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潘金莲的婚外恋从来都是只被痛骂(小说作者的态度),被惩罚(武松杀掉奸妇嫂子)的,但是评价潘金莲的婚外恋有三种不同的立场:
德’属于什么性质,不是很值得怀疑吗?”(刘宾雁:刺向封建幽灵的利剑——评川剧《潘金莲》,《人民日报》1986。07。14)一个女人被强行派给不般配的男人作妻子,于是搞了婚外恋,并且杀了丈夫。这种行为该如何评价呢?应当分几个层次来分析:首先,杀人是犯罪,这在什么性质的社会都是不允许的,不可以说在现代社会杀人是犯罪,在传统社会杀人就不是犯罪。其次,潘金莲的婚外恋从来都是只被痛骂(小说作者的态度),被惩罚(武松杀掉奸妇嫂子)的,但是评价潘金莲的婚外恋有三种不同的立场:第一种立场是作者的立场和武松的立场,认为潘金莲是一个坏人,做的是坏事,无可同情之处,只能处死并遗臭万年。第二种立场是《潘》剧作者的立场和上文作者的立场,认为潘金莲有可同情之处,那就是结婚的不自由和离婚的不自由,不是她人坏,而是制度坏,她虽然做了婚外恋这样的坏事,但是并不会仅仅因为婚外恋就成为坏人。所以她的行为值得同情。第三种立场是反封建立场,从这个立场出发,潘金莲除了不该杀人之外,她的婚外恋是对封建婚姻关系的挑第一种立场是作者的立场和武松的立场,认为潘金莲是一个坏人,做的是坏事,无可同情之处,只能处死并遗臭万年。
第二种立场是《潘》剧作者的立场和上文作者的立场,认为潘金莲有可同情之处,那就是结婚的不自由和离婚的不自由,不是她人坏,而是制度坏,她虽然做了婚外恋这样的坏事,但是并不会仅仅因为婚外恋就成为坏人。所以她的行为值得同情。
第三种立场是反封建立场,从这个立场出发,潘金莲除了不该杀人之外,她的婚外恋是对封建婚姻关系的挑战,她成了反对封建礼教的英雄。她既不是坏人,做的也不是坏事。
我认为还是第二种立场最公允,因为第一种立场忽略了潘金莲犯婚外恋错误的制度因素,如果她当初能自由选择结婚对象,她绝不会选武大郎;如果她能自由离婚,她也许不会去搞婚外恋并且杀夫。第三种立场夸大了不同制度中婚姻道德的差异,换言之,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婚外恋都是坏事,不能认为在现代社会婚外恋是坏事,在传统社会中婚外恋因为反传统就成了好事,搞婚外恋就成了挑战传统婚姻制度的反抗,搞婚外恋的人就成了反传统的英雄。
来源:(http://blog。。cn/s/blog_473d53360102dskn)…性史有趣资料之六:怎么评价潘金莲_李银河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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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慈母与荡妇:女性偶像的黄昏
人类母亲偶像的通常有三种使命:生命的赋予者、对生命的呵护(母爱)以及对人间苦难的拯救。观世音菩萨就是如此,她对华夏民族的意义已经超越了佛陀,如同圣母玛利亚超越了耶稣。这位东亚母亲是拯救苦难和鼓励生殖的首席救星,她响应着男权社会发出的最热烈古怪的呼声。有许多证据表明,正是东传的耶稣故事成为远东地区观音形象的母本。这位仁慈的拯救者最初是个身穿白袍的男性,而后才逐渐变性,转型为华夏社会的伟大母亲。
与此相对的妈祖则是海洋社会的偶像,在她的命名里,包含着“所有妈妈的祖先”或“第一个妈妈”的语义。她居住在自己的庙宇里(有时也在佛寺和道观中安身),并在华语地区受到广泛祭祀。妈祖拥有色彩艳丽的偶像,却拒绝提供独立的僧侣、仪典、经文和教义。这完全符合民间母亲宗教的基本特征:停留在情感和经验的层面,保持着单纯天真的容貌,并且拒绝向过于思辨的神学升华。
对妈祖大规模崇拜的香火,是由明朝太监郑和所点燃的,而其精神动力则来自他的孤苦童年。郑和早年丧失双亲,为此,他毕生都在寻找母亲的代码,并执意要为其打造最富丽堂皇的神殿。据福建沿海的民间传说称,郑和在建造妈祖庙时曾见到一位乞丐老妪,容貌酷似他的母亲。他为此收养了她,并专门建造了一幢云南风格的木楼“母亲楼”供其居住。该楼直到上世纪30年代才轰然倒塌,被历史的尘土所吞没。这是妈祖的另一个人间影像,她佐证了母亲偶像的非凡意义:只有她才能慰藉受难者的孤寂灵魂。
观音和妈祖就这样平分了大陆和海洋的地理空间。她们是高贵的呵护者、所有中国男人的母亲和民间关爱的最高代表。这是传统社会给我们留下的精神遗产。在那些苦难迭起的岁月里,她们坐在香火缭绕的大殿,永恒守望着中国人的芸芸众生。
但在她们身后,近现代中国并未产生新的母亲偶像。观音和妈祖闭合了新母亲偶像的创造机制。中华民国制造过“总统夫人”的偶像,她在美国国会的演讲一度成为传奇。此后,红色意识形态系统又推出的“国母”和“大姐”等新阶级贵妇群像,指望她们能够成为道德楷模。与此同时,救火女英雄向秀丽、内战女英雄刘胡兰,以及劳动模范郝建秀等等,从更为平凡的角度,汇入了女性偶像的炽热队伍。“文革”之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