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4章(1 / 2)

我们的岁月很长很长,而老人们,已近暮色了,为人子女,还能做点什么呢。

当我把我的这个观点告诉网络里一个老哥时,他兴奋得不得了。扬言不论他在干什么,只要我去,随时告诉他,他从中国的任何一个城市飞到西宁。

于是,同行的伙伴中,又多了一位知己,那是多么爽快的一件事情。

老婆,帮我吃完这一碗吧

我一直言传身教地告诉丫头,有胃病的人,一定要少食,一定要多餐。

有时候在外面一个人吃饭时,总感觉到自己特浪费。出来一块羊肉,带着筋头,看都不看就扔了;出来一块青椒,很辣,想都不想就扒拉到碗边上……

这时候,突然就能想起丫头的好来。

要是她在旁边,肯定很主动地把我不能吃的东西分门别类地先大口大口地扔到她的胃里,剩下的,都是我大口大口能吃的东西。

昨晚吃面,自己做的面片。一大碗快吃完时,胃感觉有点胀,就不想吃了。然后求救丫头:“老婆,我突然感觉就饱了,能帮我吃完不?”

她很夸张地把头伸过来,掂量了一下还剩下的分量,毫不犹豫地拉过去,稀里哗啦几口解决。

这样的镜头太多了,不光是一次晚饭,一次中饭,一次早餐……

只要我不想吃,她还有余地,总会帮我就地解决。

现在想想,我实在是没机会吃她吃不完的东西,就是想表现一下都没有可能,她比较有洁癖的那种,在外面吃饭,能不动筷子就不动筷子。在家里吃饭,总是秋风扫落叶般狼吞虎咽,等我还没摆好要吃的姿势,她往往就已经是吃饱了在摸着肚子。

要是可以,那就期望老天,一辈子都别给我这样的机会吧,虽然我感动着,倘若要是换过来让我吃这个猪头的东西,那一定是她的状态不好,不像原来那么彪悍了,那怎么了得!

她没食欲了,估计我的世界就快坍塌了。

因为,这不是一顿饭的问题。

天女撒花露水

丫头一直排斥花露水。

但这个事情与我无关,你排斥你的,我做我的。有时候,她在沙发上或地板上偶尔睡着了时,怕蚊子叮咬,我会在手上喷一点花露水,再去擦她的胳膊大腿……

时间久了,她也不反对了。有几次还叮嘱我花露水用没了,让我记得去买。

某天早晨,我的懒觉睡得屁是屁、鼾是鼾正热闹的时候,突然感觉鼻子被什么刺激了一下,一激灵,醒了。

却发现丫头挂着她的招牌白痴笑,在很耐心地给我喷洒花露水,间或擦一擦。

“这也让我太感动了,没事,不用擦,我只要睡着了,蚊子大军来了也不怕。”

一转身,我很快就找到了周公。

因为“时差”的缘故,很少很少知道丫头上班时几点出门的,我很护觉,在那个时间需要交流时,丫头一般挂一张报事贴放在门边的墙上。

曾经的某一段时间里,我们的门旁边贴满了花花绿绿的报事贴,要不是搬家,我就将那些记录永远贴在那一面墙上了。

漂泊的人,总有温馨的记忆,却无法永久珍藏。换句话,倘若我们有了温馨的小窝,有了可爱的bb,连孩子的尿布都换不过来了,哪有时间去如此浪漫?

上帝真是公平。

73婚姻应建立在誓约,而非契约之上

无意研究全国的婚礼风俗,这些风俗习惯纵然千差万别,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拜天地。或者,类似的拜神环节。

农村的婚礼更注重选一个良辰吉日,这个“良”和“吉”,便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种向往。怎么才能达到“良”和“吉”呢,这就得说到婚礼两人的八字用神了。

说一千,道一万,小两口敬酒发誓,都是为了敬神。

包括月老在内的很多神们,倒不一定能记录到天底下所有的誓言,但人们对神总是心怀敬畏。

讲一个小故事,老家有一座庙,庙里有间小黑屋,门上挂着一把黑锁,常年不开门。人们传说,屋里住着一位叫黑脸判官的神仙,只要人间有了不平的事情,两家人去摇一下那把黑锁,三天内必见分晓。

人们传得神乎其神,这个分晓几乎都一一应验了。其实,关于应验,就按现代的心理学也能解释清楚,做了亏心事的人,那三天内必将心里犯嘀咕,怕呀!怕着怕着,果然就出事了。

婚礼也一样,要是建立在这种神明的导引下,它们就不需要分大小,分简陋或隆重,只要彼此心中像过电一样,有那种感觉就可以了。这就是誓约的力量。

通过一场婚礼,让家人,让亲戚朋友知道,这个男(女)人是我的!

但是,契约和誓约,有时候一样不可靠。

李连杰、郭德刚、张国立、孙楠、冯小刚、李湘、张曼玉、王菲、何晴、林忆莲、李宗盛、江珊、高曙光……

谁能说他们第一次结婚没举办过婚礼?甚至,现实中的很多人的婚礼,就算倾家荡产也不一定能有他们隆重。

尘世的人们过分关注这些明星了,其实在身边,也有很多离婚的人们,只是我们懒得去关注罢了。

将婚姻通过婚礼而和世俗的所有关系纠缠到一起,这就是婚礼的一个重大作用。婚礼的前一天,邻居的小孩还羞羞答答叫你姐夫,到了第二天,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喊出来一句话了:

“姐夫,红包!”

这就是区别。

一场婚礼,能让所有的人都理直气壮。

可是如今的社会在大踏步的变化着、进步着,移民人口越来越多,我在外面怎么样,老家的人根本无从知道,如果小两口也在不同的城市,一场被认为合乎逻辑的婚姻最多可能要达到四五次的婚礼才能给个交代。

就拿我来说,在两个人的老家各办一次婚礼。倘若不这样,可以请对方的七大姑八大姨去另一方的老家去办,坐火车就小气了,谁愿意坐三四十个小时的火车去吃一顿大餐?就算坐火车,按我的情况来算,一个人来回成本一千,这仅仅是卧铺车票的钱,如果算得更详细一点,火车、汽车上的时间就得三四天……

20个亲戚,每人两千,四万元人民币,这是最最保守和穷酸的算法。

但现在谁愿意坐火车?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