的领导一再强调:对有组织犯罪要早认识,早采取措施,打早打小,解决在萌芽状态,争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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