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枪之战战犹酣
黑枪泛滥,涉枪案件逐年急剧上升,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据警方新闻发言人称:1994年全国发生的持枪犯罪案件比1993年上升25。9%;1995年又比1994年上升19。5%;特别是一些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非法拥有大量枪支弹药,持枪作案肆无忌惮,甚至以武力对抗执法机关,公然枪杀公安,政法民警,使牺牲于黑枪之下的民警已上升到民警牺牲总数的第二位;严重的枪患几度成为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为迅速遏制枪患,1994年8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加强枪支弹药管理的通告》,在全国掀起了九十年代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禁枪大行动。行动5个月,全国收缴了一大批各类枪支,其中有军用枪、子弹、手雷、手榴弹、炸药46万公斤,雷管51万枚。
禁枪战果是喜人的,但枪患的严重性实在不容乐观。警方最高决策层研究认为:枪患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保障无力;尽管1981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但毕竟是一部行政法规,且存在着配枪范围过宽、管制措施不严、法律责任偏轻等诸多弊病,因此,将原来的行政法规上升为全国人大立法,强化“非法持枪就是犯罪”的观念,对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枪支、非法制造、销售枪支或私带枪支出入境等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势在必行。于是,公安部边会同国务院法制局反复研讨、修订筹备报请全国人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人边组织部署各地警方主动出击。全力遏制涉枪犯罪上升势头,并于1995年底在西安召开全国枪支管理工作会议,再次部署在全国开展禁枪集中行动,为枪支管理法顺利出台实施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又一次大规模的禁枪战役行动打响了。
在北京,警方断然将打击涉枪犯罪、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纳入“严打”斗争重要议程,层层实行领导责任制,反复拉网清查,收缴了各类非法枪支、子弹,收回原个人登记待有的民用枪支等。
在广西、云南,警方针对边民持枪时间较长、战争中遗失的军用枪支散落民间普遍的特点,先后组织数千人的收枪队伍深入到山区和边境一线大力宣传“非法持枪就是犯罪”的观念,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相继摧毁300多个贩枪黑市和窝点,斩断70多条贩枪黑线,收缴各类枪支34466支,子弹1012304发,炮弹5328发,手榴弹、手雷6753枚,炸药638吨!
在福建、浙江、湖北、河南省,警方边发动群众检举制贩黑枪线索,边追查一些制贩钢珠枪、猎枪甚至电击枪的企业,派出若干小分队一查到底,先后收缴了各类枪支,子弹等,摧毁带黑社会性质的制贩黑枪团伙447个,破获涉枪案件千余起!
在江苏、山东、山西、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等十几个盛市、自治区,党委、政府层层动员部署,警方将禁枪纳入“严打”战役重要内容,广泛发动群众俭举涉枪犯罪线索,协助警方抓获制贩黑枪的犯罪分子,摧毁涉枪犯罪团伙,收缴非法枪支万余支,子弹等!
1996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于10月1日实施。全国各地警方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再次对公务用枪及枪支生产、销售单位进行了一场依法全面清理整顿。广东警方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一举收回党政干部超范围配枪2595支;湖北省依法取缔59家民用枪销售点;山东、河南、浙江等省市依法对各民用枪生产厂和销售点停业整顿……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称:围绕枪支管理法出台前后五年间,全国警方开展大规模的收缴非法枪支弹药集中行动和令项治理数十次之多,先后收缴各类枪支上百万条,其中军用枪1。3万余支,子弹694万发……与此同时,警方在其它领域进行的“扫黑”斗争浪潮也此起彼伏,战果辉煌:——为有效地打击带黑社会性质的集团在经济领域中的犯罪,各地警方都组建了专业队伍。仅在打击经济诈骗集中行动中,就破获10万元以上大案16000余起,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其中,破获的中国农行河北衡水支行100亿美元备用信用证诈骗案、北京“8·28、诈骗套取巨额国家外汇案等一批大案,都在国际社会中引起了良好反响!
——山西、陕西、河南、甘肃等省集中开展打击盗窃、走私文物专项斗争,破获了以开封“9·18”大案为代表的一批内外勾结走私盗卖文物大案:——广东、福建、浙江、山东等沿海盛市持续开展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斗争,使一批批走私集团和内外勾结偷渡团伙的阴谋破产;——东三省和北京、内蒙古等地联合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的专项斗争,摧毁了一大批带黑社会性质的盗窃、抢劫团伙;——各地警方持续不断地开展“扫黄”除丑行动,五年内仅查破的卖淫嫖娼案件就达万余起,依法惩处卖淫嫖娼人员;其中46%以上系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