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摸不到连衣裙的拉链在哪儿,他索性动手撕。
听见了裙摆裂开的声音,被他吻至三魂不见七魄的钟有初惊呼一声:“我的裙子——”
大片大片白皙的皮肤露了出来,雷再晖突然停住了动作——她的颈中挂着一条细细的红绳,红绳的末端挂着一只非常熟悉的锦囊。
她也低下头去看那只锦囊:“哦,这是我的。。。。。。”
他知道。
她的裙子在他的大力撕扯下已经裂成一片片了,他的唇覆上去,时而大力,时而温柔地吸吮碾磨着他相思已久的饱满与敏感。
出于报复,钟有初也去扯他的衬衫,可是浑身燥热无力,根本址不动。她呜咽一声,放弃了,转而紧紧地抱着他的头颅,将自己毫无保留地送上去任他揉捏抚弄。
书和衣物不知不觉都掉到地上去了。
。。。。。。
当一切重新归于平静的时[派派]候,喘息未平的钟有初发现自己整个人伏在雷再晖胸前。
他将她拦腰抱起,往二楼的卧室走,突然又低头俯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
她顿时面红耳赤。
他贴上来,再一次地索求着她的甜蜜与柔美,偏偏她还无力反驳。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以前除了动作与喘息,根本很少说话,大多数时候是她逗他,而每每逗他,都会引来他更加狂暴的回应:“你那本没营养的小说,快翻烂的那几页。。。。。。”
没营养的书?翻烂的那几页?可是,可是那几页没有写过这么露骨的话啊!人家用的字眼多优雅多隐晦啊!
他又低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不许我触类旁通吗?”
触类旁通?不及深想,她实在倦极了,沉沉睡去,可是好像只休息了—会儿,又被雷再晖闹醒了:“休息好了没?”
她的嘴立刻被堵住了。
第三十章终有一爱
第二天早上钟有初醒来的时候,雷再晖已经去上班了。她还有点倦意,两只手放在被子上,打了个哈欠,睡意蒙眬地四面张望,先是看到了椅背上搭着一件深红色的衬衫,她拿过来,想起这是无脸人穿过的,大概是赔偿她昨晚被撕坏的裙子——又看到了自己左手小臂上有一枚红色的图章。
那是雷再晖的私章,她看着看着,又羞又喜。到了傍晚,雷再晖下班回家,刚刚打开门,就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嗒嗒嗒地跑过来:“你回来了!”她本来想跳到他身上去,但他两手都拿着东西,十分不便,只好硬生生刹住车,不好意思地扭来扭去。
她把他的衬衣当做抹胸小礼服来穿,袖子交叉束在腰侧,十分娇俏的模样。他把东西放下,张开双臂:“过来。”
她一下子跳到他身上去了,像无尾熊一样紧紧箍着他,一下一下地亲他的面颊,一边亲,一边喊他的名字:“再晖!再晖!再晖!”—连喊了好多声,又娇又媚,简直能把人心都融化。他知道她再不会走了:“你就只会喊我的名字?”
“什么?”她抵着他的额头,“那你想要我喊你什么?”
他亲了她一下:“没什么,饿不饿?中午吃的什么?”
她拼命点头,又拼命摇头,开始撒娇:“你不在,什么都吃不下。”
“那先做饭。”
“我要吃鱼头锅。”
“我正好买了鱼。”
“我来淘米做饭。”
这样合拍!准备饭菜的时候,钟有初还在絮叨:“下次我去买菜!我叫鱼老板把鱼剖好——”
雷再晖突然停住动作,背对着她喊了一声:“有初。”
他的声音很严肃,钟有初也吓了一跳:“怎么?切到手了吗?让我看看。”
他转过身来,手里拿着一只再熟悉不过的戒指:“你看我在鱼肚里找到了什么。”
钟有初整个人愣在当场,然后一步步地朝他走过来。那枚梨形的钻戒,明明被她扔进了河里,为什么——是被这条鱼给吞了?不可能有这样巧的事情:“这。。。。。。”
他很冷静地把干干净净一点腥味也无的戒指递过来:“既然找到了,就重新戴上吧。”
“哦。”她站在他面前,也很镇定地伸出左手——咦,手背上还有两颗米,她赶紧弹掉,让他为自己戴上戒指。其实他的手有些颤,她察觉出来了。当戒指被缓慢地推到指根,他才松了一口气,将她一把抱住,深深地吻她:“看你还往哪里跑。”
两人缠绵地吻了一阵,钟有初才低声道:“傻啊你,这世界上没有两颗一模一样的钻石——”
“也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钟有初。”
“也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雷再晖。”
异口同声地说了这么傻的话,两人又一起笑了起来。扔进湖里的戒指当然找不到了,当然是他新买来求婚的——这样一个严谨的人,做这么夸张的事情,不过是为了博爱人一笑。
她又亲了亲他的脸颊:“老公,吃完饭,我有件事情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