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萤火虫-第5章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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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1 / 2)

十分sexy(性感)后她扑上来深情拥抱,全班都哈哈笑了起来,刘老师也做出一副把学生逗乐的满意的样子。

但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不知道是这个笑话实在不好笑还是我的兴奋点天生比普通人高,反正我就是没买他的账。我们上英语课是和新闻系混合后再按水平重新分abc班,胡同在a班,本来我和泡泡和拉酷酷都在b2班,可是上课时间正巧和泡泡选修的西方古典文学流派相冲突因而她已申请转去b1班,而拉酷酷是不会来的。也好,没有人打扰我可以天马行空更加自由地写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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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二、废汽水罐上的百灵(下)字数:3537

写小说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它总成为一种掩护,遮盖我大学生活的空虚。我总是在没事做只能写小说的时候想起泡泡,我是在五舍大厅认识她的。那是军训时,我下楼打开水,然后就碰见她了,她穿玛瑙色的衬衣白色裙子还抱着一床白色蚊帐,抑扬顿挫地哼着歌,像个精灵一样出现,周围散发出奇妙的树叶香味,随即迅速地扩散,我马上因此中毒,拳头捏紧手心出汗,目光无法从她身上移开。于是我忍不住向她打了招呼,我到现在还有些后悔,因为那个招呼没有准备好,所以不够完美。但那是我第一次给陌生的女孩打招呼,虽然后来还是脸红了,但我仍自豪了很久。

于是这个奇怪的人物以一种镁光灯闪光的姿态进入我如彩虹般绚丽的生活,以我不太完美的招呼作为开始,发生着种种不太完美的故事。泡泡告诉我生活平淡无奇,只是我的空气里洋溢着大惊小怪,所以我适合去写小说。其实我知道写小说首先要树立一个正确的文学姿态,也许不一定要正确,反正得要一个有形状的姿态,比如说,小说的价值取向啊,兴致高昂的份量啊,对生活的把握啊。

拉酷酷严肃地问过我:康,你究竟如何对待你的小说?我说:千万别用对待这个词,我没有态度的,我只是在写字,记录一些有可能被你们遗忘的坏东西。他满意地点点头说:你可以继续写作了。德国作家埃德·施米特明确提出过他的创作原则:〃世界存在着,仅仅复制世界是毫无意义的。〃问题是我连客观的世界也复制不出来,我的生活起伏像扫帚扫过的地板平坦而简单,慢慢流逝的时间像一块块整齐的白萝卜被放进棕色的大腌缸中,也在慢慢变酸。这是我的小说为什么进度如此慢的原因,难怪〃下意识写作〃一度成为一阵波澜壮阔的文学思潮,不管有没有生活体验和真实感受都以主观假想为出发点,胡编乱造一些真真假假的情节。不然我只好单纯地记录自己毛线般老实的生活,在漫长的写作中等待猪的到来等待酸雨的到来等待我的命运像闪电一样啪的产生变化。今天中午我一个人吃饭,我坐在靠窗的位子,点了一份刀削面,那碗面够大的,比我的头还大。

我用了足足一个小时才把它吃完,撑得要死,其间我还欣赏了一对情侣的吵架,他们很有意思,吵架的时候似乎还带着微笑,所以我还以为他们在闹着玩,结果后来那个女生〃咣〃的一下把还有吃剩的混沌汤的碗倒扣在那个男生的头上,然后男生就气急败坏地追着女生出去了。后来想,其实吃不完可以搁桌上不吃的,但是想已经吃了,就只好恨恨地回教室睡大觉。下午上儿童文学,是选修课,我觉得这个女老师讲课像在耍宝,她胖胖的,头发蓬蓬松松,脸上的表情很紧张,说话的频率很快,两只手一直在做擦汗的动作。我仔细地看着她,越看越想笑。这时拉酷酷打我呼机,要我马上去广场找他,我就起身从后门出去了,走到后门口时,那个擦汗的老师说:那位同学,请把门带上。然后又边擦汗边激动地讲课,我愣了一下就把门带上了。

拉酷酷在广场边吃棒棒冰边等我,他戴橘红色的太阳镜和黑色帽子,他告诉我说有个大学网友派对可能会很有趣,有不少年轻人,问我要不要去,我想反正没事做就答应了。

地点在芙蓉路一间叫〃尘〃的酒吧,这间酒吧很大,桌子和桌布是铁灰色的,墙壁上悬挂着

剑和油灯等装饰品,所有的人都在这里攀谈,谈一些无聊之极的话题,拉酷酷分别碰见几个曾经很要好的网友,然后和她们瞎侃。我在一群人中间看到了七月,她穿一身黑衣,在和她的朋友喝酒,她的双手在有意思地比画着。他们其中有几个老外,那里时不时爆发出一阵笑声,拉酷酷前去打招呼,我老老实实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没有动,他们聊了几句,拉酷酷就回来了,他说七月在吊老外,那几个老外被她耍的过时的中国把戏捉弄得一愣一愣的,呵呵。然后拉酷酷突然很兴奋地蹿到吧台边和一对可爱的情侣分别拥抱,还马上拉着他们走过来,告诉我说这是他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男生叫海豹,女生叫虾,他们现在都在广校学播音。我们凑成一桌坐下来聊天。

海豹穿鳖四图案的t恤,虎头虎脑,五官漂亮得井然有序,有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和时刻表现出好奇的嘴巴。虾眼睛发亮,头发整齐,有明显的酒窝,一激动就两手合紧浑身抖动。她穿米奇的连衣裙,戴全是手指图案的头巾。拉酷酷说跟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说起来很巧,海豹和虾是校友但却是拉酷酷介绍认识的,因为他们分别是他的网友,拉酷酷对他们说这个就是我常说起的康,是个非常优秀的作家,很会思考,他的小说很快就要出

版了。听到这个,他们齐声尖叫起来,我为此很不好意思。他们像两个洁白的鹅蛋,看起来很崇拜拉酷酷,对他提到的任何事物都没有想法,总是认真听他说,听到好笑的地方就搂在一起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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